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03:45 397 人看过

(一)出卖人的主要权利

①出卖人出卖属于其所有或有权处分的标的物。

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图纸等标的物的,出卖人仍拥有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法律及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出卖人享有收取价款的权利。

④出卖人享有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

(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①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交付标的物。

②出卖人应按照约定或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及单证以外的有关资料。

③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④出卖人按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标的物,在交接标的物前应当提供据以检验的必要技术资料。

⑤出卖人对标的物负有包装义务。

⑥出卖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前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中,卖受人必须要具备哪些义务
    买卖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是:一、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卖方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实际交付和概念交付。实际交付是指由买受人实际占有的指标;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的转让、占有改定和简单交付。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买受人是卖方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不同于其他涉及财产转让和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征之一。三、担保缺陷的义务。出卖人对其转让的财产负有权利瑕疵和物品瑕疵的担保义务。(1)担保权利缺陷的义务。(2)担保物体缺陷的义务。买卖合同内容必须包括哪些1、买卖合同内容必须包括的是: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标的物的基本信息;标的物数量、质量;标的物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标的物的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
    2023-08-08
    200人看过
  • 卖方义务概述:合同买卖中的责任划分
    属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点: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1、主动明确价格条款。价格是买卖合同的一项重要条款。如果价格条款没有或不明确,买方付款就没有标准,没有依据,很容易发生纠纷。2、敦促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在即时清结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应按规定支付价款,否则,可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3、
    2023-07-07
    144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以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有哪些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有: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性国际性的标准则采用第一种情况,即交易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处于不同的国家。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买卖的标的物是货物《联合国198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则采取了排除法,即将下列产品排除在该公约的适用范围之外,(1)供私人,家属或家庭使用而进行的购买;(2)经由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3)根据法律执行应进行的买卖;(4)各种债务券或者货币的买卖;(5)船舶、汽垫船或收音机的买卖;(6)电力的买卖。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性质为买卖所谓买卖合同,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是指由卖方将货物的所有权转换给买方,以换取买方的金钱作为对价。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有哪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包括三个方面: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货物拥有所有权或有权转让货物所有权;2.卖方保证所售货物不存在任何未
    2023-06-24
    434人看过
  • 拍卖活动中的竞买人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竞买人有下列权利: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查验拍卖标的物和有关拍卖资料;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有下列义务:拍卖时,一经应价不得撤回,除非有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入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一、土地招拍挂流程是什么土地招拍挂流程:1、国土局发布拟挂牌地块信息;2、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买;3、竞买人竞得后,按照合同要求缴纳拆迁款,国土局负责拆迁;4、拆迁完毕,缴纳土地出让金;5、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二、被执行人保住房子的方法是什么被执行人保住房子的方法是,在拍卖还债前要求申请执行人为对方暂时租一段时间房子供其居住,拍卖后在拍卖款中扣除赔偿款、房租、执行费用后,退还给被执行人用于另购住房生活。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
    2023-04-06
    322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义务,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
    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义务分别为支付价款、验收交付货物以及交付相关单据凭证,保证买卖行为不损害买受人权利等。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是需要法官根据案件详情以及调查结果确定的。一、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义务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义务分为买方的义务与卖方的义务。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务是:1.支付价款;2.验收标的物。卖方的义务是:1.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交付标的物;2.交付相关单据凭证;3.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二、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调查结果来进行判决。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
    2023-06-04
    477人看过
  • 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有哪些
    (一)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二)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三)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图纸等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四)出卖人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五)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六)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七)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出卖人确定。(八)出卖人享有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一、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是什么(一)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二)按约定的
    2023-02-28
    384人看过
  • 什么属于买卖合同中买受人义务呢
    买卖合同买受人的义务主要有: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一、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的区别是什么首先要清楚它们分别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发生。(一)简易交付,发生的前提是买受人基于某种原因,已经事先占有了要出卖的标的物,买卖合同一生效,标的物就视为已经交付。(二)指示交付,发生的前提是出卖的标的物既不是由出卖人占有,也不是由买受人占
    2023-03-07
    61人看过
  • 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承租人能否直接向其行使索赔的权利?
