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能参加投标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8:40:31 372 人看过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是否能参加投标

1、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一般不能参加投标。

2、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一般无法获得重要的资质进行投标。

3、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有哪些特征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总公司和分公司能否参加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法律咨询:总公司和分公司资质均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投标吗总公司和分公司资质均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法人是独立法人,能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投标吗律师回答:施工投标的限制性规定一、7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1、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投标;2、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二、9部委56号令:《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
    2023-05-02
    254人看过
  • 建筑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拿不到施工许可证
    为解决一线建筑工人工伤待遇落实难的问题,省人社厅、住建厅等4部门昨日下发通知,要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要参加工伤保险,然后才向其发放施工许可证。通知明确要求,我省境内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含省外在陕西境内承建建设项目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都应按要求参加工伤保险。建设项目跨区域的,由建设单位在所跨区域内选择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参保。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有效期为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工程延期的,统筹地区可根据建设单位申请适当延长参保有效期并增加部分缴费。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工伤保险部门不得以建筑施工企业未在本地参加其他社会保险为由,拒绝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在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要将单独列支的工伤保险费一次性全部拨付给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一次性全部缴纳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住建部门待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后向其发放施工许可证。对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认定为
    2023-04-23
    179人看过
  • 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业务办理指南
    一.哪些建筑业企业应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答:从2007年9月1日起,凡在我市承建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工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的施工作业人员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二、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注:工程项目为新建工程的必须先到建设部门核定工程面积,扩建、改建和拆除工程直接到分局办理登记手续。1.办理参保手续要提供的材料①《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②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缴费单位是甲方且是个人的不需提供);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缴费单位是甲方且是个人的不需提供);④《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⑤其他相关资料:a.新建工程的,需提供规划建设办出具的《建筑业企业新建工程项目面积核定表;b.甲方是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c.拆除工程的,需提供拆除施工人员名单(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增员表)。2.如何办理缴费手续步骤一:缴费单位凭社保分局出具的
    2023-05-29
    359人看过
  • 建筑企业总公司的合同分公司收吗
    一、建筑企业总公司的合同分公司收款可以吗?建筑企业总公司的合同分公司收款是可以的,在法律效应上两者是没有区别的,具体情况如下: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2、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
    2023-02-21
    214人看过
  • 武汉力推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武汉市300多位劳动保障部门的干部职工深入建筑工地,开展以推进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农民工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记者在现场发现,不少农民工对办理工伤保险的意识比较淡薄。黄冈市团风县农民工王良普:nbsp;我们农民工嘛,不是一个固定老板,今天是这个老板,明天是那个老板,就不可能去办这个东西,但是我们自己拿钱也不愿意,就是出了工伤,只有找老板扯(皮),普遍都是这个观念。限于种种条件,大多数农民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没有要求企业为自己办理工伤等一系列保险,到目前为止,武汉市54万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中,农民工不到2%。可是像建筑业这样的高风险行业,从业者大多又都是农民工。武汉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徐冬先:一旦(农民工)发生工伤,他们的权益得不到维护,我们要督促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武汉市劳动局负责人表示,武汉市今后将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业、加工制造业和餐饮服务业为突破口,加大农民工参加
    2023-06-09
    471人看过
  • 海南建筑业企业积极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建筑工“保护伞”何时才能保彻底今年,我省启动建筑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根据工作计划,今年内新开工的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在建项目60%以上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全部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实施以来,全省已有260个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然而,目前全省在建项目有1500个以上,参保项目占全省在建项目的17%左右。工伤保险保了建筑工同样是造价1000万元的建筑项目,购买一份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要缴费2万元,但发生工伤事故后,医疗费赔付封顶1万元,工亡赔付10余万元。而参加工伤保险保险费要1.8万元,医疗救治费用不封顶,工亡补助金按2015年的标准约57万多元,并且区别不同的工伤情况还有对应的国家规定待遇项目和标准。今年7月,来琼务工人员郑某在三亚某建筑工地意外受伤,身体多处粉碎性骨折,由于得到及时救治,目前已基本康复,工伤保险共为其发放7万余元。“如果没有工伤保险,我真不敢想象我
    2023-05-04
    404人看过
  • 10月1日起宁波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为分散建筑施工企业工伤风险,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宁波市人社局、住建委、财政局、地税局四家联合发文,出台了《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了政策依据。为此,宁波市人社局温馨提示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时为从业人员办理参保手续。第一,参保的范围对象及缴费主体。《办法》将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地进甬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建设项目作为参保范围。承建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作为缴费主体,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参保对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地进甬的建筑施工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并在项目建设中从事各类工作的从业人员(不包括该企业中已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参保管辖。为简化操作程序,方便建筑施工企业就近办理
    2023-06-09
    161人看过
  • 建筑施工有加班吗
