合同变更的种类有哪些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08:59:49 489 人看过

一、合同变更的种类有哪些类型

1.依法律行为变更,一般是指发生了“双方协商一致”的法律行为而变更;

2.依裁判变更,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裁决来对合同进行变更;

3.依法律规定变更,是指当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合同无需当事人请求而当然地发生变更的效力。

二、合同变更算违约吗

变更合同是否属违约需要看合同双方是否协商一致。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变更的特点是什么

1.合同的主体不变,内容改变。

合同变更并非消灭原合同、设立新合同,而仅仅是在原合同继续存续的基础上对原合同某些权利义务的内容作出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合同变更的“同一性”决定了合同的变更只能是内容的改变而不包括主体的变化。如果是主体的变化,则变更后合同失去了同一性,相当于合同的转让,主体改变后的合同与改变前的合同本质上是两个合同。

2.合同的变更必须是非要素变更。

合同的变更必须是非要素变更,此特点将合同变更与合同更改相区分。我国民法典中没有合同更改的概念。合同更改,又称为合同债务的更替,它不是使旧的债权债务由一方转至另一方,而是消灭旧的债权债务,设定新的债权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15: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保险合同变更类型
    (1)保险合同标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的变更。这主要是指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变动,而不是保险人的变动。保险合同或保单的转让。保单转让后的合同效力保单转让与合同效力的关系:根据合同的不同,有两种情况。(1)必须经保险人批准,否则无效;(2)如果允许保单随保险标的和转让自动转让,则无需经保险人批准。如人寿保险、运输保险等。一旦保单转让,保险人与原投保人之间的关系将丧失,新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将建立。(2)保险合同内容变更是指在保险标的不变的情况下,合同约定事项的变更。变更内容:(1)被保险人的地址;(2)标的物的数量;(3)标的物的种类、价值和存放地点;(4)保险期间和保险金额;(5)保险责任范围;运输合同中的航程和航程期限。
    2023-05-02
    463人看过
  • 申请变更合同类型
    (一)依法律行为变更1、依双方法律行为变更合同变更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当然地可以依双方法律行为发生,即《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2、依单方法律行为变更。(二)依裁判变更依裁判变更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裁决来对合同进行变更,但最终是否变更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决定。可变更合同类型有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5、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三)依法律规定变更。一、民法典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的条件主要有:1、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如上所述,狭义的合同变更即指合同,容的变化而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化。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合同,则必须遵循有关民事
    2023-03-07
    180人看过
  • 违反后合同义务的类型有哪些种类
    后合同义务主要包括如下: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合同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例如: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后,卖家应将房屋的有关重要事项及时告知买家等。2.协助义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帮助、配合对方当事人处理合同终止后的善后事宜。例如,房地产买卖合同双方不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互相协助对方,在房屋产权过户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也需要协助另一方当事人办理后续事宜;在一般的消费品买卖合同终止后,销售者还负有售后服务义务;供应的机械设备运行中出现技术问题,供货方应当给予买方技术支持、协助排除故障等。3.保密义务保密义务包括以下三方面:首先,合同终止后,合法接触、掌握、使用国家秘密的合同当事人,对于保密期内的国家秘密,无权向第三者泄漏。其次,合同终止
    2023-02-14
    493人看过
  • 通常合同变更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型
    一、通常合同变更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型合同的变更,从其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民法典上可有如下类型: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②在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成立的情况下,以及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成立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场合,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变更合同;③在情势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④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⑤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二、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
    2023-07-24
    168人看过
  • 变更合同需要什么资料,变更合同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一、变更合同需要什么资料变更合同不需要什么资料。合同的变更权仅是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而合同的当事人保持不变,合同有效成立后,其主体和内容均可能因某一法律事实而发生变化,合同内容的变化,可表现为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价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合同内容的某一事项发生变化(如标的物数量变化,价款也随之变化)。二、变更合同的常见类型变更合同的常见类型如下: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2.在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成立的情况下,以及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成立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场合,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变更合同;3.在情势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4.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5.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
    2023-05-03
    278人看过
  • 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哪些种类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包含定金合同、保管合同及借用合同。一、借款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吗借贷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二、诺诚经纪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
    2023-03-25
    168人看过
  • 可变更和撤销合同类型的区别有哪些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一、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
    2023-03-05
    471人看过
  • 合同类型一:聘用合同的种类
