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7 10:30:58 471 人看过

根据情况,一般先签合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所有权证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但因补偿标准争议未签订合同的,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和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农村土地征收程序是怎么样的

1、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

2、审查报批。

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

3、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

5、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的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向被征地单位和农民支付有关费用,落实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方案。

6、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实施后,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清理,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和供地。

农村土地只要征收就意味着本人可以获得一笔补偿,对于此补偿的金额需要根据土地的性质,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来进行制定补偿方案,所以,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是多少钱没有一个统一的金额,在征收之前需要与被征收方协商好,不能做出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这样才能确定双方不会因征收而产生纠纷。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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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3日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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