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附录的说明:
1.附录包括:交通事故分类和过错行为分类。各条内容由序号,法律、法规代码以及过错行为的表述组成。
2.附录中条文的编码排列顺序依次为:序号,法律、法规代码。
3.法律、法规代码中的前两位数字系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代码。其中10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0表示《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4.法律、法规代码第三至第六位数字,系指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项。例如:305511系指《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1.10441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交叉路口时,未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203830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
3.20511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
4.20511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5.20521120691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但是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6.20521220691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7.20521320691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8.20521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未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的。
9.206913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10.304310通过环形路口,进环形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环行或者出环行路口的机动车先行的。
11.304320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12.305411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13.103810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通行的。
14.205111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划有导向车道的交叉路口,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通过路口的。
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事故
15.103510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的。
16.103610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非机动车道通行的。
17.103610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通行的。
18.106710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
19.106710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
20.303412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和摩托车,未在辅路行驶的。
21.303610在道路划设的公交专用车道内,其他车辆违反规定进入该车道行驶的。
22.305511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的。
4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3.104710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24.104720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25.207020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未让行的。
26.207020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在受阻的路段借用不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的。
27.207214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转弯时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28.303414行人遇人行道有障碍无法正常通行而借用车行道通行时,车辆未避让借道通行的行人的。
29.303511借道通行的车辆未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先行的。
30.304410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未让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的。
31.304410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的机动车未让在主路上行驶的和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的。
32.305513非机动车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未避让行人的。
5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
33.204420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行驶的。
34.205320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排队,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的。
35.207010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未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的。
36.303514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未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的。
37.304913机动车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的。
6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事故
38.104310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的。
39.20481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在有障碍的路段,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0.20481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1.20481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让上坡的一方先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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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过错行为要判刑几年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2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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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过错应该怎样认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2任何一个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存在影响交通环境正常运转和导致交通事故的隐患。为了保障交通安全,任何人在参与交通时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导致交通事故的作用及其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过错时,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1)应强调驾驶人员职业上的注意义务,避免对行人、非驾驶方的苛刻要求,留给其精神和身体以适度的自由空间。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