    聘用合同有以下类型: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所谓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是指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合同债务的类型有哪些(一)给付义务给付义务可分为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1、所谓主给付义务,简称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有交付买卖物及移转其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均属于主给付义务。就双务合同而言,此类主给付义务,构成对待给付义务,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履行自己的给付,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一部或全部不能履行时,当事人一方减为或免为对待给付义务。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致使不能履行、逾期履行、不完全履行时,债权人
    2023-07-15
    458人看过
  • 法人变更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法人的变更如上文所述,是对法人组织自身的变更,其主要类型如下:1.法人的合并。法人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法人,法人合并另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指一个法人归并到另一个现存的法人中去,被吸收的法人即告消灭,另一法人则存续。新设合并指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成立一个新的法人,原来的法人消灭,新的法人产生。2.法人的分立。法人分立,是指法人在组织上变更的一种。由一个法人分成两个以上的单独法人,原法人的权利能力和民事主体资格消灭,或者由一个法人分出去一部分人、财、物等,另组成新的法人,原法人的资格不变。应经主管机关批准,依法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的,还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分立登记,并应及时公告。法人发生分立,它的权利义务,除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由分立后的法人概括承受。3.法人组织形式的变更。4.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如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税务变更等综合上面所说的,个人独资
    2023-02-04
    215人看过
  • 辞职有哪几种类型辞职的类型有哪些
    一、辞职有哪几种类型辞职的形式包括三种: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你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2、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上海市、宁波市等部分城市规定,只要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滞留员工,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才可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有的岗位因涉及机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但是员工必须履行提前30天书面辞职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则要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3、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
    2023-03-26
    257人看过
  • 遗嘱的种类有哪几种类型?
    一、遗嘱的种类有哪几种类型?遗嘱的种类有自书、代书、录音录像、口头、打印以及公证遗嘱六种类型。具体订立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
    2023-04-15
    490人看过
  •  有哪些合同类型?
    合同种类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这些合同在法律上具有典型性和明确的规定,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合同。合同种类指的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典型合同,也称为有名合同。具体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和合伙合同。法律明确规定的典型合同合同是民事活动中最基本的法律形式之一,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各种事项,包括权利和义务。法律对合同的生成有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典型合同是指在某一领域或行业中,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或作用而被广泛使用的合同类型。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这些合同的条款和规定往往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
    2023-11-09
    202人看过
  • 我国合同分类中哪些类型是可撤销或可变更的?
    我国可撤销或者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订立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要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可撤销合同的类型有哪些1、可撤销合同的类型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5
    458人看过
  • 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类型
    一、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类型1、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中受损一方行使撤销权或变更权的合同。是指权利人即受欺诈、胁迫方以及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方的撤销权。2、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可撤销合同。是指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在对方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而形成的可撤销合同。3、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形成的可撤销合同。【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一)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大陆法认为,合同撤销权的主体为法律着重保护的一方当事人(如受欺诈人、受胁迫人、发生误解的当事人等),另一方当事人不享有此项权利。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撤销权的主体采取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作法,采取区别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
    2023-05-06
    34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可变更合同有哪些可以变更的种类?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27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
    • 种类合同有哪些可以变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6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遵循法定事由原则,即当事人单方依法变更合同的原则,指一方当事人因为出现了法定事由,主要是合同中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去公平等情况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 贷款合同无效是哪种类型的?有哪些类型?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3
      借款合同担保无效有以下类型: 1、担保主体不适格,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恶意串通的担保合同无效。
    • 15种种类的合同类型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2
      15种合同类型:销售合同、电、水、气、热合同、赠与合同、贷款合同、租赁合同、金融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纪律合同、中介合同。
    • 合同可变更, 可撤销等的类型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8-11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类型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被欺诈签订的合同、被胁迫签订的合同。这些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