    在融资租赁中,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其索赔的权利并不由作为买受人的出租人行使,而是由承租人直接行使。这是因为,如果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例如不按时交付租赁物或者交付有瑕疵的租赁物,对占有租赁物并享有租赁物使用权和收益权的承租人来讲,将有更直接的影响,同时,出卖人和租赁物都是由承租人选择的,承租人对租赁物更为了解,因此由承租人直接行使索赔权也是现实可行的。在实务中,按照融资租赁的惯例,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索赔权可以分离,由承租人向出卖人索赔,不仅在情理之中,而且对承租人更为有利。这里的“索赔的权利”,包括瑕疵担保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由承租人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的,应当由出租人、出卖人和承租人三方约定。因为融资租赁合同涉及出租人、出卖人和承租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特别是在行使索赔权时,直接关系到出卖人如何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仅有出租人和承租人两方约定,由出租人单方将索赔权转让给承租人
    2023-06-09
    86人看过
  • 拍卖人的义务与权利
    拍卖人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设立拍卖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五)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六)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有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具有文物拍卖专业知识的人员。(一)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和拍卖专业知识;(二)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三)品行良好。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
    2023-06-14
    61人看过
  • 卖方履行合同义务时出卖人有哪些义务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交付标的物,瑕疵担保,附带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出卖人应当依约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应当依约支付价款。一、不动产一物数卖的物权变动规则在不动产一物数卖且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拥有所有权,若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可获得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七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
    2023-06-29
    52人看过
  • 卖方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
    某镇煤气站与某市煤气总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规定:煤气总公司供给煤气站煤气15吨,每吨6000元,该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履行。在该合同中,双方没有规定违约金和支付定金。合同签订后,煤气就大幅度涨价,从每吨6000元涨到每吨8000元。见煤气涨价,煤气总公司就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某镇煤气站送气。三个月后,煤气站要求煤气总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煤气总公司却认为,在合同中既没有签订违约金或给付定金的情况下,煤气站要求索赔,纯属无中生有。根据以上分析,上述案例的损失额应按照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来计算,煤气总公司拒绝赔偿煤气站的经济损失是毫无道理的。合同中卖方义务有哪些卖方的主要义务: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卖方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实际交付和概念交付。实际交付是指买方实际占有的标的物交付;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的转让、占有变更和简单交付;2、转
    2023-08-16
    174人看过
  • 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权利
    一、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买受人的期待权例子:甲把一辆汽车出卖给乙,价款30万,约定乙分10期支付价款,每期支付3万元,在乙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的所有权。1、上述例子中,所附条件成就前,甲为汽车所有权人。但对乙取得汽车所有权的期待予以相当程度之保护,乙因受此保护而享有期待权。甲对汽车实施处分(出卖、质押)时该处分虽为有权处分,但为了保护乙的利益,受让人能否因该处分取得相应的物权,受到法律的特别限制。2、甲将汽车出卖给丙,并完成交付。甲、丙的买卖合同为有权处分,但丙能否取得汽车所有权关键看甲乙的保留所有权买卖是否登记。若保留所有权买卖已登记(只要乙按约定支付了全部价款),无论丙为恶意还是善意,丙均不能取得汽车所有权(已登记的保留所有权买卖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若保留所有权买卖未经登记,丙能否取得所有权,因丙为善意或恶意而不同。若丙为恶意(知道汽车为保留所有权买卖标的物),丙不能取得
    2023-02-07
    125人看过
  • 买卖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二者的区别有:1、权利义务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是请求权,债务人一般需要履行给付的义务;2、义务转移不同。债权人转让债权,债务人转让的是债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3、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与撤销权;债务人享有抗辩权。一、什么是合同义务转移合同义务转移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合同义务转移分为两种情况:(一)合同义务的全部转移,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债务人完全取代了旧的债务人,新的债务人负责全面的履行合同义务;(二)情况是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即新的债务人加入到原债务中,和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正如债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权利一样,债务人也可以将合同的义务转移给第三
    2023-03-04
    374人看过
  • 什么是出卖人权利担保义务
    出卖人权利担保义务是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对标的物的权利担保指的是出卖人应当保证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标的物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买卖合同根本上就是标的物所有权的转让,因此,出卖人的这项义务也就是其一项最基本的义务。出卖人的保证义务有哪些具体说,出卖人的保证义务包括:1、出卖人对出卖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他须对标的物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出卖人作为代理人替货主出售货物,即是出卖人具有处分权的情形。而出卖人将其合法占有或者非法占有的他人财产作为出卖的标的物,或者出卖自己只有部分权利的标的物,如与他人共有的财产等都是对此项义务的违反。2、出卖人应当保证标的物上不存在他人可以主张的权利,如抵押权、租赁权等。3、出卖人应当保证标的物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确定出卖人的这项义务比较复杂,需要结合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作出判断。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此有比较
    2023-06-13
    338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出卖人买卖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2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具体如下: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法院同目的。 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
    • 买卖合同里的买卖合同行使什么权利义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9
      试用买卖合同双方负担以下权利义务: (一)买受人有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权利 (二)买受人负有遵守试用期间的义务 (三)出卖人有要求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试用标的物的权利 (四)出卖人负担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并许可买受人试用标的物的义务;试用期满买受人认可标的物的,出卖人有将标的物所有权移转于买受人之义务。
    • 出卖人的义务属于买卖合同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0
      属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
    • 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28
      1、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2、协议: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义词。只要协议对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具体和肯定的约定,即使书面文件上被冠以“协议”或“
    • 委托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9
      (一)买受人的权利有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权利,有对标的物进行试用或检验的权利,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试用或检验是试用买卖合同的核心内容;试用期满,买受人有认可或拒绝认可标的物的权利,买受人对于购买或不购买标的物完全凭自主自愿的意思表示而定。 (二)买受人的义务买受人负有遵守试用期间的约定,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试用或检验应当在试用期间内进行;买受人负有妥善试用并尽善良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应依标的物性质,选择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