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预期违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21:22:30 145 人看过

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为了及时解决经济纠纷,不少国家以及一些国际公约组织规定,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追究其违约责任。这在法学上称之为“预期违约责任”。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条款的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条款是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执行的。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三);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不存在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的请求。

二、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

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违约多长时间可以终止合同

违约多久后能终止合同,需要分以下情形,但法律没有规定一个具体时间: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即发生预期违约时,此时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即迟延履行经催告后仍未履行,此时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发生根本违约时,此时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6: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预期违约的形态有哪些合同违约责任
    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其特点是:(1)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2)侵害的是对方当事人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3)与实际违约后果不同(主要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害)。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预期违约(明示毁约)和默示预期违约(默示毁约)。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地向对方表示将在履行期届至时不履行合同。其要件为:(1)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作出毁约的表示;(2)须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3)无正当理由。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在履行期届至后不履行合同。其特点为:债务人虽然没有表示不履行合同,但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例如特定物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将标的物转卖给第
    2023-04-26
    186人看过
  • 什么是违约责任责任,怎么用违约责任来界定
    承担违约责任有五种方式:1、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二、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降价或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而减少的财产或损失的利益的责任;4、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产;五、定金责任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双倍返还定金。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各自指什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是行为人因其不法行为或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在其有过错或无过错的情况下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遭受损害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它是指因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对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进行比较研究,包括探
    2023-08-05
    488人看过
  • 预约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还是缔约过失责任?
    最高院司法观点集成:预约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脚缔约过失责任更为严重的赔偿责任。由于预约与缔约过失制度均有保证“本约”有效签订之价值,因此,两者的确有颇多相似之处。但是,缔约过失制度与预约也存在一定区别,重要区别之一就是:预约是当事人对本约签订的预先安排,其可能包含违约责任的具体化等条款,固化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对其约束刚性更大;而缔约过失则是法定的一种制度设计,适用于本约签订的整个过程,法律也明确规定缔约过失方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其更多是对当事人在签约谈判过程中过失的一种事后评价。最高人民法院主流观点认为,虽然预约明显是处于本约的缔约阶段,但违反预约的行为与缔约过失行为承担的责任应是不同的,预约不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违反预约承担的是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可以事先约定;若未约定,则应以预约合同的情况由法官自由裁量。可见,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应较缔约过失责任更为严重。究其实质,违反预约和缔约过失,违约方
    2023-06-18
    106人看过
  • 预期违约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如何界定
    一、预期违约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如何界定关于解除合同与违约责任方面的法律条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合同解除是指使合同之债终止的众多原因之一;第二,违约责任乃是对违反合同行为所承担的民事责任的简称,它特指在合同关系中甲方若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乙方虽然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未满足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时所需承担的民事责任;第三,合同解除并不是违约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然而,如果甲方在解除合同时存在违法行为,那么他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预期违约能主张债
    2024-07-26
    355人看过
  • 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是什么,预期违约有什么后果?
    一、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是什么1、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有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其特点是:(1)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2)侵害的对方当事人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3)与实际违约后果不同(主要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害)。2、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预期违约(明示毁约)和默示预期违约(默示毁约)。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对方表将在履行期到来之时不履行合同。其要件为:(1)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作出毁约的表示;(2)须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3)无正当理由。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不履行合同。其特点为:债务人虽然没有表示不履行合同,但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二、预期违约有什么后
    2023-02-14
    446人看过
  • 关于预期违约责任有何规定
    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履行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作为违约行为的形态之一,预期违约当然要负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包括明示和默示违约两种。所谓明示违约,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向对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违约,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将违约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对方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的。律师补充: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有别于实际违约,主要区别在于发生时间不同,故预期违约相对于实际违约有如下特点:一是违约形态不同。前者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表现为一种“毁约的危险”或“可能的违约”,非现实的违反义务;后者表现为完全不履行、
    2023-05-06
    103人看过
