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限算不算合同的履行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20:00:36 357 人看过

在劳动合同中,算合同的履行期。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服务期可以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通过合同固定下来,则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中服务期条款主要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一为服务期限,即劳动者应为用人单位提供的服务时间;二为用人单位就服务期限应对劳动者提供的培训及其他额外福利待遇;三为劳动者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侵权责任是什么意思

合同双方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违约责任中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将支付违约金或其它相关损失。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对违约金和滞纳金的解析

违约金,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规范的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从种类上看违约金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法定违约金,一种是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预先规定的一方当事人在违约时,按照一定的数额或者一定的比例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法定违约金可以是一定的数额,也可以是一定比例。约定的违约金是指支付的数额及条件均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由于违约金被视为当事人对事后发生的损失的预先估算,因此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可能与实际的损失有些出入。只要不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这一出入是应当允许的。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滞纳金,指国家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职能的顺利实现,对迟延履行缴纳法定税费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带有国家强制力的惩罚性的货币金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合同质保期算合同履行期吗
    一、合同质保期算合同履行期吗合同的履行期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将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限。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价款、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但履行期一般并不包括质保期。货物的质量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每类商品的质保期国家或行业一般都有规定的。货物的质量问题一般只能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才能表现出来,出了质量问题仍是违约,违约方应该赔偿。有些特殊的商品在履行期内就能发现问题的,若根本没有使用,可以立即退货或换货就是了。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在签订合同明确履行期限是正常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履行期限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所约定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界限,包括交货时间和付款时间。而保质期限与合同的履行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保质期是对产品的质量期限的保证,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规定,通常
    2023-05-03
    291人看过
  • 未履行合同的诉讼期限如何计算?
    未签定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计算:当事人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双万形成交易习惯的,一方已经买际履行自己的义务,可以按照双方形成的交易习惯来确定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方已经实际履行完自己的义务后,明确催告对方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对方却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表示将不履行,从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方已经实际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明确催告对方在一定的宽限期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从给予其宽限其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民法典规定合同未履行诉讼时效怎么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023-07-02
    92人看过
  • 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算不算试用期
    试用期算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试用期内不能再考,但过了试用期就不一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是所有新录用公务员的要求,不是只针对某一单位而言,虽然规定了最低服务年限,但有的单位领导很宽容,服务期限未满也同意你再次报考。当然大多数单位是不会同意的。一、我国公务员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公务员的工资因为发展程度、岗位、工作年限的不同,工资也会不同,一般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四个部分组成。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正县级十五周年按副厅对待;副厅级二十周年按正厅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一等地区:上海、北京、
    2023-03-15
    76人看过
  • 主债务没有履行期限保证人的期限怎么算
    一、主债务没有履行期限保证人的期限怎么算保证人担保债务时,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担保债务履行的方式(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
    2023-04-18
    58人看过
  • 合同到期几天不履行算合同失效
    一、合同到期几天不履行算合同失效合同到期几天不履行,是有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报警处理,公安机关能够追回赃款的,是最理想状态。不能追回赃款的,可以起诉签署合同的另一方,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二、要约合同什么时候才算失效要约发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1、要约的撤回。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3、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4、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对口头要约,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表明要约的失效。5、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2023-05-06
    203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概念,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履行
    一、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概念合同履行期限不明概念,是指合同中对权利义务实际履行的时间期限没有约定或没有约定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履行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时:1.首先当事人可以达成协议来补充;2.如果协商不成的,然后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其次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但要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三、合同的履行原则合同的履行原则如下: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
    2023-03-10
    198人看过
  • 服务合同到期了继续履行合同吗
