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有没有连带偿还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0 03:34:46 217 人看过

一、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有没有连带偿还责任

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不一定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

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出资不实,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没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没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欠债不还股东是否有没有责任偿还

公司欠债不还的股东在履行完出资义务后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因为法律规定,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来承担,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或者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如果存在抽逃出资;或者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没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的,则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没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没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n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n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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