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年龄超过60岁还能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6:13:45 69 人看过

环卫工人大部分是普通职工,小部分是特殊工种,法定退休年龄是:

1、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管理和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一、事业单位退休年龄多少岁

事业单位的退休年龄为:1、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2、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工致残的,应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

二、深圳现在退休年龄是多少

法定退休年龄全国是统一的,当前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1、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管理和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0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特殊工种相关文章
  • 年龄超过60岁,没有劳动能力如何赡养老人
    当子女或孙子女家庭成员的平均每月收入显著低于所在地区的最基本生活标准(即最低生活保障线)时,我们通常将其认定为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并在必要情况下仅需提供情感支持以满足其父母或者祖父母的精神需求。在此条件下,腾出空间让父母或者祖父母身为低保户,得到社会的援助和代偿,这是值得考虑和采纳的办法。倘若这些家庭并非独生子女的群体,那么该名父母或祖父母便有权利去寻求其他具有经济承受能力的亲属帮助进行赡养。在特殊情况下,若是孙子女有独立生活和承担责任的能力,他们也理应被要求承担起照料自己的长辈、尽可能地满足老人家的物质及精神需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2024-08-10
    398人看过
  • 年龄超过60岁不得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因为劳动法规定男职工60退休,女职工55岁退休,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将不在享受劳动法保护,也就不能购买工伤保险,也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的是雇佣关系,劳动者应当通过协商或者发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一、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伤保险的申请主体有两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一)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以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报义务。同时,将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日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报时间延长。(二)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
    2023-04-10
    193人看过
  • 60岁以上环卫工工伤能否得到认可?
    60岁以上的人已经不能建立劳动关系了,自然不能申请工伤了,所以60岁以上的人不能认定工伤。如果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没有办理退休手续,没有享受养老金待遇,或者退休后和单位签署协议,建立劳务关系的。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单位不得以没有建立劳动关系而拒绝为其办理认定手续。这就是超过60岁的工伤认定方面的原则。环卫工人举报去哪举报环卫工人属于外包的,向其用人单位举报,属于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的,向环境卫生专业单位举报。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环境卫生用工制度的改革,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2023-07-17
    481人看过
  • 超过60岁的员工能辞退吗,用赔偿
    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单位和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是正常解除劳动关系,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一、遣散费多久发放解除劳动关系时遣散费就应该发放。遣散费的计算办法:如果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遣散费的,则按照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则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应该支付经济补偿。二、直接旷工不干了会怎样不按正常手续辞职,直接旷工三天不办离职手续属于自离。需要根据单位的规定执行,满足被辞退的条件之后,单位辞退员工时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不需要赔偿,但是单位可以以此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员工的工资依然需要发放。三、劳动合同平移能否拒绝劳动合同平移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要转移与员工的劳动关系需要提前与员工协商,强行转移的,员工可以以劳动
    2023-06-24
    474人看过
  • 环卫工超龄算不算工伤?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能认定工伤,只能依人身损害相关规定,要求用工单位支付相应待遇。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
    2023-03-31
    131人看过
  • 童工工龄工龄年龄男不超过几岁
    童工年龄不超过16周岁。童工是指从事劳动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我国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不属于童工,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一、童工归哪个部门管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者少年工人。我国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保护。如果有单位非法使用童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直接拨打110,工商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5,劳动部门的电话12333。具体由单位辖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受劳动者投诉、举报及违法处罚。二、误用童工一定要承担一次性责任吗单位“误用童
    2023-06-25
    360人看过
  • 工伤认定最新规则:环卫工人60岁受伤
    要看是不是劳动关系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中的解释: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应当依法认定工伤。反则,超过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务关系。发生受伤事故只能按照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维权。60岁以上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根据我国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的,已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在司法实践中,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双方只能劳务关系,由于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和保护,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受害人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用人单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
    2023-07-04
    385人看过
  • 个人养老保险超过60岁以后还能交吗
    养老保险超过60岁是可以补缴的。一、养老保险能够补缴吗一般来说,补交养老保险可以是单位补缴,也可以是个人补缴。补缴流程如下:首先,在办理补交养老保险前,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其次,收集填写补交养老保险所需的资料的,例如单位或职工书面申请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的函;填报《养老保险欠费补缴/注销申报表》。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另外,如果是单位补交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交养老保险。二、养老金一个月忘交了能补吗可以的。养老保险如果断交,个人也可补缴,不过有一定限制。1、如果养老保险出现中断缴费的情况,需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缴纳,只要年龄在劳动年龄内都可以进行补缴,男
