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对购物结账的顾客当众搜身是否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2:20:44 265 人看过

超市员工对购物结账的顾客当众搜身是不合法的,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法律明确禁止经营者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严禁侵犯、限制消费者的人身自由。也就是说,经营者并没有检查、扣押顾客的权利,顾客也没有接受检查、被扣押的义务。在没有相关证据的情况下,经营者无权认定顾客是否具有偷盗行为;如果真的存在盗窃行为,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查处。

经营者采取搜身这种侮辱性的手段,侵害了消费者的名誉权,扣押行为更是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经营者侮辱、搜查消费者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补充:

消费者权益都有哪些

1、人身、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受教育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一十一条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商场对顾客强制搜身,搜身应由谁来执行才合法
    【案情经过】市区一大型购物商场发生商场员工对怀疑为偷窃货品的女顾客实施搜身,限制其行动自由近一个小时的事件,受害人及其亲属就此向本报投诉。报警器莫名响起女顾客姓李,年逾五十,26日中午11时左右,她到离家不远的金新北路一家购物广场购物,她买了一盒橄榄和一把香菜,约7—8分钟便出来,付了款3.70元。但当要走出商场大门时,门口的报警装置突然响起,于是她被商场人员叫回重新检查,没发现什么,可走出门口报警器又响起来。内衣裤照样要查据悉,她先是被四五个商场员工团团围住,外套的红毛衣被脱下来检查,没有发现问题。这时有一位被称为经理的人来了,这位经理表态:一定要搜。于是她又被几个人带到一个房间内检查。随后其他人离开房间,一名30岁左右的女职员对她进行了全身搜查,不单搜了内外衣,甚至还对乳罩和内裤进行检查。她身上带的钱包也被拿出来检查。但并没发现她偷了商场的东西。在她抗议和交涉后,11时50分左右才同意
    2023-06-11
    455人看过
  •  超市员工能否将商品卖给顾客?
    在市场交易中,商家和消费者双方有权遵循平等、诚信的原则和缔结合同自由的原则。商家有权拒绝向不希望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顾客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也有权拒绝要求商家提供消费服务的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务。在市场交易中,商家和消费者双方有权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和缔结合同自由的原则。商家有权拒绝向不希望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顾客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也有权拒绝要求商家提供消费服务的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务。这是因为在市场交易中,消费者和商家都是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循自愿、有偿、公平、诚实、合法的原则进行交易。 【 商 品 交 易 原 则 】 商 家 有 权 拒 绝 不 希 望 购 买 的 顾 客 购 买 商 品 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
    2023-09-22
    218人看过
  • 搜身侵犯: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是否享有合法的隐私权?
    超市搜身侵犯了顾客的人身自由权和名誉权。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超市是没有权利搜查消费者的人身和物品的。随意搜查他人人身,侵犯公民人身权,除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索赔外,商场还将受到行政处罚。侵犯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是什么《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真实名称或者标记销售商品的;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或说明的
    2023-07-18
    82人看过
  • 顾客购物跌倒超市担六成责任
    杨先生和家人一起到超市买东西,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并需要做关节置换手术。事后,杨先生多次找到超市方商谈赔偿事谊,对方却不予回应,一怒之下,杨先生将超市告上法庭。青羊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超市方对该起事故承担60%的责任,赔偿杨先生各项损失费3.5万元。1月14日,杨先生和家人一起到成都某大型超市的光华店购物。由于地面湿滑,杨先生不慎摔倒在地,不能动弹。在超市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杨先生被送往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骨科进行治疗。一个月后,杨先生伤愈出院,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后,杨先生要求超市赔偿,不料超市方却断然拒绝。杨先生遂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6万元的损失费并承担自己日后进行关节置换的医疗费60%。
    2023-06-07
    60人看过
  • 一位顾客在我超市内购物时,员工不小心砸了她的脚
    建议目前无需进行赔偿,要结合顾客受伤的程度,后果,才能进行判断,比方索要对方的病史记录,来判断对方的伤势以及可能的后果(误工、营养、护理)然后进行合理的协商,达成合理解决方案后,书面协议后进行赔付,建议面询律师为妥。超市购物将物品放在存储柜可以视为保管吗超市购物将物品放在存储柜视为保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因此,超市购物将物品放在存储柜的,视为保管。
    2023-08-08
    198人看过
  • 顾客未进超市购物即摔伤能否获得赔偿
    案例:顾客未进超市购物即摔伤能获得赔偿吗2009年12月28日,张某去某超市购物,当张某踏上该超市门前的台阶时,由于台阶上下的雪没有清理干净,台阶又未加盖防滑垫,张某一下子滑倒。张某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脊椎骨骨折,用去医疗费两万多元。事后由于超市拒绝赔偿,张某起诉到法院。分歧: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并未进入超市购物,双方尚未形成合同关系,彼此之间没有权利义务。张某的伤是意外造成的,对张某的损害后果,超市既没有过错,又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因此,超市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应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第二种意见认为,超市未尽照顾、保护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义务,导致前来购物的张某滑倒摔伤,超市有明显过错,应当赔偿张某的损失。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一、《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
    2023-12-21
    152人看过
  •  超市搜身行为是否侵犯当事人身体权?
