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假破产真逃债怎么应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9 05:40:09 380 人看过

一、企业破产对企业债务的影响

对于法律的适用对象,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七条还规定,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对不能尽责的管理人,法律也规定了其法律责任。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对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上,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企业破产法还规定: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在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假破产、真逃债”行为被禁止。

二、企业假破产真逃债如何应对

“假破产、真逃债”;企业破产了,企业负责人却卷款而走。这些情况在以前不乏其例,最新出台的企业破产法对此专门作出了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

此外,企业破产法还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无效。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企业破产要向法院提交职工安置和工资支付情况新出台的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此外,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企业负责人失职导致破产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今后,企业的董事、监事等经营管理人员因为失职而致使企业破产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还规定,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0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会议相关文章
  • 新破产法加大了对假破产真逃债行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多部相关司法解释,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国网今天特别请来了中国人民大学的王欣新教授,为大家详解有关破产法规法规方面的热点问题。王教授说,在针对有些企业假破产真逃债的问题上,新破产法相比旧法做了比较大的修改。他说,应该说在旧的破产法实施过程中确实出现了相当严重的破产欺诈行为,以至于学者们说,旧破产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变成了破产法的破产,世界银行在对中国国有企业破产的调查报告中指出,破产在很多情况下对债务人不再变成威胁而成为一种诱惑,什么诱惑?就是逃债的诱惑,如果破产欺诈逃债这个问题不能解决,整个中国的破产制度必然将走入歧途,所谓市场经济模式的建立就会存在重大的漏洞。他说,过去旧破产法实施过程中之所以出现破产逃债的问题,一方面有债务人出于自身利益,必然选择的一种考虑,肯定能逃债的时候,如果法律制度不健全都希望逃一部分债,用于将来自己各方面的用途。
    2023-04-23
    278人看过
  • 让“假破产真逃债”无所遁形
    )重塑信用温州,必须坚决抵制借破产为名、行逃债之实的违法行为。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温州中院正式出台《关于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防止逃废债行为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有效防止假借破产逃废、悬空债务,保障债权公平有序受偿,服务信用温州建设。近年来,受局部金融风波影响,我市个别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现象。去年以来,温州两级法院通过企业破产审判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化解企业金融风险。但在破产重整过程中,我们发现极少数企业及其投资人通过非法侵占财产、混同公私财产、违规分红、虚假交易、个别清偿等手段大肆转移破产企业财产,到宣告破产时企业已成为一个空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温州中院副院长陈有为说。为此,温州两级法院在破产重整、执行等各个领域开展打击逃废债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受理涉嫌逃废债的破产关联案件45件,审结37件,涉及行为人54人,涉及标的达9174.33万元,追回破
    2023-04-23
    480人看过
  • 老赖假破产真逃债行不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我省贯彻新《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新破产法引入了国际通行的破产管理人制度,今后整个破产运作将交由专业化人士来处理。另悉,德隆系的恒信证券经纪有限公司的行政清算已近结束,即将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这将是我省法院受理的第一件非银行金融机构破产案件。市场化方式运作破产昨日,省高院有关负责人强调,新《破产法》就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制度:一旦债务人违约,破产法就将企业的控制权赋予债权人,包括处置抵押资产的权利、清算的权利、重组中的投票权等。据了解,过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主要是由政府组成的清算组来承担各种破产事宜,而新《破产法》则规定管理人主要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据悉,我省决定由各中院编制破产清算管理人名册,本次全省首批入选
    2023-04-23
    460人看过
  • 企业“破产”逃债的形式与对策_
    1、我国以破产为名逃债的现状我国市场信用体系不完善,透明度不高,社会诚信不断恶化,普遍不高,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一些企业主随波逐流,心甘情愿地沉沦。当出现经济危机时,他会带着钱逃走,避免负债以保全资产。事实上,他并不一定资不抵债,而是缺乏诚信一些国有企业以重组的形式收回资产,或者剥离优秀资产建立新的法人实体,所有债务都由原企业空壳承担,然后原企业申请破产。在通过破产解除所有债务后,他们将在原企业资产的基础上以新企业的名义重新经营在破产过程中,一些破产企业故意隐瞒其财产,或通过审计评估报告进行欺诈,故意降低破产财产的估价金额,甚至使能够偿还债务的资产为零,以逃避所有债务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迫使企业的大债权人,主要是银行,在企业破产过程中放弃债权。主要原因是银行债权多为优先受偿的抵押债权。通过让银行放弃,可以避免由于缺乏破产财产,员工安置可能阻碍破产进程的情况。在这种操作中,政府、企业和
    2023-05-07
    260人看过
  • “假破产真逃债”将承担刑事责任
    近年来,一些公司、企业以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非法转移和分配财产等方式,造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资不抵债的假象,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以达到假破产真逃债的目的。对于这种假破产真逃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2日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五)草案作出规定,公司、企业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转移、分配财产,意图通过破产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受到惩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介绍说,这些行为违背社会诚信,不仅严重侵害债权人和其他人的利益,妨害公司、企业管理,而且破坏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社会危害性严重,应当予以惩治。胡康生表示,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了妨害清算罪,对公司、企业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侵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2023-04-23
    63人看过
  • 针对“假破产真逃债”现象可以采取的措施
    依据我国破产逃债的情形,考虑到我国基本国情,充分结合我国现状和可实施度,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解决措施:(一)完善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我国应当建立企业破产预警机制。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管理,及时掌握企业工资支付等情况,一旦出现抽逃资金、变卖资产套现、债主上门讨债、拖欠职工工资和税费等行为和现象,就将之列为预警破产企业并及时互通信息,启动预警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可采取面会企业负责人、冻结账户、通报海关等措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通报、早介入、早解决,从而减少或避免企业主宁愿逃债不愿破产现象的发生。另外,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债务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作了原则性规定,也要具体细化,让破产人看得见,摸得着。(二)规范政府的职能,限制政府权力干预在破产程序中,政府的职能定位应当是加强宏观调控,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破产工作的影响,依法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具体而言,政府应当在建立健全职工失