    2023-02-19
    171人看过
  • 企业法人年龄限制:超过60岁是否可以贷款?
    可以,公司贷款不关乎法人年龄。贷款额度是基于你公司的经营情况,资金情况,发展潜力等综合考虑的。并且年龄在十八到六十五周岁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超过七十岁的具有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能力的自然人都是可以申请贷款的。公司法人可以做私人生意吗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的话,个人收款并没有太大关系,因为最终的债务都是以你的全部财产承担法律责任的,也就是亏多少钱,单位赔完了不够的部分你个人都要担着。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建议你不要以个人名义收款,公司授权不授权不是关键,主要是有可能在最后被债务人的时候认定你的个人财产与公司混同,本来按照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以你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比如你的公司出资只有五十万,哪怕对外负债一百万,最后也就是破产清算,亏完你出资的五十万拉倒。但是如果认定你个人财产跟公司财产混同的话,那你的其他个人财产也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了。至于税务的话,你收款之
    2023-07-20
    59人看过
  • 年龄过了60岁还可以教社保么
    可以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医保也可以参保居民医保,每年缴费。一、毕业了医保卡还能用吗不可以用了,一般大学生医保截止到当年的8月31日止。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当连续参保缴费至毕业,其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年限,可视作主城区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毕业后大学生可以以个人名义缴纳医保,也可以参保居民医保,若是毕业后参加了工作,也可以参加职工医保。二、学校交的医保毕业后还能用吗不能。大学生医保仅供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使用,需要连续缴费参保直至毕业,一般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此后,毕业生相当于普通居民,可以选择居民医保。已经参加工作的毕业生也可以选择职工医保。另外,毕业生还可以选择以个人名义缴纳医保。三、城乡居民医保有几个档次?是指缴费基数的意思,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分为两个档次,不同档次的缴费额度不一样,保障力度也不一样,比如2021年烟台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分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37
    2023-06-28
    145人看过
  • 60岁妇女环卫工是否劳动关系
    法律没有禁止用工单位聘用超过60岁的劳动者,超过60岁依然可以成为劳动者。我国《劳动法》中仅规定禁止雇佣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未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招聘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这表明我国对于公民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年龄下限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而我国法律没有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进行限制,只要公民年满16周岁直至死亡,都具有行使劳动的权利。用人单位聘用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其形成的劳动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的范围。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
    2024-05-03
    393人看过
  • 60岁的男人能到延迟退休年龄吗
    国家目前没有推迟退休的政策。目前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对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一、国家有什么退休政策目前没有“工龄满30年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这一规定。(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事业单位干部退休政策事业单位干部、工人以及机
    2023-06-19
    248人看过
  • 童工年龄限制:16岁是否超过童工年龄?
    所谓童工就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以满十六周周岁就不算童工。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未满16岁童工工作单位需要承担哪些责任?(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2)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
    2023-07-05
    119人看过
  • 超过60岁年龄,劳动仲裁不认定怎么办
    一、超过60岁年龄,劳动仲裁不认定怎么办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处理或未给出明确立场,则申请人有权对于该等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当事人应先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给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信息,并据此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下为相关法律法规支持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仲裁申请的受理与不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认为符合受理的基本条件,将予以立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相关情况;反之,如果认为申请材料存在不合规之处,需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列举详细理由作为解释。此外,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迟迟未作出拒绝受理或作出决定的通知,申请人也可对于同一劳动争议事项直接转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2024-03-20
    14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 更多>

    #特殊工种
    相关咨询
    • 环卫工人超60岁工伤最新认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2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60岁以上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
    • 年龄超过五十岁还能买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1
      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社保参保必须满足劳动法等关于用工的年龄要求:最低限:作为未满16周岁的童工,自然不能参加社保,作为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岗位应符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相关规定),是可以参保的。最高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者不能参加职工社保。
    • 门卫年龄60岁可以工伤鉴定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门卫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其中门卫未满60岁之前就在在该单位工作至今且没有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申请
    • 年龄超过60能索赔多少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应当认定为工伤,至于赔偿数额,应当待工伤等级鉴定确定后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
    • 法律允许环卫工人超龄工伤赔偿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9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按照工伤处理,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可以要求雇主支付民事赔偿。一般超龄人员,或依法退休后再返聘的,这部分人员不可能再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不可能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