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辩护词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15:51:03 496 人看过

假冒注册商标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赫奕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辩护人认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罪名没有异议,被告人###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辩护人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认罪态度很好,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

犯罪后的态度,不仅同刑事诉讼成本有一定关联,而且是衡量行为人主观恶性大小的重要因素。案发后,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抱着悔改服罪的正确态度,配合公安机关对自己进行法律制裁,在接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讯问时,也是积极配合、主动交待案件的全部经过,没有任何隐瞒,在今天的庭审中,也是自愿认罪,真诚悔罪,并表明服从司法机关的处理。这与那些犯罪后潜逃、归案后避重就轻逃避打击的犯罪分子相比,在量刑时应予以区别,此情节恳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请求人民法院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告人王聪慧从轻处罚。

二、####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其系从犯,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条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被告人王聪慧今年四十多岁,正直中年,现在正处于人生中负担最重、经济压力最大的一个阶段。###本想依靠打工赚钱,养家糊口为了生活,而受雇佣于他人,由于不懂法律,无知,而触犯国家法律。这种情况,与那种追求物质享受、以营利为目的的的犯罪,在主观恶意上有本质的不同。因生活负担的犯罪与追求物质享受、以营利为目的的犯罪相比,主观恶意要明显的小,且系从犯,被告人####本次犯罪主要是由于对国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认识不足,贪图小利,偶起犯意,是偶然失足,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三、王聪慧所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社会危害性不大,未造成严重后果。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这种假冒的注册商标可能被用在伪劣产品上,也可能被用在合格的产品上,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犯罪分子往往将假冒的注册商标用在伪劣产品、次品甚至有害物品上。本案中,被告人加工生产的商品等不存在质量问题,由卷宗中的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八份检验报告为证,尽管伪造注册商标行为已经成罪,但它不同于假冒伪劣,因此在量刑上应予考虑。且指控的证据表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只出售了328箱,其余的尚未出售,在仓库内被公安机关查获,尚未出售的这部分商品,尚未造成进一步的社会危害性。且被告人王聪慧从事生产的时间较短,从2012年8月28日到2012年9月25日案发,不足一个月时间,对社会的危害很小。

四、被告人###所犯的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下,属于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现相对较轻的范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之规定了四种不适用缓刑的情况,王聪慧不在四种情形之列。对于这样的案件,司法解释是倾向适用缓刑的。并且,###在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查清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现了非常好的悔罪态度。###不但在今天的法庭上,而且还在之前的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都多次表明了悔改的决心。表示回归社会后一定要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辩护人认为,根据####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肯定不会再对社会做出危害,###完全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建议人民法院对###适用缓刑。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犯罪行为固然为法律难容,理应惩罚,但被告人###系初犯,主观恶性较轻,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能够自愿认罪,积极悔改,具有多项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因此辩护人建议合议庭按照我国刑罚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被告人###宽大处理,给予减轻处罚,适用缓刑,以达到感化教育的功效,促使被告人迷途知返,浪子回头,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给予充分考虑。

此致:

人民法院

辩护人:

