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引发楼下损失,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6:40:17 313 人看过

装修时造成楼下损失可以要求施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装修工人失误造成业主损失哪方赔偿

装修工人失误造成业主损失的,由装修公司或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装修工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致害责任】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相关知识:人身损害赔偿过错责任1、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时,其构成要求四个条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2、主观上有过错是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如果行为人的主观上没有过错,就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缺少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要件,即使行为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
    2023-04-17
    149人看过
  • 租户造成的楼下损失,谁承担责任
    租户造成的楼下损失,一般应当由承租者承担责任。一、租户给楼下淹了怎么办租户给楼下淹了,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也可以求助街道调解员进行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功,建议直接起诉。如果是自来水管存在问题导致跑水的话应该是房主承担责任,因为没有尽到审慎义务,但是在建筑物保修期内应该是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超过保修期应该是房主承担责任。如果是房客忘记关水龙头等原因,应该由房客承担责任。二、公房漏水到楼下谁负责如果不是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经双方协调不合时,可以到到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由法院鉴定受损程度并予以判定。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三、房子出租死人了房东有责任吗需要看房东是否有过失。租户在出租房内因意外事故死亡,按照事故责任认定承担责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出租人负全部责任。出租人对其出租的房屋和设施负有维护、修缮、管理使其
    2023-03-02
    491人看过
  • 装修楼下漏水谁的责任
    一、装修楼下漏水谁的责任装修楼下漏水是开发商或楼下房屋所有人的责任。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房顶漏水属于开发商工程质保的范围;超出保修期的,应由房屋所有人承担维修责任。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二、楼上装修漏水到楼下如何赔偿楼上装修漏水到楼下的赔偿如下:1.如果造成了财产损失,按照财产损失时候的市场价格或合理方式计算赔偿;2.如果是造成了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
    2023-06-05
    488人看过
  • 信用卡丢失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信用卡遗失被冒用导致损失的,卡主、商户、银行都要承担相应责任。1、卡主是信用卡所有者,没有妥善保管信用卡导致丢失,一般要承担次要责任。2、特约商户没有尽到签账单签字与银行卡所留签字是否一致等义务,导致信用卡被冒用的,要承担主要责任。3、银行没有尽到保证信用卡使用安全等义务,当信用卡遗失被冒用的,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卡主可以要求商户、银行赔偿相应的损失,协商不成,可委托专业律师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追偿。一、信用卡诈骗怎么报警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四种: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4、恶意透支。该犯罪行为侵犯的法益是公私财产所有权、银行金融管理制度和商业经营管理制度。其中,使
    2023-06-22
    340人看过
  • 租赁物损坏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一、租赁物损坏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租赁物损坏,承租人有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3、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5、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二、租客弄坏沙发怎么赔首先看合同是否有约定,有
    2023-06-16
    126人看过
  • 损害的赔偿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导读:现在很多的房屋出租都配有一些家具家电之类的附属物,比如:电视、空调、热水器等,这些配置的家电一般都不是新的,当这些半旧的附属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时,损害的赔偿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案情简述】2008年,出租人李某从王某手中购买了一处二手房。在房屋交接时,卖家未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非强排风式热水器拆走,并表示该热水器送给李某使用。2010年8月,李某将该处房屋出租,吴小姐是该房屋的租客,某天,吴小姐在租住房屋内洗澡,因燃气热水器废气泄漏不幸中毒身亡。经公安机关、燃气公司现场勘验,该房屋内的燃气热水器存在安全隐患,系政府明令禁止的淘汰产品。吴小姐家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主李某承担责任。法院经审理判决房东支付死亡赔偿金等费用。【知识分析】1、因购买二手房附赠的热水器造成租房人损害的,应该怎样确定责任?答:出租自有房产,应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出事房屋原所有权人将该房出售给房东,而房东接受
    2023-06-15
    209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由谁来承担装修合同残值损失的赔偿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4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
    • 楼上漏水造成楼下损失,责任究竟由谁承担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3
      按照民法规定,故意侵权行为可以构成共同侵权,过失侵权行为也可构成共同侵权。过失共同侵权指行为人应当预料到自己的行为将与他人行为结合导致损害后果,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料到,或者行为人已经预料到自己的行为将与他人行为结合导致损害后果,但轻信自己能够避免后果。本纠纷中,根据相关规定,热力对于李明家自用设施不负有管理、维修责任,但事实上已经提供了维修服务。作为热力管道专业维修者,热力公司应尽到妥善的维修
    • 负责小区楼顶的安装修改费该由谁来承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6
      小区楼顶维修费可以使用维修基金,没有维修基金则由业主共同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 到楼下住户,谁来承担维修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物权法》第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相邻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因给对方提供必要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 装修合同解除由哪些人承担装修损失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