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事故死亡赔偿归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08:31:07 354 人看过

如果是建筑工地的原因导致的就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是个人原因导致的由个人承担。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一、工地出现了死亡情况的怎么赔偿?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工伤赔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2、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3、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4、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婚生子女相关文章
  • 没有继承人死亡后土地归谁
    没有继承人死亡后,土地归国家所有,土地为集体所有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根据《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一、无人继承的是否归国家抚养?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确定后,应按以下顺序处理:1、首先应酌情分给那些没有继承权但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适当的遗产。2、其次,清除被继承人的债务。3、最后,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一般情况下应收归国有,若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则该遗产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二、死了财产没人继承怎么办啊?人死了财产没人继承的,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其遗产归集体所有;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是个体劳动者,原则上财产收归国有,用于公益事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无业城镇居
    2023-02-27
    295人看过
  • 医疗事故死亡次责任承担多少赔偿
    医疗事故死亡次责任承担的赔偿是:全部损失的20~40%。医疗事故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此时不应赔偿全部损失。一、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是什么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医疗事故罪与其他罪的认定界限: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
    2023-06-24
    271人看过
  • 工地死亡事故责任归属分析
    工地发生死亡事故一般由用人单位负主要责任,经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船上发生死亡事故怎样制作死亡证明书在船舶上以生死亡事故的,船长应当将船上发生的出生或者死亡事件记入航海日志,并在两名证人的参加下制作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三十七条船长应当将船上发生的出生或者死亡事件记入航海日志,并在两名证人的参加下制作证明书。死亡证明书应当附有死者遗物清单。死者有遗嘱的,船长应当予以证明。死亡证明书和遗嘱由船长负责保管,并送交家属或者有关方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
    2023-07-03
    151人看过
  • 工地死亡事故赔偿:农民工能否获得赔偿?
    企业单位要对死者家属赔偿相关费用,例如丧葬费、精神损失费、一次性补助金。一次性补助金的赔偿方式一般是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的。一、工伤死亡赔偿金支付的三种方式: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问题农民工问题是指中国大陆由于农民进入城市参与经济活动后涉及的一系列权益保障的总称。针对农民工问题,现在在政策研究界、学术界有几种观点:一是部分学者的观点,让农民工在城市住下来,三农问题将不存在。二是国研中心研究报告的观点,创造将农民工转化为稳定的城市产
    2023-07-21
    381人看过
  • 当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超过保险额度时,费用谁承担
    一、当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超过保险额度时,费用谁承担(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三)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保险限额是多少根据《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赔偿限额的,如果发生在机动车之间的,按照过错原则确定赔偿责任,如果是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
    2023-06-03
    82人看过
  • 超速致人死亡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驾驶人员在驾驶过程中超速,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超速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划分事故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8-01
    30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律师费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律师费谁承担目前只有上海市法院支持受害方的律师费由被告方承担。其他地方都没有相关规定,律师费只能自己承担。依据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二、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当事人诉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未涉及的费用,如受损交通工具修理期间另行租车费用、租用拐杖等康复工具的费用、为处理事故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取证费、律师费等)等,应如何处理?在相关赔偿责任确立后,如何正确把握赔偿范围,是侵权赔偿的司法难点之一。我们认为,可诉求赔偿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根据现有法律规范、最高院司法解释精神和司法实践经验,对由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均应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即赔偿范围依据损失范围合理规定,考量当事人提出的损失是否已实际发生,且为必须合理。”二、
    2023-04-13
    391人看过
  • 工地上工人不幸身亡,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在外地工地上工资没拿到怎么办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
    2023-08-09
    443人看过
  • 父母死亡继承权归谁
    一、父母死亡继承权归谁父母死亡继承权归谁具体情况如下:父母去世后如果有遗嘱的,遗嘱约定的继承人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财产继承权的诉讼时效为多久财产继承权的诉讼时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是3年,且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
    2023-04-25
    46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遗体冷冻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死亡遗体冷冻费肇事者出。交通事故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数额根据死者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肇事司机、车主赔偿。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公安机关能处理交通事故遗体吗?王先生: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交管部门经家属同意对事故死者进行了尸体检验,交
    2023-07-23
    95人看过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后医疗费谁承担
    由医院承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2023-04-19
    115人看过
  • 工地工伤10级赔偿谁承担?
    工地工伤10级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是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的补偿是: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有所在单位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023-03-25
    172人看过
  • 当事人应否承担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不堪忍受自杀2011年5月25日上午8时许,在武备市某区北安门街xx路公交车站站台附近,四原告的亲属杨某某被被告高某某所驾驶的苏xxxx号汽车撞倒,致杨某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经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认定,杨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告高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当天,杨某某被送至南京军区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骨盆骨折、头部外伤、糖尿病、腰4/5椎间盘突出、腰4椎体轻度滑脱。2012年1月2日,杨某某服药自杀死亡。武备市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12年8月13日出具鉴定意见:被鉴定人杨某某自杀前患抑郁症,2011年5月25日遭遇的交通事故是其患病的间接诱发因素。当事人应承担死亡赔偿金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杨某某的自杀死亡与本案交通事故的关联性及关联程度;民法上引起损害后果的原因可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其均应纳人民事损害赔偿的范畴内考量,但间接原因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原
    2023-06-13
    493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在事故中死亡的应由谁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先由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由商业险赔偿。仍不足,按责任比例赔偿。如果没有保险,则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责任人死亡可以执行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应
    2023-06-13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更多>

    #非婚生子女
    相关咨询
    • 工地出现死亡人员,谁要承担责任,工地死亡人员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5
      工人因病在施工工地死亡,老板承担30%,包工头承担30%,工人自己承担40%的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是突发疾病48小时内没有抢救过来,属于视为工伤,按照条例39条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
    • 工伤死亡保险赔偿谁承担赔偿费用?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30
      一般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约50-60万的赔偿,父年满60,母年满55且无生活来源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
    • 怎么计算车祸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归谁所有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05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归死者的近亲属所有。
    • 车祸死亡承担谁的赔偿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2
      1、根据责任认定,你们可以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3年以下; 2、你们可以要求雇主赔偿,也可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你们具有选择权; 3、如果起诉肇事司机,可以将车主、交强险保险公司一同做被告起诉,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车主司机承担; 4、主要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 车祸死亡赔偿金能谁来承担?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1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