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残司法鉴定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08:20:35 92 人看过

人身伤残司法鉴定标准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怎么认定?

刑法上轻伤害的鉴定标准是《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第三条规定:“鉴定损伤程度,

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所谓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多种损伤均未达到轻伤鉴定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若有三种(类)损伤均接近本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二、轻微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轻微伤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仅有地区性、行业性的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进一步加强了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轻微伤不分级别,轻伤分为轻伤一级、轻伤二级,重伤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微伤是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者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一般轻微伤愈合后对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及容貌体态无影响或影响轻微。

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本标准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667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T16180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26341-2010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术语定义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总则

A、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B、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时机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3日 04: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工伤十级伤残误工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工伤期间的误工费是属于职工正常的停工留薪待遇,停工留薪待遇和几级伤残没有关系。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在我国职工工伤十级赔偿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
    2023-03-16
    379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赔偿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生活中有部分劳动者可能自己也切身的体会到,在维权的时候相关的维权的程序并不是那么的便捷,不过也不能因为维权程序的繁琐就任凭公司不作为的一种态度。特别像是职业病是有可能会伴随我们终身的,因此职工在确认的是职业病以后就一定要知道职业病鉴定赔偿的参考依据是什么?职业病鉴定赔偿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级职业病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级职业病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
    2023-04-19
    22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参照什么标准鉴定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可以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求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当事人应注意的事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当事人需要注意的问题: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
    2023-07-21
    231人看过
  • 车祸10级伤残鉴定标准和依据
    一、车祸10级伤残鉴定标准和依据(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7、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8、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9、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10、影响阴茎勃起功能。(二)头面部损伤致:1、一眼低视力1级。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4、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5、眼内异物存留。6、外伤性白内障。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8、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9、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10、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11、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12、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13、一侧
    2023-06-08
    114人看过
  • 工伤伤残的鉴定级别作为交通事故参考依据吗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用哪个标准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用哪个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最新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有两个重要改变:第一个是取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自2017年1月1日后所有交通事故案件、故意伤害案件、雇员损害等所有人身损害致伤的鉴定标准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工伤除外。第二个是新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比过去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提高了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可以构成十级伤残的,可能在新标准实施后构不成伤残等级了。二、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划分标准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划分标准是人体受到损害的程度、是否有医疗依赖、社会交往能力受到限制的程度等因素。总的来说,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总共划分为十个标准。如一级残疾的划分依据是组织器官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意识丧失;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023-03-10
    31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和人身伤残标准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规定,明确的适用范围为:除职工工伤以外的所有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刑事案件的伤残鉴定、非因职工工伤的伤残鉴定、普通伤害案件的伤残鉴定、其他意外伤害的伤残鉴定等。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鉴定的。不同的身体部位,鉴定标准不同。例如一级伤残程度包括:5.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1)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2)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肌力3级以下)或者三肢瘫(肌力2级以下);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与重度排尿功能障碍。5.1.2颈部及胸部损伤1)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Ⅳ级;2)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心功能Ⅲ级;3)心脏移植术后,心功能Ⅲ级;4)心肺联合移植术后;5)肺移植术后呼吸困难(极重度)。5.1.3腹部损伤1)原位肝移植术后肝衰竭晚期;2)双肾切除术后或者孤肾
    2023-03-11
