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待遇如何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22:11:57 272 人看过

解读“五险一金”之失业保险:帮助失业者重整旗鼓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缴费满1年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月底,记者从市人社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了解到,失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其中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职工按个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安徽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文件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哪些人员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呢?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需要提醒的是,失业人员应于失业之日起60天内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本期失业保险金申领。

失业人员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记者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了解到,我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有:1、按月领取失业金。失业金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计发比例原则上为65%,但应高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市的领取标准为每月605元。

2、支付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时参加大病医疗救助,享受医保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8.5%的比例缴费。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向其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帮助其再就业。

5、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经本人申请,可享受生活补助金。生活补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计发,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住院分娩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4个月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70%的生育补助费。

失业保险金最长可领取24个月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自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那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如何确定呢?市人社局失业保险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分为三个档次: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享受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5年起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10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待遇如何算

根据《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对前次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也就是说,辞职重新就业不足一年再次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其前次因不符合申领条件而未折算为失业保险待遇的缴费期限与再次就业期限合计算满一年,并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以及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两个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未领完期限予以保留。其重新缴纳失业保险期限不满一年,但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以及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两个条件的,可接着领取其前次未领完的失业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8: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重新就业报停失业金二次失业金
    如果已经重新就业,是需要上报停止申领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再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国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监禁执行或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介绍的工作;(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命令退款的情况严重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骗取金额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重新就业报停失业金重新就业,需要上报停止申领失业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
    2023-08-18
    219人看过
  • 三次拒绝就业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将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首次从法律上确立了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明确了政府、社会、劳动者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从此,那些只想靠失业保险金混日子的懒汉们戴上了紧箍咒:登记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三次拒绝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适合的就业机会的,将退出失业登记,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据《若干规定》,政府是促进就业责任主体,要将增加就业岗位、控制失业人数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在税费减免、财政经费上加大对促进就业的投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审批涉及政府提供土地、资金及政策扶持的建设项目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就业的影响进行评估审核。《若干规定》的另一大突破是,首次明确了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失业保险待遇的足额发放外,结余部分可以用于职业培训等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事项。《若干规定》还首次将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纳入立法规范。第十三条明确本市鼓励和引导劳动者通过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
    2023-06-09
    433人看过
  • 再次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条例》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社部令【2000】8号)规定,劳动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这一规定最重要的有两条:其一,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即前次失业前的缴费时间不能再计算,不能再作为享受条件和领取期限的依据。再次就业后不足1年就失业的,本次是具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因为他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为零。但他可以使用上次剩余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其二,本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合并计算,也就是说,前次失业时没有享受完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在本次失业期间照样领取。比如,某人属于再次失业者,前次失业是在两年前,当时按照规定,他可以享受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实际上他享受了10个月后就有了工作,还剩下14个月期限。这次失业,按照缴费年限重新计
    2023-04-26
    210人看过
  • 洛阳再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计算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2、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2023-12-19
    303人看过
  •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及方法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答: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二、参保人员离开企业后怎么进行失业登记?答: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60日内本人携以下材料到各所在镇(街道)人力社保服务站办理:1.《海宁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2.《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证明书》4.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各一张5.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三、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及领取期限怎么计算?答:1.我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根据海宁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七十确定,目前为917元/月。2.失业金领取期限: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
    2023-05-05
    418人看过
  • 失业保险期间就业,能否享受保险待遇?
    这个肯定可以继续交社保的。下一次失业又可以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但是中间需要满足时间要求。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合同到期不再续可以领失业险吗怎么领取劳动合同是每个上班族都需要签订的,也是对上班族基本权益的保障。最近不少网友咨询合同到期不再续可以领失业险吗怎么领取。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签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但是如果是自己不愿意续签是拿不到失业金的,领取失业金只要提供个人信息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材料给社保局就可以。合同到期不再续可以领失业险吗1、必
