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可以滥用职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2 14:10:08 319 人看过

不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司法活动的时候,有滥用职权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是会构成滥用职权罪的。

一、失职渎职的主要标准

失职渎职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司法机关、权力机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尽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事项,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私放在押犯人,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侵吞国家的公共财产,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犯滥用职权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

二、失职罪属于职务侵占罪

失职罪属于滥用职权的范围。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条件有: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司法工作人员,不具有该身份的人不构成本罪;主观上为过失,故意则构成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客体上侵犯了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客观方面实施了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滥用职权免刑的可以恢复原职吗
    一、滥用职权免刑的可以恢复原职吗1、一般不会存在恢复原来职位的情况。2、免于刑事处罚不代表无罪,相反,是有罪的判决,只是不需要刑事处罚。3、《刑法》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4、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由此可见,公务员虽然犯罪,但免于处罚,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说明就可以继续保留公务员之职。二、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等等。《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
    2023-06-11
    261人看过
  • 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调用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九条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检察长统一领导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调用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被调用的检察官可以代表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检察职责。检察院立案程序的特殊规定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职务司法保障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依法决定对人民代表立案的程序作了特殊规定:1.对担任本级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立案,直接向本级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通报情况。2.对担任上级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立案,向该代表所属的人大同级的检察院通报情况。3.对担任下级
    2023-04-21
    119人看过
  • 检察机关滥用职权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检察机关滥用职权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信息、辩护人信息、基本案情、检察机关滥用职权的情况、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一、格式和内容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一)首部(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4)针对起诉书概括表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看法。(二)正文正文是辩护词的主体。这一部分要写明辩护的理由,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公诉人的指控或一审判决,提出辩护意贝。(1)从
    2023-04-02
    455人看过
  • 上级检察院可以撤销下级检察院的决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条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应当执行。如果认为有错误的,应当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刑事诉讼立案管辖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另有规定的有:(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
    2023-06-01
    169人看过
  • 政府滥用职权可以起诉吗
    政府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如有证据充分,可以构成渎职罪,建议去当地检察院举报。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6-01
    493人看过
  • 滥用职权可以取保候审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滥用职权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滥用职权是故意犯罪吗滥用职权是属于故意的刑事犯罪,滥用职权的犯罪分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国家、集体的利益造成侵害,而故意做出滥用职权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
    2023-08-18
    13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滥用职权罪被检察院批捕, 以后还会判刑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2次会议、2012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9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渎职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
    • 被起诉权利滥用检察院的管用行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22
      1、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涉嫌滥用职权罪是属于检察院的管辖范围。如果只是普通的滥用职权行为,可以向该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也可以向同级纪委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
    • 罪犯滥用检察院管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13
      只有涉嫌滥用职权的罪行才属于检察院的管辖范围。只有普通滥用职权的,可以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者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行政部门玩忽职守的,属于检察机关的自我调查案件。行政机关或者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你不明白,请问一下。滥用职权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过职权或者非版本职责,对公共财产、国家和
    • 滥用权利的检察院该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3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涉嫌滥用职权罪是属于检察院的管辖范围。如果只是普通的滥用职权行为,可以向该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也可以向同级纪委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 警察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的行为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2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只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以罚款或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是严格限制单位滥用解除权的,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