    一、服务合同到期了继续履行合同吗服务合同到期了不用继续履行合同。服务合同到期的其权利义务也自然终止,合同中的义务也自然终止。但如果服务合同到期了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没有依约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其继承履行或要求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三、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3.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四、什么是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
    2023-06-15
    245人看过
  • 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上诉期限计算方法
    合同违约上诉期限判决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代为签收后上诉期限如何认定呢2012年11月28日法院通过EMS将民事判决书邮寄给A公司的代理人,同年12月24日,A公司向法院提交上诉状,由于回执未寄回,法院通过中国邮政快递查询系统查询得知,邮件已于2012年12月1日经本人签收。但从A公司提供邮政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可知,由于收件人联系方式书写错误,导致无法及时送达,邮政局投递员代为签收,并在网络查询系统中注明“已投妥,本人签收”,2012年12月12日联系上代理人并由收件人本人签收。【分歧】对于A公司的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A公司的上诉超过上诉期间,理由是在快递回执未寄回的情况下,
    2023-07-03
    248人看过
  • 服务期的年限是怎样计算
    服务期的年限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怎样约定具体服务期的年限1、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年限,一般为两三年,劳动合同法未对服务期的年限做出具体规定。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
    2023-08-13
    494人看过
  • 服务合同行使解除权的期限
    服务合同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我国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合同要行使解除权的必须要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但关于要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一、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有哪些情况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比如,如果当事人约定出现某种事由可以在一个月内行使解除权。那么在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一个月后,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而必须继续履行。2、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
    2023-02-18
    373人看过
  • 如何计算贷款期限的服务年限
    如何计算借用期间的工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工龄是从劳动者参加工作的时间算起的,所以工龄也会计入借用期间,并计入企业工龄。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草案)》第三十八条一般工龄是指全部或者主要以工资为生活来源的职工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企业的工龄。第三十九条企业的服务年限,按照企业职工的连续工作时间计算。离开企业的,从最后一次返回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此限:
    2023-05-31
    183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的区别以及合同的履行期限的内容
    一、合同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的区别合同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只有一个区别:规定的时间段不同。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的区别其实非常简单,有效期间是指合同在哪个时间段有效;而合同履行期间则具体指义务人应当合同有效的时间段里什么时间具体履行义务。一般合同有效期间与合同履行期间是一致的,只是在那些附期限合同,也就是合同成立生效后不需要义务人立即履行义务,而是过一段时间再履行义务时才会产生有效期间长于履行期间。注意,履行期间不能晚于有效期间,因为如果晚于有效期间则无法约束义务人,义务人可以以合同失效为理由拒绝履行义务。简单的说,合同履行期间包含在合同有效期间里。二、合同的履行期限的内容合同的履行期限的内容如下:1.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
    2023-04-14
    329人看过
  •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多少年
    一、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多少年政府购买服务的,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载明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等内容。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购买主体应当与确定的承接主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当明确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当依法予以公告。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二、政府采购合同中,购买量可以增加或减少吗,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可以。因为:(1)政府采购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没有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2)即使与该
    2023-04-05
    253人看过
  • 不履行合同义务算失信吗
    不履行合同义务算失信。失信是违背协议或诺言,丧失信用的意思,不履行合同义务属于这一情形,所以,是算失信的。不过不履行合同义务不代表就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一、什么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各级人民法院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扶持、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将向征信机构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中国将对严重危害正常秩序的失信行为
    2023-03-07
    39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主债务履行期限如何计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1
      对于债务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签订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准备时间。出借人和借款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就可以认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还款的,就构成债务违约。
    • 合同履行期限怎么算,怎么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15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
    • 服务期的年限怎么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2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年限时要遵守两点: 第一,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 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 履行期限届满和合同到期不履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1
      发生法律效力是指某个法律行为具备法律约束力,比如双方签订的协议,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背法律强制规定,就发生法律效力。履行期限届满是指法律文书或者协议、合同等规定或者约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到了,比如双方约定2016年2月29日前把钱还清,到2016年3月1日,履行期限就已经届满。履行期限届满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起诉。约定违约金的,不履行一方要支付违约金。
    • 刑事拘留的期限算不算服刑期?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一)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实践中公安机关使用的《拘留通知书》上一般会写到“我局已于年月日时将涉嫌罪的刑事拘留”。既然《拘留通知书》注明了拘留开始于时,按照正常的理解,拘留期间应该从那时起开始计算。 (二)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符合公平和保障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