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09:12:48 399 人看过

1、犯了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处罚是:如果给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法院量刑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法院量刑的一般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1、首先要以事实为根据

(1)查清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即查清行为人是否符合犯罪主体条件、做了什么、主观上是故意或过失、危害了什么。

(2)确定犯罪性质即正确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犯罪性质不同,社会危害也不同,法定刑也不同。准确定性才能正确量刑。

(3)全面考察犯罪情节

2、其次要以法律为准绳

量刑要以刑法规定为准绳,依法量刑,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所谓刑法规定,是指:

(1)《刑法总则》有关刑罚方法、刑罚制度(如数罪并罚、缓刑等)及其适用条件的规定。

(2)《刑法分则》有关具体犯罪适用的刑罚方法和量刑幅度的规定。

分则具体罪名量刑幅度不能任意突破,除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以外,只能在量刑幅度以内选择适用适当的刑种或者刑度。

(3)《刑法总则》有关从重、从轻、减轻以及免除处罚的规定,如未遂、中止、未成年、主犯从犯等从重从轻处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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