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包括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4 16:15:42 478 人看过

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包括: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医疗事故等级标准: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法律顾问】

医疗事故中如何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一级医疗事故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中严重不负责如何界定
    一、医疗事故中严重不负责如何界定医疗事故罪中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包括擅离职守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医疗事故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七)其他严
    2023-06-02
    289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严重不负责如何界定
    医疗事故罪中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包括擅离职守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医疗事故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本条规定的严重损害
    2023-02-15
    492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之“严重不负责任”的认定
    严重的医疗事故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在医疗事故罪的侦查中,犯罪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均不难界定,关键是犯罪客观方面难以证明。我国刑法对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规定较为笼统,即严重不负责任和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两条。由于医疗行为的专业性较强,犯罪的客观方面的判断和证明具有一定难度。实践中,严重不负责任的认定始终是导致医疗事故罪难以追究的瓶颈。《刑法》中对此规定得十分原则,司法解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也没有相关的细化规范,致使司法实践中侦查人员无从把握这一要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将造成就诊人死亡、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规定为严重不负责任的后果,与《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中的二级医疗事故的定义相一致。尽管包括笔者在内的很多学者认为这个标准依然是医学标准,对于公安人员来说缺乏可操作性,但是,它毕竟对后
    2023-06-09
    419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严重不负责任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医务人员医疗过失致死根据具体的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在患者死亡的情况下,如果医疗过失性质严重,应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一、医院失误死亡一般赔偿多少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
    2023-04-05
    209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之“严重不负责任”的认定标准
    严重的医疗事故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在医疗事故罪的侦查中,犯罪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均不难界定,关键是犯罪客观方面难以证明。我国刑法对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规定较为笼统,即严重不负责任和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两条。由于医疗行为的专业性较强,犯罪的客观方面的判断和证明具有一定难度。实践中,严重不负责任的认定始终是导致医疗事故罪难以追究的瓶颈。《刑法》中对此规定得十分原则,司法解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也没有相关的细化规范,致使司法实践中侦查人员无从把握这一要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将造成就诊人死亡、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规定为严重不负责任的后果,与《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中的二级医疗事故的定义相一致。尽管包括笔者在内的很多学者认为这个标准依然是医学标准,对于公安人员来说缺乏可操作性,但是,它毕竟对后
    2023-04-23
    67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的严重不负责任指的是什么?
    医疗事故案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1、擅离职守的;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7、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相关:以下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
    2023-06-08
    26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分级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一级医疗事故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罪中的严重不负责任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医疗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里的规章制度,是指与保障就诊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关的诊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诊断、处方、麻醉、手术、输血、护理、化验、消毒、医嘱、查房等各个环节的规程、规则、守则、制
    • 医疗事故严重不负责任情形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6
      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里的规章制度,是指与保障就诊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关的诊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诊断、处方、麻醉、手术、输血、护理、化验、消毒、医嘱、查房等各个环节的规程、规则、守则、制度、职责要求,等等。医疗事故案件中常见的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有:错用药物、错治病人、错报输血、错报病情、擅离职守、交接班草率、当班失职等。诊疗护理常规,是指长期以来在诊疗
    • 医疗事故严重不负责任行为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危害结果的大小是衡量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和区分罪与非罪的客观标准,构成本罪在客观上必须要求发生了病人重伤或死亡的结果。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是指按照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
    •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中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7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认定医疗事故罪的严重不负责任有以下情形: 1.擅离职守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中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0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认定医疗事故罪的严重不负责任有以下情形: 1.擅离职守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