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离婚后的经济补偿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4:54:17 458 人看过

上门女婿离婚,如果是无过错方,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害的情况:

1、一方有重婚;

2、配偶和第三人同居的;

3、有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上门女婿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上门女婿离婚财产怎么分,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双方协议离婚的,自行协商分配;

2、诉讼离婚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2、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3、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4、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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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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