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执业中不得有哪些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2:25:38 314 人看过

律师不得有以下行为:

1、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2、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3、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4、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5、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律师补充: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法律依据】

《律师法》

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5: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医师执业中哪些违法行为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如何处理:(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
    2023-05-01
    435人看过
  • 行人在道路上不得有哪些行为
    一、行人在道路上不得有哪些行为1、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时,不得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1)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2)扒车、强行拦车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二、交通违法怎么处罚交通违章的扣分标准,依据《道理交通安全法》规定如下所示:1、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2、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3、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023-04-26
    72人看过
  • 行人在道路上不得有哪些行为
    一、行人在道路上不得有哪些行为1、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时,不得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1)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2)扒车、强行拦车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二、交通违法怎么处罚交通违章的扣分标准,依据《道理交通安全法》规定如下所示:1、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2、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3、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023-04-21
    429人看过
  • 律师在企业并购中的工作有哪些
    一、负责并购活动的法律策划主要是:1、向当事人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对并购个案的规定与适用,如需不需要报告审批,鼓励允许还是禁止等。2、分析并购方式对并购方的利弊和说明法律障碍及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选择最佳并购方式,加低成本和法律风险。3、理顺产权关系,避免出现并购无效情形出现,使并购合法化、正规化、规范化。二、负责审查目标公司的相关资料主要是:审查目标公司的成立、股东、变更、年审、公司章程、目标公司的财产权利的完整性、合理性,特别是土地使用权、房产权、机械设备、专利商标,取得是否合法,存在租赁、抵押、留置问题否、目标公司的合同债务文件、债权债务、诉讼执行情况、目标公司的决议机制、必要的批准文件,尤其应关注或有债务问题,比如产品质量责任、员工情况、环保、消防责任、非法集资等。三、负责起草、修改并购协议、出具尽职财产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四、谈判、签订并购协议,变更登记手续。
    2023-04-21
    428人看过
  • 律师在企业并购中的工作有哪些
    一、负责并购活动的法律策划主要是:1、向当事人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对并购个案的规定与适用,如需不需要报告审批,鼓励允许还是禁止等。2、分析并购方式对并购方的利弊和说明法律障碍及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选择最佳并购方式,加低成本和法律风险。3、理顺产权关系,避免出现并购无效情形出现,使并购合法化、正规化、规范化。二、负责审查目标公司的相关资料主要是:审查目标公司的成立、股东、变更、年审、公司章程、目标公司的财产权利的完整性、合理性,特别是土地使用权、房产权、机械设备、专利商标,取得是否合法,存在租赁、抵押、留置问题否、目标公司的合同债务文件、债权债务、诉讼执行情况、目标公司的决议机制、必要的批准文件,尤其应关注或有债务问题,比如产品质量责任、员工情况、环保、消防责任、非法集资等。三、负责起草、修改并购协议、出具尽职财产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四、谈判、签订并购协议,变更登记手续。
    2023-04-27
    456人看过
  • 行业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一、民法典中商标侵权如何认定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
    2023-03-28
    186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哪些行为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30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
    •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哪些行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2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3)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4)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5)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
    • 求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哪些行为和举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7
      根据《律师法》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
    • 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不得有哪些行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注册会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二)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三)接受委托催收债款;(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五)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
    • 职业中介不得有哪些行为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4
      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二)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四)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五)发布包含歧视性内容的就业信息;(六)介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七)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八)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职业;(九)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