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方案公示后,没有征集被拆迁人意见,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9:31:36 316 人看过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拆迁补偿方案不一定要征求被拆迁人意见的,如果被拆迁人对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征收决定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一般情况下土地在征收时相关部门都会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当然也有不协商的情况,补偿都是根据当地的住房价值来估算的

一般都是合理的,若是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被拆迁人相关文章
  • 佛山禅城道路拆迁补偿方案征求意见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在网上挂出高基街改造项目、佛平路改造项目、桂澜路南延线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方案,高基街与佛平路改造项目住宅最高按7000元/平方米补偿,而桂澜路南延线项目上全部为国有土地,其补偿标准按本区域的土地补偿费+原办理用地手续的各项税费+填土费用给予补偿。高基街:钢混结构住宅每平方米补5500元高基街改造项目涉及共约4.44亩土地,58户商铺或住宅住户。这次土地征收,计划作为新型都市型产业项目进行改造招商。该项目住宅类被拆迁户可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住宅,以房屋合法的套内建筑面积1∶1的方式置换安置房,并以面积近似原则选择安置房。有合法产权的配套车库(房),按同类住宅标准进行补偿或置换住宅,面积出现差异时按同类住宅的货币补偿标准(含奖励)进行折算。该改造项目范围内住宅类的房屋中,钢混结
    2023-06-10
    146人看过
  • 没有拆迁公告怎么申请拆迁补偿
    在没有征地公告和拆迁项目信息的情况下,如果遇到不合理的拆迁补偿,一定坚持走法律途径维权。看到这里,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拆迁赔偿的时候,是要按照具体拆迁方案的规定来的,只有这样才能计算出准确的赔偿金额的。好了以上就是农村土地拆迁赔偿款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拆迁企业需要出具拆迁公告吗拆迁企业需要出具拆迁公告。公告是必要的程序,只有经过公告无异议后,才能进行拆迁。企业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企业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政府会对企业拆迁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企业拆迁应当在拆迁决定作出以后,出具公告,广而告之大众,企业需要拆迁,让企业员工以及企业合作对象等,对企业拆迁情况了解知情。
    2023-08-04
    473人看过
  • 拆迁补偿方案公示时间是多久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拆迁补偿方案公告的期限是没有作出规定的,只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一、廉租房的拆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廉租房拆迁的程序是:1、政府启动房屋征收程序,房屋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2、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上报;3、修改征收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4、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并对补偿方案进行修改;5、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6、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二、拆迁补偿条件和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拆迁补
    2023-03-02
    317人看过
  • 没见过拆迁公告,会对被拆迁人有什么影响?
    在拆迁中,很多被拆迁人并不知道有拆迁公告文件。尤其是在地方上的农村拆迁,当问道:“你们地方什么时候开始公告的?公告内容是什么?”这些被拆迁人往往一脸茫然,说:“我不知道有什么公告呀,没有公告吧,就一些拆迁办和村委会的人直接来给我说要拆迁,让我签协议……”没有拆迁公告的拆迁能成立吗?从法律上讲,在要征收拆迁之前,必须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要具体明确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以及拆迁范围等,以确保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和相关的诉讼权利。所以,要实施拆迁,必须发布拆迁公告,且要确保每一个被拆迁人都知道。如果相关被拆迁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实施相关的法律救济措施。而在实际的拆迁中,其实基本上都发布了拆迁公告的,拆迁方是不敢明晃晃的去违法。但是,为什么很多被拆迁人确实不知道拆迁公告的存在呢?这主要是因为拆迁方抓住被拆迁人法律意识淡薄的特点,所以拆迁方发布公告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都很隐晦,造成很
    2023-04-19
    112人看过
  • 拆迁补偿标准低,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1、收集证据要及时除了一些常规的收集证据的方法,比如录音录像、人证物证、保存拆迁方下发的文件、报警等,这里我们提示一点,如果你房屋没有任何证件或者实际面积比登记面积要多,那么加盖公章的入户调查单可以明确你房屋的实际建筑情况,一旦出现了房子被违法强拆,这一份加盖公章的入户调查单可以作为你房屋建设情况的证据之一。2、参与、听证和异议用好法律赋予你的参与、听证的权利。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制定阶段,你有权申请听证、提出异议;在房屋评估阶段,你也有权选定评估机构,并且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合结果仍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专家鉴定。如果你不行使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只知道消极抵抗,这是没有一点作用的,只会越来越被动。3、信息公开拿材料你还在抱怨拆迁方什么文件材料都没给吗?没有公告、没有批文、也没有评估报告,什么都没有?你还在为了了解拆迁情况东奔西
    2023-06-12
    160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该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该怎么办,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并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民意修改情况。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较多的,由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2023-05-31
    454人看过
  • 没有发布拆迁补偿公告有拆迁补偿吗
