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未及时告知家属,要承担什么后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9:40:48 120 人看过

公安机关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这个是总所周知的,但公安机关是否在施行强制措施后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就很多人不知道的,通常来说是需要告知当事人家属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对物品、设施、场所采取扣押、扣留、临时查封、查封、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等强制措施;

(二)对违法嫌疑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测、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等强制措施。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依法向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并在现场笔录中注明;

(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注明。当事人不在场的,由见证人和办案人民警察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五)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实施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理由、地点和期限;无法当场告知的,应当在实施强制措施后立即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可以不予通知。告知、通知家属情况或者无法通知家属的原因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检查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制作检查笔录,不再制作现场笔录。

由此可知,如果公安机关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后不当场告知或及时告知家属的话,属于程序上的违规,当事人家属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维权,由于可能涉及其他情况,建议可以事前咨询一下限制人身自由专业的律师。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一)留置盘问

(二)行政传唤

(三)管束或约束身体

(四)扣留

(五)强制隔离戒毒

(六)收容教育

(七)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离

(八)“两指”,《行政监察法》第四章第20条规定行政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罪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在认定非法拘禁罪时,在客观方面拘禁行为必须具有强制性,即指违背他人意志,强行使他人处于被管束之中。主要表现为使用足以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如实施绑架、关押、禁闭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2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自由相关文章
  • 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能不能折抵行政拘留
    一、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能不能折抵行政拘留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折抵行政拘留。如果被处罚人在被处罚前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该期限与行政拘留的期限应当进行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能不能折抵行政拘留一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区别是什么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
    2024-01-24
    407人看过
  • 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未告知相关权利怎么办
    一、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未告知相关权利怎么办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案机关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时,没有告知嫌疑人相关权利的,嫌疑人对此有异议的,是可以申请申诉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
    2023-04-22
    379人看过
  •  2021年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这几种行政强制措施包括:留置盘问、行政传唤、管束或约束身体、扣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离,对违反治安管理或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等具有法律后果的违法人员可以实施。以下是几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1.留置盘问:指在公共场所或者特定地点,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要求其提供身份证明、回答问题等行为。2.行政传唤: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人员,通过电话、短信、传唤等方式,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行为。3.管束或约束身体:指在公共场所或者特定地点,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身体约束或者限制行动的行为。4.扣留: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人员,当场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可以当场收缴或者收缴相关证件、物品等行为。5.强制隔离戒毒:指公安机关、戒毒机构等依法对吸毒成瘾人员,在戒毒场所内
    2023-11-01
    211人看过
  •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期限是怎样的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4日对行政强制法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规定:“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行政强制法草案一审稿中对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作了规定,如: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书面或者口头报告并经批准;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审议中,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应有更严格的程序约束。草案对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限有规定,但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没有规定期限,应加以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限在单行法中都有具体规定。因此,在关于行政强制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中,建议增加规定:“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有
    2023-05-04
    427人看过
  • 行政机关在采取强制措施时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是内部审批程序:实施前应当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是两人执法程序: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便于相互监督,降低和防止执法侵权情况,同时防止当事人诬告、陷害、贿赂执法人员;三是表明身份程序:执法人员必须向当事人出示其合法的执法证件,表明身份,防止假冒、诈骗,提升行政执法形象;四是保障当事人权利的程序: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五是制作现场笔录的程序。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应当遵守什么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目前有些执法人员当场罚款,不向被处罚的当事人出具收据或出具自行印制的收据的做法而作
    2023-07-18
    76人看过
  • 法律上,税务机关采取政府强制措施不当要承担什么责任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检查,不得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赡养家庭维持生活所需的住宅和用品。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未采取强制措施能直接报捕吗犯罪嫌疑人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
    2023-08-18
    330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会通知家属吗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会通知家属,具体通知的时间,需要根据案件情况来确定。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必要性原则、相当性原则、变更性原则。一、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会通知家属吗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会通知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如果有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的,要等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再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另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在拘留前进行拘传的时间最长为二十四小时。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通知的时间为48小时。二、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1.合法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的采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适用对象、条件、程序和期限适用;2.必要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只有在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有必要时才能采取,不得随意适用强制措施
    2023-06-05
    229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行使?
    一、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行使,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收缴非法装置;(五)、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二、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
    2023-06-02
    366人看过
  •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是否要补偿
    若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则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不要补偿;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则要赔偿。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是否要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
    2022-07-03
    435人看过
  • 行政机关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当事人有哪些救济措施?
    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会采取强制措施,不少人对于相关行政法规不熟悉,以为只要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就是合法的。实际上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违法行为,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举报、投诉、复议、诉讼等方式来救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采取任何强制措施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现实中仍存在不少违法执法行为。比如本来不应被拘留的情况,执法机关确将当事人拘留。通常来说,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需要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二)违反法定程序的;(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四)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五)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六)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其他情形。那么,作为当事人遭遇行政违法执法时应该如何救济?1、投诉、举报;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执法
    2023-05-01
    73人看过
  • 如果要行政强制措施的时候必须必须采取
    没有必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发生上述情况时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大致可以分为哪几类法律咨询: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大体可以分为哪四类律师回答:(1)行政监督管理中采取的强制调查检查措施,如强制索取和复制账簿档案的调查措施、对生产经营场所的强制检查措施和为保全证据采取的扣押措施;(2)防止和制止危害社会行为的强制控制措施,如对醉酒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强制人身约束措施、对患有造成社会危害疾病人员的强制隔离和治疗措施、停止使用造成社会危害的设备的查封措施;(3)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强制措施,如临时征用交通工具的强制措施;(4)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强制执行措施,如对违章
    2023-08-18
    195人看过
  • 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包括有
    一、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有:1.约束措施: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将其约束到酒醒。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2.留置盘查: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留置至四十八小时,进行继续盘问。3.强行驱散: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危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扣留;第15条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第17条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经批准对严重的突发性事件可以实行现场管制,人民警察可以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包括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包括有:1.限制人身自由
    2023-06-06
    315人看过
  • 行政强制限制人身自由合法吗
    行政强制的类型有哪些一是执行性强制措施。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又可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甚至直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其实,行政强制执行与其说是一种行为,倒不如说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行政主体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直接作用于相对人,以确保义务内容的实现。对这种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也有主体、方式、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行政强制执行是对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全过程的综合概括,其中起决定作用、居于中心地位的仍然是行政强制措施。由于采取这种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实现义务的内容,故在理论上和实务中习惯于将其称为执行性强制措施,它理应成为整个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形态或一个组成部分。将执行性行政强制措施排除在行政强制措施之外,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二、即时性强制措施。即时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为排除
    2023-06-11
    62人看过
  • 亲属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应对措施
    一、向办案机关了解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留置盘问是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拘传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行使刑事诉讼职权的行为。拘传不得超过12小时,采取拘传措施时办案人员应当出示《拘传证》。了解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可以了解到被采取强制措施人是否已经因为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二、向办案机关询问被羁押人员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系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现行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治安拘留的适用对
    2023-04-28
    356人看过
换一批
#公民基本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的具体内容: 1、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 更多>