年月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16: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保护注册商标,严惩假冒行为
    下列情形符合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情节严重的标准:1、行为人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2、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界限根据《刑法》第213条的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区别主要是: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注册的商标。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罪却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实践中,有两种情况不好认定,一种情况是,行为人未经注册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注册商
    2023-07-06
    140人看过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罚金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认定标准是: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罚金假冒注册商标罪罚金法庭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罚,并根据所提供证据判罚的,没有固定的,具体可以看下以下法律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2-07-18
    479人看过
  • 假冒注册商标与冒充注册商标的区别有哪些
    一、假冒注册商标与冒充注册商标的区别有哪些(一)两者的定义不同。1、假冒注册商标,指的是自己没有商标注册申请,直接冒用他人已经注册了的商标;2、冒充注册商标,一般存在三种情况:指已经开始商标注册申请,但还没有获得批准使用,就标注R开始使用该商标;或者该注册商标只允许在A商品使用,却在B商品上也使用;亦或根本没有开始注册该商标,就擅自使用。(二)两者的危害性质不同1、假冒注册商标,属于恶意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它不仅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而且还会对该商标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性质比较严重。2、冒充注册商标,属于一种欺瞒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也是轻视法律的严重违纪行为,但并未对他人注册商标造成影响。即便如此,性质同样严重。(三)两者的惩罚力度不尽相同1、假冒注册商标,轻者构成商标侵权,重者则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2、冒充注册商标的惩罚力度二、假冒商标如何预防?预防假冒商标的行为发生,遏制商
    2023-04-13
    128人看过
  • 假冒注册商标罪有何特点,假冒注册商标罪怎么量刑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有何特点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二、假冒注册商标罪怎么量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2023-05-03
    321人看过
  • 对一起假冒注册商标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的分析
    北京市高级法院刑一庭王*新被告人郝某,女,41岁,汉族,北京市人,无业。被告人王某,男,40岁,汉族,河北省玉田县人,天津市蓟县西龙虎峪纸箱厂工人。被告人国某,女,40岁,汉族,**丽源公司日用化学三厂销售科副科长。一、案情1996年9月,被告人郝某与王某(曾任**丽源公司日用化学三厂联营厂河北省唐山市冀东日化厂副厂长)合谋,由王提供**丽源公司注册商标的奥-琪牌增白粉蜜的生产工艺配方。包装材料及购买原材料的厂商,由郝负责出资并组织生产制作。尔后,被告人郝某又找到**丽源公司日用化学三厂销售科副科长国某,让其帮助销售。1996年12月,经国某联系,将郝某生产的假冒**丽源公司的奥-琪牌增白粉蜜400箱(每箱120瓶)销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丽源日用百货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人民币88000元,赃款已被全部追缴。二、审理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郝某、王某无视国法,为图私利,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2022-11-10
    346人看过
  • 假冒注册商标罪概念,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概念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概念为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已注册的商标不能擅自进行使用。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有:1.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司法解释(2004年):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2022-05-24
    278人看过
  • 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
    一、假冒商标罪的处罚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和其他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对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商标管理法律、法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达到本规定立案标准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假冒商标罪立案标准(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违法所得(即销售收入,下同)数额达到下列标准的,应予立案: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犯罪人通谋,为其提供制造、销售、使用、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以假冒注册商
    2023-06-27
    277人看过
  • 邹某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邹某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本案被告人邹某某的辩护人,被告人邹某某亦表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今天,我依法出席法庭,履行辩护律师的辩护职责。作为被告人邹某某的辩护律师,我在接受委托后,认真研读分析了起诉书,认真查阅了案卷,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刚才,我又认真听取了法庭的调查。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我对本案被告人邹某某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没有异议,但我认为,被告人邹某某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敬请法庭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我的辩护意见如下:一、被告人邹某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对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后果认识不足。被告人邹某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很不够,对制造商标标识没有足够的认识,因此,在他人委托制造商标标识时没有认真审查是否属于注册商标,或者委托人是否取得注册商标标识人的许
    2023-04-27
    492人看过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假药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区别是什么?
    本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犯罪对象不同。前罪的犯罪对象是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注册商标,而后罪的犯罪对象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2)客观行为不同。前罪的行为属于商品生产环节的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后罪的行为,属于商品销售环节的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既假冒注册商标,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种情况属于《刑法》理论上的吸收犯。假冒行为为主行为,销售行为为从行为,根据吸收犯主行为吸收从行为的原则,对行为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以任何有偿方式出卖、转让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都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同一种商品。至于这种商品的质量与真正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有无差异,
    2023-03-11
    212人看过
  • 怎样确定假冒注册商标的罚款数额?
    对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商标管理法律、法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达到本规定立案标准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违法所得(即销售收入,下同)数额达到下列标准的,应予立案:(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具体标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标准为:1、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3、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
    2023-07-06
    443人看过
  • 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有几种?假冒注册商标会构成犯罪吗?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有几种?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有以下四种: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二、假冒注册商标会构成犯罪吗?假冒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即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假冒注册商标的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
    2023-06-23
    306人看过
  • 破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怎么处罚
    1、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司法解释(2004年):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标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构成要件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
    2023-03-21
    451人看过
  • 涉嫌假冒商标注册罪
    关于共同犯罪行为中共犯的认定,就是要行为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行为人虽然没有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但是跟犯罪行为的实施存在因果关系,或者是为犯罪行为的实施提供便利。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共犯:1.明知他人假冒注册商标,仍然为其提供标识的话,可以定性为是假冒商标罪的共犯。2.明知他人假冒商标进行生产,仍为其提供运输服务,或者是生产,销售,制造,储存的场所,帮助其隐匿的行为都可以认定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3.行为人事先跟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人进行通谋,事后帮助其进行销售的行为也可以认定是共犯。一、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即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2、故意加过失的情形二人以上实施共同的危害行为,但罪过形式不同,即一人为故意犯罪,一人为过失犯罪,虽然两人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不属于共同犯罪。具体包括这样的
    2023-03-04
    323人看过
  •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什么以及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条件主要包括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成为本罪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就单位而言,单位实施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般情况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行为人都具有获利的目的,但依刑法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 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有些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可能是为了损害他人注册商标的信誉等。不论是出于什么动机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如果是出于过失,即确实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商标是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则不构成本罪,
    2023-03-14
    135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标准,假冒注册商标处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9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标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
    • 假冒注册商标罪怎么判刑、辩护律师如何在庭审证明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介入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辩护,一是案件是否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罪;二是根据在案件发生过程中,其假冒的行为表现在哪些方面?生产?下定?使用?帮助运输?仓储?……三是
    • 假冒商标的影响是什么,假冒注册商标怎样认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1
      假冒注册商标使用的认定是怎样的? 假冒注册商标罪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这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之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包括以下具体情形: 1、行为人从未获得过注册商标所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 2、行为人虽然曾经获得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在许可使用合同规定的使
    • 假冒注册商标罪代理词怎么写,假冒注册商标在北京市XX能判缓刑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1
      判的有条件的,建议您介入。《》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标准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3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