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9:50:09 411 人看过

两次被列入黑名单将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恶意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企业责任人终身禁止从事食品行业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甘肃省近日出台《甘肃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针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要加强信息库建设,对恶意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企业责任人坚决逐出食品市场,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从事食品行业。

七种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

办法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下述七种不良行为之一的,将列入黑名单: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用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的;滥用食品添加剂或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故意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的;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拒不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抗拒执法的;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其他规定情形的。

办法要求,省级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黑名单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经确定列入黑名单的,由省级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站对外公布。

上黑名单企业每月接受督查

办法规定,对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并实施以下监管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期间,必须每个季度向所在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一次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

对被列为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督查检查,并随时追踪整改情况,直至整改达到要求。

省级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黑名单企业向金融机构、进出口管理、旅游管理等部门进行通报,将企业信用与金融机构信贷、食品进出口、重大活动或旅游食品保障等政策挂钩。

对列入食品安全生产黑名单的生产经营企业,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

举报食品安全案件将获重奖

办法明确,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再次被列入黑名单或者在黑名单期间整改不力的,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

办法要求,对恶意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企业责任人坚决逐出食品市场,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从事食品行业。对聘用在库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各级监管部门不得发给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已经取得许可证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建立群众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鼓励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食品的行为进行举报。建立专项资金,对经过查实的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人予以重奖。各级监管部门要设立投诉举报中心,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把群众监督食品安全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违法行为无处躲藏的氛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海南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据海南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透露,为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海南省拟对食品安全举报行为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5万元。根据海南省政府近日发布的《海南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途径举报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违法活动,包括在农产品种植、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来的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办法》规定,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一般不超过3万元。对执法机关查处后无涉案货物,但证实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视情节给予举报人员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人员以及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应适当提高奖励额度,最高奖励金额可达5万元。
    2023-04-24
    500人看过
  •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于2021年3月12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共七十九条,总计六章。从各个方面规定了进出口食品安全细则。一、最新规定离婚30天冷静期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离婚30天冷静期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执行时间与民法典实施时间一致。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一般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二、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在哪里看《武汉
    2023-03-20
    430人看过
  • 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第一条为了保护著名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我省名牌商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进一步推动我省商标事业的发展,振兴甘肃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甘肃省著名商标(以下简称著名商标),是指在省内外市场上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好信誉的我省注册商标。第三条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组织省商标协会、省消费者协会,组成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第四条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甘肃省著名商标的管理工作,甘肃省著名商标在甘肃省境内受法律保护。第五条凡获得甘肃省著名商标的,其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为知名商品。第六条除第三条规定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评选或变相认定甘肃省著名商标。第七条
    2023-06-07
    365人看过
  •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7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水果、食用活动物的安全管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做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国家质检
    2023-06-06
    274人看过
  •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将出台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2011年全国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将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安全3项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陈竺说,今年卫生部将组织开展对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等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表示,今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地区外,每个市(地)必须具有承担职业病诊断职责的机构,每个县(区)必须具有承担职业健康检查任务的机构。据目前全国仅有约三分之一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够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的全部监测项目,局部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仍然存在。对此,陈竺表示,今年卫生部将尽快出台《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并建立国家和省级食品污染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与食品安全信息的多部门共享平台。陈竺说,目前具备106项饮用水水质指标检测能力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只有9家。今后要进一步扩大饮用水卫生监测范围,健全全国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网。
    2023-06-07
    481人看过
  • 上海将出台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摆上居民餐桌的一棵蔬菜、一条鱼出自哪块田地、哪方池塘,能否追查得到?和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摊贩、小店食品能不能追溯?管住食品安全源头和流通路径的理想和现实之间差多远?答案是:很远、很难,很长。好在,我们已经起步并加速。上海市政府今天就《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举办立法听证会。在此之前,办法草案已经公示并向公众征求意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将食品来源及流向、供应商资质、检验检测结果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利用信息化技术方式上传至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形成信息追溯链,确保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依照《办法(草案)》,上海拟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消费量较大的粮食及制品、畜肉及制品、禽类、蔬菜、乳品、食用油、水产品、酒类等八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以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别食品,实施信息追溯管理。其中,初步拟定的食品品种目录包括大米、猪肉、牛
    2023-06-06
    55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烟台食品安全抽检管理办法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4
      本市行政区域内铁路运营中和火车站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由铁路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执行。本市行政区域内客运船舶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由客运船舶登记港所在地和客运船舶停泊所在地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客运船舶登记港所在地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许可证的受理和核发。客运船舶登记港所在地和客运船舶停泊所在地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委托相关机构行使客运船舶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 食品安全法出台时间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出台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1
      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制度。具备检验能力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并做好原始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应当在首次出厂销售前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全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委托全项检验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原始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 食品安全管理条例食品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安排患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 现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2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9
      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水果、食用活动物的安全管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