    一、没有发布拆迁公告、没有发布拆迁方案的,没有权拆迁,政府要发布拆迁公告和拆迁补偿方案,且被拆迁人如果对此有异议,有权对公告和补偿方案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条例》的规定:第八条【拆迁公告与宣传】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
    2023-03-16
    297人看过
  • 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意见可以提出来吗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一、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应该如何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是:首先,在征地拆迁中,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及时公布,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被征收土地人一定要参加听证会,发表意见。二、旧房拆迁家里要钱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
    2023-06-23
    95人看过
  • 研究公示拆迁补偿方案的时间有多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拆迁补偿方案公告的期限是没有作出规定的,征收部门作出征收决定后,应该及时公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我国裁判研究官制度实施机制研究(一)裁判研究官的选任此文章共有3页[1][2][3][下一页]各级法院应当在法官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选任裁判研究官。裁判研究官的报名条件:1.学历条件:应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个别地区基层人民法院经省级人民
    2023-07-04
    390人看过
  • 拆迁公示后多久拆
    土地征收公示后多久拆除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征收部门开始拟定安置补偿方案,并报市县政府审批,市县政府开始组织相关部门对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讨论,并且在拆迁范围内公布,目的是为了征求拆迁户的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的时间不能少于30日。一、房屋征收流程大致分为几步(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6)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
    2023-04-07
    454人看过
  • 拆迁征求意见多
    房屋产权调换
    一、拆迁征求意见多久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什么是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三、拆迁补偿范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
    2023-04-22
    440人看过
  • 征地拆迁补偿的拆迁人是谁
    一、征地拆迁补偿的拆迁人是谁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其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1、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三、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三
    2023-06-16
    155人看过
  • 南阳拆迁办公示补偿标准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法拥有房
    2023-07-07
    183人看过
  • 拆迁公示几次后正式拆迁?
    一、拆迁公示几次后正式拆迁拆迁一般公示1次。因为拆迁政策规定,拆迁安置需公示30日以上,公示1次即可,拆迁补偿方案需由人民政府拟定,报有关部门论证后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发布拆迁补偿公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是怎样的(一)、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二)、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
    2023-06-15
    348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人,即使用人;还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 更多>

    #被拆迁人
    相关咨询
    • 被征收拆迁补偿方案没有公示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2
      依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征收拆迁补偿方案不一定要征求被人意见的,如果被拆迁人对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拆迁补偿方案征集意见没有公布会不会被收回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2
      依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征收拆迁补偿方案不一定要征求被人意见的,如果被拆迁人对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 被拆迁户该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5
      一、拆迁前的谈判技巧当房屋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同时要注意谈话的语气。二、利用行政诉讼争取时间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
    • 拆迁补偿没有公示合法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6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拆除房屋时,房屋征收部门不公布拆除方案是违法行为,拆除者可以申请公开。住房征收部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征收补偿方案,发表,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天。
    •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公布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吗,补偿协议有什么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公布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根据本办法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当载明补偿形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安置地点、安置用房面积、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人应当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