  • 什么叫实际违约,预期违约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叫实际违约实际违约,即实际发生的违约行为。实际违约的具体形态包括:(1)不履行。包括履行不能和拒绝履行。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如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了劳动能力;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中,该特定物灭失。拒绝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故意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债务已经到期,债务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3)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包括瑕疵给付(即履行有瑕疵,侵害对方履行利益,如给付数量不完全、给付质量不符合约定、给付时间和地点不当等)和加害给付(即因不适当履行造成对方履行利益之外的其他损失,如出售不合格产品导致买受人的损害)。二、预期违约是什么意思1、预期违约的概念和特点。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
    2023-03-17
    384人看过
  • 预约合同能否约定违约责任
    预约合同能约定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一、全屋定制合同违约责任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自行商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二、乙方
    2023-06-27
    408人看过
  • 预期违约责任法律后果有哪些
    预期违约责任法律后果即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应对方请求且可以履行的情况下,就必须履行,除非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过高的,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其履行的。2.赔偿损失。赔偿的数额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3.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4.适用定金罚则。如果一方当事人交付了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且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择一种主张。一、预期违约有哪些类型预期违约有如下两种类型:1.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
    2023-03-23
    60人看过
  • 违约责任能否主张可预期收入
    一、违约责任能否主张可预期收入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合同权利人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赔偿损失,而可预期收入是损失赔偿的范围,可以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有哪些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在买卖合同中,如对方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证据的保存:1、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场对此问题进行确认,并采取产品共同检验记录,
    2023-04-18
    389人看过
  • 预期违约行为要承担哪些责任
    一、预期违约行为要承担哪些责任?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对于预期违约,合同履行期到后,除非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否则违约方就应当继续履行: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过高的;C.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的。2、赔偿损失又称违约损害赔偿、赔偿损害金,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数额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3、违约金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4、定金如果双方当事人一方交付了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
    2023-06-01
    292人看过
  • 预期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以下是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几种方式:(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违约损害赔偿、赔偿损害金,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数额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3)违约金: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4)定金:如果双方当事人一方交付了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一、公司不履行合同怎么办要承担什么责任公司协议签定的合同,如果公司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是不能完全履行合同
    2023-03-13
    69人看过
  • 违约责任的要件是什么,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形态
    一、违约责任的要件是什么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3、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二、违约责任的违约形态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工作能力,为不能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还可分为全部不能履行和部分不能履行。全部不能履行若属嗣后不能履行的,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
    2023-06-01
    339人看过
  • 民法典中什么是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
    按照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前的,为预期违约。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后的,为届期违约。《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即构成预期违约;二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履行期还未届满之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也称之为预期违约。前者的预期违约,发生在履行期届至前,债权人无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后者发生在履行期间,债权人可以催促债务人履行。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以后的,为届期违约。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差异是什么(一)前提条件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
    2023-08-11
    33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样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的特点, 什么是合同的违约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怎样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1、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有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其特点是:(1)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2)侵害的对方当事人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3)与实际违约后果不同(主要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害)。2、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预期违约(明示毁约)和默示预期
    • 合同违约后,债务人是否应承担预期违约责任?预期违约的责任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预期违约行为时,毁约方并不一定都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而是否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取决于债权人的选择,债权人作出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1、拒绝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预期违约发生后,债权人可以用书面、口头甚至沉默的方法拒绝对方的毁约表示,此时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行为构成实际违约时,债权人可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
    • 预期违约怎么办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0
      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几种方式: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二)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又称违约损害赔偿、赔偿损害金,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三)违约金 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
    • 合同预期违约责任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9
      合同预期违约责任是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违主要指的就是根据对方当事人请求应继续履行合同当中的对手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当然了,因为这样的一种预期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也是需要对此进行赔偿的。
    • 预期违约责任可以少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31
      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几种方式: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二)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又称违约损害赔偿、赔偿损害金,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三)违约金 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