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注: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的,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申请材料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5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有关电子图件需审核入库);
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批准——注册登记——核发土地证书
四、办理时限
初始土地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五、办理地址
1.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业务部
地址: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烟台路197号)
咨询电话:0633—8717058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港业务部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临沂北路269号)
电话:0633—8292923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岚山业务部
地址: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岚山分局(岚山中路27号)
电话:0633—2611179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业务部
地址:地矿鑫园
电话:0633—8360209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5.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业务部
地址: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中心(山海天路371号)
电话:0633—8316327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6.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洋城业务部
地址:日照国际海洋城办税服务厅(204国道与中盛路交汇处往北50米路西)
电话:0633—2950079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宿迁地役权首次登记指南
423人看过
-
如何进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及所需材料
180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01人看过
-
日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指南
59人看过
-
土地及房屋抵押权首次登记登簿
105人看过
-
首次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499人看过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
集体建设用地是否首次登记房屋所有权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9办理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受理类型:土地和房屋、批准拨用企业用地、集体土地入股(联营联建)、其他 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复审—登薄缮证—归档
-
房屋所有权登记日期是房屋权属证书上的日期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6房产证的登记日期是管理部门确权的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
-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时候应当提交什么材料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是如何回事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0办理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受理类型:土地和房屋、批准拨用企业用地、集体土地入股(联营联建)、其他 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复审—登薄缮证—归档
-
房屋所有权登记必须登记,房屋登记证是真实有效的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1并非所有的房屋所有权都必须登记,如通过继承、法院裁判文书确定、农村自建房等,均可取得房屋所有权。但要对外转让,必须先登记,登记后才能转让。 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