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对于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贵州的工伤赔偿今年变化不大,根据了解今年的贵州医疗赔偿公式是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加上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10元/天*住院天数,每年的标准不尽相同,在使用自己的权利时需了解清楚。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2020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1.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致残一至四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为27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二级伤残的,为25个月;三级伤残的,为23个月;四级伤残的,为21个月。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为85%;三级伤残的,为80%;四级伤残的,为75%。
(三)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又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支付伤残津贴。
(四)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符合条件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致残五至六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8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6个月。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为6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的,分别为18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的,分别为15个月。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待遇。
4.(致残七至十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5.(工伤复发)
工伤人员工伤复发,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不再享受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待遇。
6.(因工死亡待遇)
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从业人员生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贵州省工伤赔偿计算公式
一、医疗费:
其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二、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10元/天*住院天数
三、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四、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五、护理费
(一)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误工费
(二)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六、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八、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无此津贴)
1、一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75%
5、五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70%
6、六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60%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无此项目)
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元/月)18个月
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元/月)16个月
3、七级伤残:本人工资(元/月)14个月
4、八级伤残:本人工资(元/月)12个月
5、九级伤残:本人工资(元/月)10个月
6、十级伤残:本人工资(元/月)8个月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无此项目)
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元/月)16个月
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元/月)14个月
3、七级伤残:本人工资(元/月)12个月
4、八级伤残:本人工资(元/月)10个月
5、九级伤残:本人工资(元/月)8个月
6、十级伤残:本人工资(元/月)6个月
2017贵州经济数据
一、上一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667.07元/年;
二、上一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434.00元/年;
三、上一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3702.87元/年;
四、上一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4740.18元/年;
五、上一年度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7448元(丧葬费暂按3210.67元/月)计算;
六、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省内30元/天,特区50元/天。
七、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全省平均37448元
2、农林牧渔业30850元
3、采矿业43113元
4、制造业36187元
5、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9344元
6、建筑业36560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7049元
8、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53384元
9、批发与零售业40325元
10、住宿和餐饮业25372元
11、金融业81630元
12、房地产业33617元
13、租赁与商务服务业30121元
14、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39087元
1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7779元
16、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28224元
17、教育42432元
18、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44298元
19、文化、体育与娱乐业35937元
20、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40549元
-
2020年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解读:最新赔偿标准有哪些变化?
150人看过
-
常州2020年工伤赔偿标准中的十级赔偿规定
323人看过
-
贵州工伤赔偿规定及赔偿标准
263人看过
-
2020年伤残标准赔偿
469人看过
-
贵州省毕节市工伤伤残鉴定8级的赔偿标准
459人看过
-
贵州工伤赔偿的等级和标准
186人看过
工伤赔偿标准是指依法为受伤职工及其亲属制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工伤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 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劳动者来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只要能够认定为工伤,均能享... 更多>
-
今年贵州工伤赔偿标准2018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1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
-
贵州车祸赔偿标准,贵州对工伤有何赔偿标准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1贵州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2019年贵州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1、2019年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92元/年;2、2019年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716元/年;2、2019年贵州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关数据。1、2019年,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788元/年;2、2019年,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9170元/年;以上数据来自2019年贵州省国
-
贵州省车祸赔偿标准,贵州省车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1贵州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2019年贵州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1、2019年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92元/年;2、2019年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716元/年;2、2019年贵州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关数据。1、2019年,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788元/年;2、2019年,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9170元/年;以上数据来自2019年贵州省国
-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详解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怎么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9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
-
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详解如何赔偿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6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亡人员享有的待遇为: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