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不予执行劳动仲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9 02:22:26 131 人看过

一、哪些情况下不予执行劳动仲裁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一般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企业不执行生效裁决、判决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双方都没有就劳动仲裁结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天后仲裁裁决就生效了。劳动仲裁裁决已经生效,单位该支付多少就支付多少。如果单位拒不执行,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按约定时间执行怎么办?

1、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劳动仲裁调解书,另一方可以催告其及时按规定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如果被拒绝的,则该当事人可以携带生效的调解书,用人单位的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强制执行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对方发出执行通知书,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该申请后一般执行。

四、何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作出,并不代表马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而是要满足裁决生效且履行期届满两个条件。

(1)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生效,履行期届满即可申请执行;

(2)若仲裁裁决非终局裁决,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最后一方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加15天计算生效时间,履行期届满可申请执行;

(3)若为仲裁调解书,可以将调解作出时间作为生效日,履行期届满即可申请执行。

五、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立案人员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立案,移送执行局。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进行补正。执行局接收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逾期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案件。

不少人自认为,只要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了裁决,对方不履行,自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执行。但其实,在一些情况下法院也是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结果的。那究竟,哪些情况下不予执行劳动仲裁?上文已经就该问题进行了解答,若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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