    463人看过
  • 人身伤残怎么鉴定即人身伤残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λ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δ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
    2023-06-08
    203人看过
  • 受伤后依据什么标准鉴定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鉴定的依据很多,刑事伤害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鉴定、人身保险伤残鉴定、医疗事故伤残鉴定、残疾人残疾程度评定、其他意外伤害伤残鉴定等,一定要根据不同的性质选择不同的标准:1)、交通事故、一般的人身侵权受伤应当按照国标《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2)、工伤引起的人身损害,适用国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3)、其它准详见后面附件一附件:一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12月1日实施)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适用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3.《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
    2023-06-10
    239人看过
  • 伤残鉴定以什么为依据
    伤残鉴定以《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为标准。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及时申请工伤的伤残鉴定。一、出了工伤事故怎么办?出了工伤事故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2023-06-22
    394人看过
  • 为什么必须统一人身伤残鉴定标准
    由于我国人身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存在缺陷,很不统一,而且存在很多负面的影响,所以非常有必要尽快统一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从公平原则来看,统一人身伤残鉴定标准是公平原则的要求。目前我国的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不统一,在司法鉴定过程中鉴定标准的适用混乱,不但增加了案件处理的难度,更重要的是造成了众多同残不同级、赔偿不同价的社会问题,以前司法界和社会上纷纷对事故遇难人员户籍之别导致同命不同价问题提出质疑,却忽略了伤残鉴定标准的不统一、给伤残者的赔偿数额相差悬殊的问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我国一直所倡导,它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是广大政法干警及相关人员一直追求的终极目标。人的健康权与生命权是法律所特别保护的,人们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但是伤残鉴定标准的不统一,却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口号显得苍白无力。由于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有的部门就制定了本行业的标准,如《道路评残标准》、《医疗评残标准》、《劳动评残
    2023-04-21
    183人看过
  • 伤残鉴定要依据哪些规定确定标准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GB/T15499-1995)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8、《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9、《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
    2023-03-30
    18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轻伤标准的参考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轻伤标准的参考依据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第九条眼损伤(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二)眶部单纯性骨折;(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六)外伤性斜视。第十条鼻损伤(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
    2023-05-22
    207人看过
  • 退休人员高温补贴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家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此,高温津贴仅限于高温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并由用人单位进行发放。而在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项目当中其实并没有高温补贴一项,因此退休人员是没有高温补贴的。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一、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依法维权: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2、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
    2023-03-30
    483人看过
  • 国家工伤鉴定标准九级的参考准则是什么
    各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都是符合国家的相关条件以后才依法登记设立的。所以工伤鉴定部门在展开工作的时候,每一级别的鉴定标准都是参考国家制定的准则进行的,如果鉴定结果书上显示为九级的话,那么国家工伤鉴定标准九级的参考准则,制定的内容也是非常详细的。国家工伤鉴定标准九级的参考准则是什么?1)癫痫轻度;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11)面部有≥8cm2或三处以上≥1cm2的瘢痕;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5)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16)
    2023-04-28
    7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法律依据是什么伤残鉴定的参考依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1
      人身伤残司法鉴定标准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等。
    • 伤残司法鉴定的鉴定依据是什么?司法鉴定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司法鉴定的项目和类别是非常多的,包括大家比较熟知的法医类鉴定,声像类鉴定,笔迹鉴定等各种各样的。所以肯定不同的鉴定类别,参考依据是绝对不一样的。如果是属于交通事故当中遇到人身伤残的话,在进行鉴定的时候就要符合伤残司法鉴定鉴定标准才可以,对于伤残司法鉴定的鉴定标准,国家也是有统一的规范的。伤残司法鉴定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
    • 司法鉴定院鉴定伤残是依据什么标准进行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6
      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程序是: 1、伤者携带相关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护理费用等相关项目的鉴定。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鉴定费用一般是由当事人先行垫付,索赔时可要求对方支付该鉴定费用。 4、等待鉴定结果。视情况
    • 伤残鉴定与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3
      伤者职工的伤情最终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是由两个十级伤残合并晋升而成的。有多处伤情时,应当分别鉴定,伤者的伤情很可能是多处十级伤残。即便有一个九级伤残,但是根据规定,伤者有且仅有一次合并晋升的机会,两个十级被晋升为九级伤残后,因为晋升合并的机会已经使用,无法再与原有九级再次合并晋升,所以最终还是九级。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4.2晋级原则晋级原则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
    •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
      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十个等级,依照受伤害人员的伤残程度划分。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详见于由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3.11发布、2002.12.01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一、伤残鉴定的时间因0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的受害人,其伤残鉴定的时间为住院治疗终结后,这也是法定的最佳鉴定时间。依照规定,鉴定机构的鉴定时机也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特殊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