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4:10:13 179 人看过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一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尽管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方式进行规定,但是这种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不是完全自由的,公司股东只能是在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的,则为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之间作出选择,而且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确定的自然人担任,公司章程不得规定由董事会或者经理班子集体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二是法定代表人的登记问题。按照《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由于登记所具有的公示效力,因而在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的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交易相对人依据其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即使已经变更,其行为的效力仍然归属于公司,公司不得借此拒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需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表时的情形予以注意。

二、法定代表人有哪些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该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作为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必有责。有意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已经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当事人必须要了解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不然,可能会陷入法律风险,那可不是好脱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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