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已婚妇女不给土地补偿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54:33 280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征地决定前具有村集体成员资格的已婚妇女可以分配征地补偿金。不赔偿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扣留、冻结财产和行政强制执行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拒不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农村土地经营权;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9)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义务其他义务;

(十)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支付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已婚妇女不分配征地补偿金是否合法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金的分配应由村组依法协商确定。但是,如果已婚妇女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村里不分配征地补偿金的规定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家庭承包人放弃统一安置,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已经领取的安置补助的,应予以支撑。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已经领取的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未取得新居承包地的,用人单位不得收回原承包地;离婚、丧偶后仍在原居
    2023-05-31
    390人看过
  • 已婚妇女有权分配征地补偿金吗
    1、已婚妇女有权分配征地补偿金吗?确定征地补偿方案时,已婚妇女具有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支持征地补偿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已婚妇女的户籍已经迁出,但尚未取得新居的土地承包权。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原承包地。因此,已婚妇女仍可以参与原村征地补偿金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领取补助的,予以扶持。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已经领取的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
    2023-05-31
    483人看过
  • 已婚妇女可以对土地确权吗
    原则是可以。已婚妇女是否可对土地确权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处理。节目现场,接进了昭通听众温先生的电话。他在电话中称,妻子的土地原属其父母家,但岳父岳母已过世,不知道妻子是否可以对该土地确权。王*正现场回答了温先生关于土地确权的疑问。2016年10月30日,新*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推进农业现代化。在确权的细节方面,由于中国各地传统文化的不同背景和不同习俗,有的地方,媳妇可以确权,有的地方夫家确权。王*正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各州
    2023-05-05
    371人看过
  • 已婚妇女离婚后的拆迁能得到补偿吗
    I.已婚妇女离婚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已婚妇女离婚的拆迁补偿不可用,这取决于已婚妇女在确定征地补偿方案时是否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已婚妇女的报酬应根据她们的户口和事实权利加以区分。如果被征收的已婚妇女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必须及时采取法律权利保护措施,以保护其自身的征收补偿利益根据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已婚妇女是否有征地补偿费取决于确定征地补偿方案时已婚妇女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法律适用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如果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放弃统一安置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已收到的安置补助金的家庭承包人,支持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其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要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当予以支持。但除地方性法规,自治性法规,,已报全国人
    2023-05-07
    257人看过
  • 如何保障已婚妇女的土地权益
    法院认为,原告小英嫁到某村七组,但她的户籍没有搬出母亲家。七组经群众代表协商,决定将现有土地按现有人口(减去外出死亡女童人数,再加上婚生人数)分配到户,并确定了原承包地的土地分配方案;2015年8月,七组群众代表讨论形成“七组土地溢出讨论方案”,原告小英未参与分配。洪泽县妇联对原告小英反映的结婚后土地权益得不到保护的问题进行了解释。”据了解,她结婚后户籍没有迁出,所以她负责用地,“2015年10月10日,小英坡家村委会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小英的户籍没有迁入,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在承包期内结婚,在新居未取得承包地的,用人单位不得收回原承包地。作为七组成员,原告小英虽然嫁到了外村,但在一个村仍有七个户籍。原告小英在妻子家中没有拿到土地和补偿费。因此,原告小英对一个村庄的七组土地享有权利。七组制定的“七组征地分会场讨论方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023-05-08
    440人看过
  • 离婚后补偿不给怎么办
    离婚后离婚协议赔偿不履行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依职权可以分割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还是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一、离婚后房屋纠纷的管辖如何规定?不同的离婚方式对于离婚后房屋纠纷的管辖影响不大,具体如下:1、夫妻双方离婚时有共有房产未处理的或者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匿、转移房产的行为导致共有房产未处理的,另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该房产。2、离婚判决书中就房产的归属、协助过户时间、房屋折价款支付时间等事宜记载在离婚判决书中,一方如果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另行起诉。3、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就房屋权属、过户时间等有明确约定,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协议书所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违约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因不动产纠纷提起
    2023-03-07
    20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已经和媳妇离婚了,离婚女方过错补偿是如何?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2
      婚姻续存期间,如果女方在家庭及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一、【有权要求补偿的法定情形】《民法典》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举例说明上述情形】在法律上虽然有规定的补偿情形,但在实际中是很难确认的。下面举例说明具体情况: (1)抚育子女:在教育陪护子
    • 为了分割土地补偿离婚,农村离婚土地补偿怎么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2
      如果有协议,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
    • 农村女方离婚了土地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6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承包主体以家庭为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家庭内部成员来说,是他们的一项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但是,基于我国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质和方式,离婚时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 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
    • 家庭主妇离婚了,怎么补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8
      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要对财产性质进行认定,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共同财产分割的大原则一般是一人一半。 所以家庭主妇也一样,家庭主妇离婚时可以分得多少财产,要看和对方协商的情况或者是法院判决的情况。 此外,如果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
    • 离婚补偿款不给怎么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4
      离婚补偿款不给的处理方式如下: 1、若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则当事人有权根据离婚协议的内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支付补偿款,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若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的,则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