    超市搜身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权。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更不可以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对消费者进行搜身属于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权的行为。消费者享有身体权。消费者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因此超市不可以随意搜身。超市搜身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权。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更不可以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对消费者进行搜身属于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权的行为。消费者享有身体权。消费者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因此超市不可以随意搜身。 身 体 权 与 搜 身 : 法 律 如 何 规 定 ?身体权与搜身是两个相关而又重要的法律概念。身体权是指个人对其身体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身体自由、身体完整、健康和安全等方面。搜身是指对个人身体进行盘查、搜查和扣押的行为,属于一种侵犯个人身体权利的行
    2023-09-11
    480人看过
  • 顾客超市购物中大奖超市却未兑换怎么办
    根据超市有奖促销活动规则,购物满足活动要求后抽得大奖,由此双方形成了合法的合同关系,双方均应依约履行,该超市应依法履行合同义务。超市不按照合同规定给当事人兑付奖品,已构成违约,应承担兑付大奖奖品的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预约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2024-05-17
    298人看过
  • 顾客购物摔倒致伤超市承担赔偿责任
    顾客在超市购物时不小心踩到地上的水奶渍摔倒受伤,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被判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近日,江西省新干县法院审理该案,一审判决某超市赔偿李某各项损失14191.65元,扣除其已付414.8元,尚应赔付李某13776.85元。2015年9月19日12时30分许,李某进入某超市购物,走到该店一楼膨化食品区域,踩到地面水奶渍摔倒,导致李某左膝盖着地受伤。之后,李某自行爬起找超市的工作人员救助。经双方协商,当日下午3时30分许,该店工作人员陪同李某到县人民医院治疗,共住院治疗6天,诊断为左髌骨骨折,出院医嘱继续回当地治疗口服对症药物,休息3个月。出院后,李某先后在市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进行复查,医嘱休息1个月,合计花费医疗费总计3563.1元。李某治疗期间,超市垫付了医疗费414.8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
    2023-06-05
    382人看过
  • 在超市被当众搜身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费吗
    可以。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超市作为经营者,负有保障进店消费的顾客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义务。超市的搜身行为不仅没有履行该义务,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明显侵犯。故超市搜身行为存在过错,其行为已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应承担责任。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搜身是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其擅自对消费者进行搜身,已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人格尊严,不仅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等责任。提醒市民,如果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据理力争,必要时拨打110,坚决不能让没有搜查权力的任何人搜自己的身。律师补充: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
    2023-05-06
    162人看过
  • 超市购物被砸成脑震荡顾客索赔4.3万
    去超市购物的王先生称其被超市滑梯上掉下来的冰柜砸伤,在与超市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他将超市起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近4.3万元。昨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王先生起诉称,2009年8月4日下午,他和妻子到一家超市购物。从超市出来时,正赶上超市装卸货物,一个大冰柜从超市的滑梯上掉下来,正好砸到他的后脑,而后又砸碎超市的玻璃大门。当时他就开始头痛和呕吐,并等了许久,超市的负责人才带他去医院。王先生称,经医院诊断,他被砸成脑震荡。医生要他立即住院,并交纳2万元的押金,但超市负责人拒绝让他住院,他只好回家。后他多次与超市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只好将超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近4.3万元。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超市辩称,超市认可王先生受伤的事实,但王先生提交的“事实经过”与起诉书有很大的差距,不同意王先生的诉讼请求。据悉,王先生向法庭提交了“事实经
    2023-06-05
    393人看过
  • 宾馆是否应对顾客丢失的随身携带财物负责?
