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住房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4 12:15:25 233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进行出租行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必须是经过合法手续建造的建筑物;

其次,出租方需具备房屋的出租权

再次,出租单元应以原有设计的单个房间为最小单位;

此外,在满足上述要求后,每个人的居住面积还不能低于当地人民政府所设立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中特别提到了不可出租房屋的几种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一)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而擅自建造的建筑;(二)与国家安全和防灾设施相悖的工程建设;(三)违反了国家关于改变房屋用途的法律规定;以及(四)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情形。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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