    2023-04-23
    107人看过
  • 破产企业债权的应对策略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的,会通知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如实申报,申报后,可以依法参与破产分配。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破产公司债权可否抵消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40条的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
    2023-07-04
    153人看过
  • 企业逃废债务的“常规武器”--假破产
    就像一个健康的人忌言并拒绝死亡一样,按照常理,破产关门,对大多数企业来说,应该是一个不愿接受的结果。然而,如果企业通过破产关门能够让自己丢下包袱,给自己带来好处,尽管这是以牺牲国家和别的企业利益为前提,一些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也愿戴上破产这顶并不光彩的帽子。用业界人士的话说,假破产,是企业逃废债务的常规武器。一、究竟破谁的产?近些年来,从人民法院审理的破产案件中发现和暴露了一些新问题,如恶意破产,债权人权益被侵犯的现象日趋严重。有调查显示,目前存在的各种逃废债务方式中,假破产问题最为突出,其每年给国家税收和银行造成的损失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假破产的手段多种多样,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假破产,真逃税。重庆康尔寿的保健食品研究所是中国保健品市场的知名企业,曾于1997—2000年连续4年稳坐国内减肥食品市场销售的头把交椅。而就是这样一个企业,却突然于2002年3月14日向注册所在地潼南县人民法院
    2023-04-24
    64人看过
  • 温州中院对“假破产、真逃债”严加防范和打击
    去年以来法院共受理301起破产案件,审结218件,然而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一些企业申请破产时却早成空壳,原来,财产早被转移走了,仅今年以来,涉嫌逃废债的破产关联案件涉及标的达9174.33万元。昨天,温州中院发布《关于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防止逃废债行为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对假破产、真逃债严加防范和打击。据悉,2013年1月至今年10月,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301件,审结218件,分别占全省法院的50.76%和54.36%。在已审结的破产案件中,涉及债权人共3339人,涉及担保债权13.1亿元,化解不良资产33.58亿元,盘活资产15.93亿元,激活土地面积约969.83亩。在破产重整过程中,我们也发现有极少数企业及其投资人、高管不在自身经营和发展上下功夫,而是钻现行法律法规的空子,通过非法侵占财产、混同公私财产、违规分红、虚假交易、个别清偿等手段大肆转移破产企业财产,到宣告破
    2023-06-06
    490人看过
  • 破产企业债务债权应对方案研究
    首先是还贷。公司终止后,股东有义务设立清算组织。清算机构依法清理企业财产时,可以起诉直接赔偿,应诉,用清算财产清偿债务。二是清算费用。清算组织不成立的,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提起诉讼。公司股东不能作为原告直接起诉公司债权。其次是诉讼主体。在实践中,一些公司在起诉或应诉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但在诉讼开始后终止。作为公司的股东或者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清算组织,诉讼主体可以由被终止的公司变更为清算组织。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清算组全面接管了破产企业,并进行必要的管理后,便开始对破产企业开展一系列的清算活动,其中一项重要的活动就是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应注意以下内容:(1)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2)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
    2023-07-01
    180人看过
  • 浅析企业破产逃债及其预防对策
    浅析企业“破产”逃债及其预防对策破产是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前提下,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本人的申请作出宣告,并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理和分配的制度。破产是伴随着商品经济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在商品经济中的体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少企业因各种原因严重亏损,在竞争中失去生存能力,而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审理债务人、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标记、许可权、商业秘密、商业信誉、销售网络等。破产企业往往因管理不严、经营不善等原因而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其无形资产很容易被忽视,在破产清算时一般只注重对有形财产进行评估,忽视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处理或处理不当。这就要求办案人员要提高素质,擦亮眼睛,科学地界定无形资产的范围,加强和完善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规范地对破产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拍卖和转让,将其所得列入破产财产,防止无形
    2023-06-06
    460人看过
  • 应对对策企业逃废债之一
    企业逃废债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对投融资活动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近年来,国家和一些地方政府、银行监管机构虽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建立了防范和制止企业逃废债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范,对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实施制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总的来看企业逃废债仍屡禁不止、恶性蔓延,扰乱了经济秩序,损害了市场信用,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因此,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结合我们国有投资公司的实际,我们必须着力探求解决问题的新对策、新方法,以求更加有效地防范和打击逃废债行为。一、力争做到早知情、早报告、早参与、早落实早知情就是要经常主动地进行调查了解、及时掌握企业改制的相关动向,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广开渠道,对各地的国企改革对象、产权改革方式和改革时间要求等情况做到早知道;早报告就是要在得知债权投资企业准备或正在实施改制的情况下,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公司决策层和有关上级部门进行报告,并同
    2023-06-04
    255人看过
  • 破解企业破产难真相
    回顾金融危机肆虐的2008年,这个本应有大批企业走向破产的年头,却迎来了“大批企业倒闭,而破产数目下跌”的局面,为何新修订的破产法迎来了这样的“开门红”?借着这一线索,仔细审视新的《破产法》,不难发现法律修订过程中立法者利益权衡的良苦用心。当然制度外的一些因素也不容忽视,在中国这一政府相对热衷于干预经济的国度里,过多的外部因素也使倒闭企业纷纷陷入破产难的境地,致使人们一度寄予厚望的《破产法》在曲折中前行。带着这一不解,笔者将从法内、法外这两个层面上解读这一问题。【关键词】破产;金融危机破产程序【写作年份】2010年【正文】一.破产难问题凸显以美国次按房贷为导火索的全球金融危机历经三年最终走向消亡。回想危机肆虐的2008年,至今仍让人胆战心惊。这场始于特定资产类别和地域的危机最终演变成为一场席卷全球且破坏力极大的系统性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内造成了动荡不安。在这场危机中,最难熬的莫过于企业了。
    2023-06-11
    386人看过
  • 企业如何通过破产逃债
    企业破产逃债,一般有以下表现:1、破产企业故意隐瞒财产,缩小破产财产范围,想法设法低估破产财产价值,压低赔偿比例。在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时,一些企业只对固定资产进行估价和作价,忽略了企业的无形资产,比如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对无形资产不作价、不评估。在无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有的企业甚至不按破产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价,故意压低破产财产的作价金额,使债务率超过实际负债率,形成无资产清偿债务的局面。2、破产企业“恶意”破产,故意转移财产,另立公司或划小核算单位,搞空壳破产。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默许和纵容下,一些企业通过改制,抽逃资产,使原单位名存实亡,债务悬空,待破产清算结束免去余债后,以原企业的有效资产为基础再重新开张。甚至出现了企业一面静悄悄地酝酿破产,一面又紧锣密鼓地投资办新厂的怪事。3、破产企业违法操作,随意拔高职工安置费等优先受偿费用,使企业无产可破。目前,在企业破产实践中存在
    2023-03-04
    45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会议指由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的临时性决议和监督机构。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 更多>

