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犯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9 09:10:39 153 人看过

一、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污染环境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

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而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

二、污染环境罪是怎样认定的

污染环境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在主观上均有过失的因素,客观上亦都造成了重大事故和严重后果。区别主要在于:

1、客体要件不同。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要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中不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革。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符合一般主体条件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则只能是自然人,一般而言仅限于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然人相关文章
  • 污染环境罪如何处罚污染环境罪最新法律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私自收纳建筑垃圾的处罚私自收纳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环境污染怎么举报环境污染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环保报告热线12369进行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境保护报告热线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
    2023-03-22
    390人看过
  •  如何认定刑法中的环境污染罪?
    环境污染罪构成要件包括客体为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为过失、客观方面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危险废物导致环境污染并造成严重后果、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中的环境污染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该罪行的客体是侵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其次,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第三,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导致环境污染,并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最后,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
    2023-11-10
    217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非法排放?
    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客观来综合确,明确污染环境罪“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其中包括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等。新增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标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作了重要完善。其中一方面修改是降低了入罪门槛,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修改后,罪名由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相应调整为“污染环境罪”。据此,“严重污染环境”不再以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实害结果为必要。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的,即构成污染环境罪;致使一人以上死亡的,即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还下调了其他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除污染环境罪外,环境污染犯罪还涉及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和环境监管失职罪等犯罪。对这些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
    2023-04-19
    488人看过
  • 如何对污染环境罪定性?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危害公共卫生的一种罪行,侵害的对象是环境资源。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一系列专门法规。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其中排放是指把各种危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大气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倒出等,倾倒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者其他载运工具,
    2023-04-05
    360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有罚款吗,环境污染罪怎么处罚
    一、环境污染罪有罚款吗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环境污染罪有罚款。二、环境污染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一)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
    2023-03-29
    222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判刑多久,怎么处罚污染环境罪
    一、环境污染罪判刑多久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从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
    2023-04-15
    33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然人
    词条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自然人与公民不同,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 更多>

    #自然人
    相关咨询
    • 污染环境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9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条例》等一系列专门法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就是侵犯国家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
    • 环境污染污染环境罪是那几种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4
      认定 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
    • 环境污染罪行为怎样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17
      污染环境罪处置的认定方法如下: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界限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污染环境罪认定 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
    • 如何认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0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认定如下: (一)区分重大环境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在主观上均有过失的因素,客观上亦都造成了重大事故和严重后果。区别主要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