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法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3 11:10:11 312 人看过

单位用地的转让需要经过协商一致,向相关部门申请提交各种资料,包括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

我们知道现在土地都持有土地使用权,但土地使用权也可以进行转让。那么,单位用地的转让需要哪些程序呢?首先双方必须要协商一致,在同意的状态下才能进行转让,而且还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提交各种资料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单 位 用 地 转 让 方 法 有 哪 些 ?

单位用地转让方法有哪些?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单位用地转让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 协议转让:单位之间就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协议转让的优点在于成交速度快,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

2. 公开招标:单位之间就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有资格的投标人竞争性报价,最终产生成交者。公开招标的优点在于公平竞争,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

3. 拍卖:单位之间就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通过现场竞价的方式,由最高竞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拍卖的优点在于竞价公正,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

4. 资产置换:单位之间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即一个单位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资产,换取另一个单位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资产置换的优点在于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单位之间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如股权转让、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转让等。

总之,单位用地转让的方式应根据不同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确保转让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市场秩序。

单位用地的转让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协商一致、提交资料和申请审批等环节。转让方式可以有协议转让、公开招标、拍卖和资产置换等,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确保转让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市场秩序。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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