    #债权人会议
    相关咨询
    • 破产法防止假破产、真逃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5
      破产法防止假破产、真逃债 “假破产、真逃债”;企业破产了,企业负责人却卷款而走。这些情况在以前不乏其例,最新出台的企业破产法对此专门做出了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
    • 企业是怎么破产逃债的,企业破产逃债的表现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企业是怎么破产逃债的企业破产逃债的表现是:一、破产企业故意隐瞒财产,缩小破产财产范围,想法设法低估破产财产价值,压低赔偿比例。在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时,一些企业只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和作价,忽略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对无形资产不作价、不评估。在无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有的企业甚至不按破产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价,故意压低破产财产的作价金额,使债务率超过实际负债率,形成无资产清偿债务的局面。
    • 什么是企业破产逃债?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8
      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低价出售财产。 对原来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或是放弃自己的债权。 将资产转移到新设的企业,然后根据分立协议由老企业承担全部债务,然后由老企业宣布破产,甩掉债务。 一些企业通过投资的方式转移资产,使原来的企业仅剩下空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
    • 企业破产,企业应不应该还债?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8
      企业破产后仍然需要偿还债务。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 破产企业如何应对债权纠纷?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30
      1、立案前,积极追讨。审判实践证明,破产还债程序的引起,绝大多数是由债务人即破产企业自己申请引起的。 2、立案后,依法追讨。立案后,按照破产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想方设法调动业务人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