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对撤诉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1:03:57 460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对撤诉的规定是:

1.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2.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

3.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就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一、7种决定不起诉情形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申请赔偿应当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为前提。《解释》将以下七种情形认定为刑事赔偿中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办案机关决定对赔偿请求人终止侦查的;

(二)是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三)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四)是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五)是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六)是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

(七)是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

7种侵犯财产权情形纳入《解释》

在此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两种情形存在较大争议:第一是在没有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的情况下,哪些情形可以进入国家赔偿程序纳入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财产权的审查范围;第二是法院作出生效有罪裁决后,对裁决没有处理的财产,刑事赔偿程序中是否有权对相应涉财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赔偿决定。

二、如何撤诉离婚诉讼中

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

另外还有一种撤诉方式,那就是在开庭的时候,原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这个时候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算是一种消极的撤诉方式。

三、民事立案了还能撤案吗

民事立案后,是否能够撤案,应当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作立案处理后,在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定,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后,准许撤诉的,应当出具民事裁定书,准予原告撤回起诉;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后,不准许撤诉的,原告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参加庭审,由人民法院对民事纠纷作出相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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