    任何工作加班,用人单位都有义务支付加班费,建筑公司加班也不例外。如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当然要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对于劳动者来说,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他们付出了过多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支付加班费可以有效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筑施工合同需不要备案吗?施工合同必须备案。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8-05
    284人看过
  • 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可不可以用分公司去投标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可不可以用分公司去投标1、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不可以用分公司去投标,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的最终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无法申请资质。我国法律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二、投标的具体流程1、获取招标文件;2、制作投标文件;3、递交有关证件(资格预审)与投标文件;4、缴纳有关费用(标
    2023-06-14
    274人看过
  •  能否使用建筑施工分公司签署合同?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分公司和建筑工程公司的关系。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到总公司监管,但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而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即是可以签合同的。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到总公司监管,但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即是可以签合同的。 【资质审查】分公司能否承揽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才能承揽工程。因此,对于问题“【资质审查】分公司能否承揽工程?”,答案是否定的。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施工行为应当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虽然受到总公司的监管,但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承
    2023-08-23
    499人看过
  • 关于东莞市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东〔2012〕65号各社会保障分局、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4号)等社会保险法规及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12年9月1日起,凡承建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工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未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及缴费的工程,市住建局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二、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是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工程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工伤保险关系生效后,对在该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责任。建筑项目基坑工程可以单独作为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并
    2023-05-10
    159人看过
  • 施工企业能否给自己企业开建筑业发票
    我单位属建筑单位,单位工程部为房产部建了座办公楼,属自建自用,该如何交纳营业税?如何开具发票?单位可以自己给自己开了张建筑业发票吗?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二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自已新建建筑物后销售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所以自建建筑物只有在销售时才需要在征收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同时再征收一笔建筑业营业税,单纯的自建自用并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畴,不应开具发票。推荐阅读: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企业发票专用章事宜如何办理发生退款应如何重新开具发票
    2023-06-07
    69人看过
  • 建筑企业跟建筑劳务公司的区别
    一、建筑企业跟建筑劳务公司的区别建筑工程公司按资质种类承接工程,比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资质、机电工程施工的资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资质。建筑劳务公司的资质是提供木工、钢筋、砼等施工工人劳务的资质。建筑工程公司必须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才可以。建筑劳务公司是按照国家建设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为了避免类似工人集体讨薪而引发冲突造成不良影响而设置的。它的主要作用是为建筑企业实行分包,并保证支付建筑工人工资的单位。二、建筑公司和农民工是劳动关系吗1、一种意见认为,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主张这种观点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两点:(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建筑企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2023-04-13
    103人看过
  • 建筑公司分公司有没有独立的投标资格
    1、建筑公司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投标资格,不能进行投标。2、建筑公司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无法获得进行投标的重要资质。3、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中标后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有哪些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
    2023-02-22
    35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新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济宁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规定,2012年9月1日开始,全市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均需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将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在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和维修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均需按规定参加工
    • 建筑公司投资在40万可以参加招投标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8
      工程招投标是以建筑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形式,它由唯一的卖主设定标,招请若干个买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卖主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照协议实现招标。是经过特定审查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筑项目承包单位,按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 建筑工程师公司能挂靠企业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2
      不可以。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建筑企业施工企业是否有权利私自与分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9
      建筑企业分公司可以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 不过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建筑企业分公司是否有代理权: 1、只要在总公司授权的范围之内,签署的合同有效; 2、合同对方有充分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合同有效。 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其名义签订合同而不否认的; (二)被代理入的高层管理
    • 建筑工地可以按项目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吗?建筑企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2
      建筑工地可以按项目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具体的参保方式咨询当地人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一、完善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