    #人身自由
    相关咨询
    • 司法机关可否采取强制措施, 不采取强制措施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5
      是否采取强制措施由司法机关决定: 1、若伤情鉴定为轻伤,施害方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导致受害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通过协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或单独提起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致残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3、施害方如能积极赔
    • 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跟行政拘留是不是一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3
      1、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最终处分,所以行政拘留就是最终的处罚,比如打人被拘留。行政强制措施是针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违法行为,采取的一种临时限制,比如聚众斗殴,为制止继续打架斗殴,便会将各自限制起来。 2、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并且是针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而言,所以行政拘留就是针对涉事的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反之,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它可以针对涉事的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也可以
    •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是否需要事先告知家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2-04
      在行政处罚案件中,未经允许不得向家属透露相关信息。 如果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恐怖活动罪等,在通知时需要审慎考虑是否会影响到调查工作。在此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过适当的方式通知当事人的家属。如果影响的因素消除,则应迅速地通知当事人的家属。若被拘留者拒绝提供家人的联系方式或者存在其他无法通知的特定情况,公安机关可暂缓通知,并在决定书上明确说明。除了这些特例之外,通常情况下都应该通知其
    • 拘留算行政强制措施吗,行政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3
      行政拘留的时间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行政拘留时间的计算问题。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
    •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最长时效为多久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1、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期限为二十日。 2、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