    2023-07-04
    443人看过
  • 重新就业后失业保险金怎么处理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该领取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一、离职可以领失业保险吗离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条件中有一条是,员工非本人意愿离职。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关于失业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
    2023-02-25
    348人看过
  • 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灵活就业备案后,凭区、县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签署备案意见的《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备案表,于每月24日前,到户籍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加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条件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足额缴费的,均可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更多详细信息请查看:【】专题
    2023-05-29
    332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未领完重新就业剩余的失业金怎么算
    在失业人员复职工作之后再度面临失去职业岗位的情况下,他们的缴费期限将会被重新计算;同时,他们将有资格享有比原缴费期限更长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这一期限可以与上次未完成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相结合进行计算,但总和的最长时限为24个月。在理解“最长不超过24个月”这段话时要特别注意:无论是任何原因导致的再次失业,失业人员需要根据其两次失业间隔期间的实际缴费年限来确定应该能够获得的失业保险金的年数,然而,这些年数无法单独享用。对于那些在失业后重新找到了工作并又因此而失去这份工作的人来说,他们需要将上一份工作未完成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之期限与现在所能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期限进行整合性计算。《社会保险法》第51条应征服兵役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条例》第15条也规定,失业人员应征服兵役的,不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24-05-03
    77人看过
  • 失业保险有什么待遇?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流程
    失业保险待遇期限1、缴费满1年不足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2、缴费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3、缴费满3年不足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4、缴费满4年不足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5、缴费满5年不足6年的,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6、缴费满6年不足7年的,领取15个月失业保险金;7、缴费满7年不足8年的,领取16个月失业保险金;8、缴费满8年不足9年的,领取17个月失业保险金;9、缴费满9年不足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10、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从第10年开始,累计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为24个月。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一、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
    2023-12-21
    429人看过
  • 如何理解失业保险与再就业的关系
    失业保险与就业的关系:有参保失业保险,就可以在非本人原因的情况下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可以参加在当地劳动就业部门相关的职业培训,通过培训可以尽快的让你掌握相应的技能,能够尽快的再就业,再就业后就终止领取失业救济金。一、失业保险的组成内容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2023-02-22
    218人看过
  • 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多久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主要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最长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最长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备注】: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领取期限按照上述规定结合根据本地失业保险政策执行。例如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规定如下:1、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2、累计缴费满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3、累计缴费满3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4、累计缴费满5年以上不满8年领取15个月;5、累计缴费满8年以上不满10年领取18个月;6、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多久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
    2023-05-05
    66人看过
  • 缴纳失业保险有何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主要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最长为24个月。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还可领取医疗补助金,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此外,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接受职业培训和享受职业介绍补贴。一、苏州失业金补偿标准领取标准:1、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根据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长短,按照其本人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缴费不满10年的,按40%;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45%;缴费20年以上的,按50%。失业保险金最高、最低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布,2021标准分别为最高2020元/月、1643元/月。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在职待遇;应当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
    2023-06-26
    366人看过
  • 再次失业后可以领取之前的失业保险吗?
    这个是可以的。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一、交了27个月失业险可以领几个月失业险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二、法律规定哪些人能领失业金法律规定以下人员可以领失业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一、失业金申请领取流程: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
    2023-03-20
    46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劳动者再次就业后,其领取失业保险期间不得再继续计算,劳动者再次就业是否可以继续计算失业保险待遇?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3
      《失业保险条例》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社部令【2000】8号)规定,劳动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这一规定最重要的有两条:其一,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即前次失业前的缴费时间不能再计算,不能再作为享受条件和领取期限的依据。再次就业后不足1年就失业的,本次是具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
    • 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怎么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7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对其中“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的理解应注意:失业人员再失业后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应该根据两次失业之间的缴费年限独立计算,但却不能独立享受。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又失业的应将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剩余期限
    • 国企改制后失业后又重新就业,再次失业,怎么领取失业金?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2
      上述情况,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次领怎么计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1
      再次就业又失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对其中“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的理解应注意:失业人员再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应该根据两次失业时间的缴费年限单独计算,但却不能独立享受。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又失业的应将前次失业
    • 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再就业的是否返还失业保险金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4
      如果你已经就业,未领取部分是不能领取的,重新就业后,下次失业时,根据再次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失业金领取期限。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