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外出打工怎么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0 10:00:48 309 人看过

一、农民工朋友一旦找到工作,首先要与用人单位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特别提示: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效合同给农民工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辞退农民工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最低工资应知晓

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和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特别注意,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不属于工资的范畴;工资至少每月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一次;用人单位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由劳动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并加发相当于农民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农民工可拨打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

三、工伤后必须及时鉴定

农民工工伤鉴定是维权的难点,好多农民工错失了工伤鉴定的时间。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应在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或雇主缴纳。

特别提示:农民工一定要弄清楚工伤认定的条件。下列6种情况一般都属于工伤鉴定的范畴,农民工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去劳动部门鉴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受伤的;(三)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时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公外出期间,受伤或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四、依靠法规维护权益

农民工必须了解所在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可能发生的事故和伤害,并了解如何防范和施救;有权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有权获得保障自身安全和健康的劳动环境,可举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当农民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同时也可以通过劳动部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2日 1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聚焦“农民工维权”(三)
    2010年4月,小韩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医院支付经济补偿金。医院在答辩期间提供其自2005年以来与甲保洁公司签订的承包协议,医院的保洁工作由甲保洁公司负责,小韩是甲保洁公司的员工。律师向小韩核实,确实自2005年医院将保洁工作外包,并且小韩的工作服也印有保洁公司的名称。这一情况的出现使得单纯向医院主张权利变得很难,于是律师经与小韩、仲裁委协商,将被申请人变更为甲保洁公司,并追加医院为第三人。后来,仲裁委没能在法定期间安排开庭、进行仲裁,仲裁委向小韩出具案件没有在审限中审理的证明。小韩拿着这份证明,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开庭时,甲保洁公司并没有派人出庭,但是乙保洁公司派人出庭,并提供证据证明其自2009年—2010年承包医院的保洁工作,小韩是乙保洁公司公司的员工,并提出甲保洁公司已经注销。无奈,现在起诉医院和甲宝洁公司已经没有价值,小韩只好撤诉,并重新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
    2023-06-14
    71人看过
  • 农民工维权的司法困境与出路
    农民工维权艰难,既有旧的管理体制漠视农民工权益的原因,又有政策法律准备不足、执行不力的因素;既是因为雇主为利润最大化而突破法律底线尽力压榨工人,又是因为政府保护职能缺失,现有机构和组织不能充分履行职责的结果。而在司法保障方面同样存在一些亟待攻克的障碍。农民工维权的司法困境一、劳动法调整范围狭窄,将部分涉农民工权利案件排除在外在典型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包工头多是在建筑工程承包商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承包合同后,再接受建筑企业的分包,获得分包的工程后再招募农民工进行施工。从法理上讲,用人单位与包工头之间为承揽关系,包工头与民工之间为雇佣关系。而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仅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包工头并不是用人单位,所以因其雇佣民工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并非劳动关系,民工起诉包工头的案件不能被劳动仲裁机构受理。同样,因包工头与用工单位之间所形成的是承揽关系,包
    2023-06-09
    364人看过
  • 遇到侵权事件,农民工怎么样维权
    一、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国家的立法本意是要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但强势企业与弱势员工力量对比悬殊,本来就不平等。面对《劳动合同法》和强势企业的种种招式,广大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及相关法律,做到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利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旦发生争议纠纷,要及时请工会维权或者聘请律师代理,寻求法律援助。二、依法签定合同,维护合法权益。1、入职前,先签约。能签定书面合同的,就不搞口头约定;能签定劳动合同的,就不签定聘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因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不同,前者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发生工伤、工亡等劳动关系纠纷适用劳动法律,待遇较高,赔偿数额较多;劳务关系(如装空调、雇保姆、学生打工)适用《民法通则》区分过错责任,按民事赔偿处理。2、签约时,劳动者对工作
    2023-03-19
    86人看过
  • 农民工工伤维权心得分享
    26岁的青年农民刘某2001年到某建筑材料厂打工,2003年7月22日,刘某受建筑材料厂厂长的指派到某厂区从事安装铝合金门窗的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伤势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某送医院抢救期间,建筑材料厂给付了刘某家属两万多元,但对于刘某工伤死亡的赔偿问题,建筑材料厂却不承认与刘某有劳动关系。刘某的妻子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确认刘某系工伤的仲裁申请。2003年9月,当地劳动保障局作出了工伤认定通知书,确认刘某应认定为工伤。同年10月,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某建筑材料厂给付原告医药费、丧葬补助金等费用。建筑材料厂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对其死亡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刘某未与该建筑材料厂签订劳动合同,刘某的妻子及其律师经过艰难的收集,终于向法院提交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了刘某与企业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
    2023-07-02
    151人看过
  • 农民工工伤赔偿如何维权
    如果农民工未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农民工领取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仲裁裁决书后,可以向劳动行政机关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进行赔偿。西安市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农民工受伤赔偿标准具体包含: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陪护人员交通费及食宿费、康复治疗费以及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养亲属抚恤金。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
    2023-07-26
    139人看过
  • 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
    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少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农民工求职心切,不知道在受雇用的时候要和老板签订书面的合同,因此常常是以口头的形式和老板约定。一到纠纷发生,口说无凭,最后受伤害的还是农民工。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因其孤身在他乡,信息相对闭塞,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没有什么机构指导他们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法律执行力度不够虽然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在第五十条中明文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劳动执法部门,社会保障部门,没有完全负起他们应该履行的职责。加之我国现今的经济发展水平,还没有普及建立相应的措施和机构来维护民工的权益。当民工的权益遭到侵犯的时候,相应的机构远远与民工的现实需求相差甚远。另外由于法院在审理案件的程序上要求,要给予双方足够的举证期限及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上诉的权利期间。这样也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不能及时
    2023-03-24
    6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外出打工可以维权怎么做好打工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6
      1、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 农民工朋友一旦找到工作,首先要与用人单位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2、工资、最低工资应知晓 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和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3、工伤后必须及时鉴定 好多
    • 农民工外出打工工伤死亡和意外死亡如何界定, 农民工外出打工的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2
      1、农民工外出打工工伤死亡和意外死亡最简单的界定,就是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即为工伤,否则只能算是意外死亡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 外出打工应该如何维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2
      一、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 农民工朋友一旦找到工作,首先要与用人单位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二、工资、最低工资应知晓 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和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三、工伤后必须及时鉴定 好多
    • 外出打工来了如何维权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2
      一、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 农民工朋友一旦找到工作,首先要与用人单位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二、工资、最低工资应知晓 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和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三、工伤后必须及时鉴定 好多
    • 农民工工伤怎么维权农民工工伤如何做法律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0
      1、去劳动局进行维权。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