    宾馆一般不应对顾客丢失的随身携带财物承担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销售者在提供服务时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但这种义务并不是无边无际的,如果要求销售者对消费者丢失的随身物品承担责任的,对销售者来说不公平。旅行社伤亡导致游客事故旅行社应否承担责任虽然游客是因他人交通肇事致死,但作为该旅游团的导游,对这一临时性活动也应进行必要的组织、引导、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尤其是要提醒尚未成年的游客。该导游由于疏忽没有尽到这一安全保障义务,以致游客死亡。因此,旅行社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对死亡后果的发生有一定过错,其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
    2023-07-16
    130人看过
  • 超市是否有权限制顾客拍照?
    超市里禁止拍照没有法律依据。商场或超市属于公共场所,商家出售的商品并不涉及商业机密。消费者对商品进行拍摄并不存在泄漏商业机密或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商家对消费者“禁止拍照”的要求并无法律依据。但是,假如以盈利目的或是拍照后实施损害商家利益的行为,就涉嫌违法了。拍摄者中如有对商家的店铺摆设、布局、设计理念等知识产权做拍摄记录的,可能存在侵犯被拍商家知识产权之嫌,但没有法律规定商家有权力去限制或剥夺他人拍摄公开摆设商品的行为。不过,商场或超市内明示的“本商场禁止拍照”条款,如附加“为保护商场的装潢设计等著作权”就没有问题,但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却禁止消费者拍照的,则属于“霸王条款”。超市老人摔骨折超市有责任吗超市老人摔骨折超市有责任。因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
    2023-07-03
    239人看过
  • 怀疑顾客偷东西能否强行要求脱衣搜身
    “如果我是男的,那个保-安肯定不敢说我偷商场的东西,更不敢逼我脱衣服搜身。既然他这样做了,商场就应该对我进行赔偿。”近日,梅女士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诉说:“法庭辩论时,商场表现得文质彬彬,称其阻止我离开商场是让我帮忙找东西,不然没法盘点。还说,无证据证明商场保-安对我进行了搜身。法院最终认定该商场侮辱了我的人格,向我支付2000元精神赔偿抚慰金。虽然这个钱数远少于我要求的数额,也算让这家商场买了个教训。”事发怀疑顾客是小偷跟踪追击强搜身去年11月,梅女士到某商场购物,将一瓶香水放进购物车后,又觉得另一货架上的香水也不错,于是装进了购物袋。但是准备结账时,她却发现钱不够,就把这两瓶香水顺手放在身边的一个货架上。待梅女士走出商场大门,突然追上两名保-安,要求她将偷盗的商品拿出来。梅女士一听就来气,当即把物品甩给保-安看,经核对没发现未交款的商品。此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保-安又要求梅女士打开衣服
    2023-05-02
    404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超市搜查顾客身体和所带物品合法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消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因此,各大超市、商场扣留顾客并搜查其身体和随身携带物品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超市保安能对顾客进行搜身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25
      超市保安能对顾客进行搜身吗? 不能。 超市保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对顾客搜身。最为民事主体,顾客与超市是一个平等的主体,不存在任何的级别或者行政方面的问题。保安,是超市雇来保证超市这个法人主体的秩序的,他们只有守法的义务,没有执法的权力。 所以,超市保安对顾客搜身,是违法的。如果超市保安对你已经搜身,并且你有足够的证据。你完全可以起诉超市。(而不是起诉保安)。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
    • 超市超市为什么有搜查顾客身体的行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
      如果超市有搜查顾客身体的行为,应如何处理经营者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 超市购物遭遇搜身。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1
      超市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和隐私权。超市没有执法权,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强行拘留、搜身的权力。况且,超市事先并没有证据证明你表弟和他的同学确实有偷窃行为,所以更无权将他们扣留,并要求检查随身背包和搜身。即便超市有合理理由怀疑顾客偷窃,也应该先报警,让警察处理,而不是随意限制顾客人身自由和侵犯顾客隐私。《》规定:消费者遭遇商家的侮辱诽谤、搜查身体,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可向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你
    • 超级市场工作人员有权搜查顾客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超级市场工作人员因怀疑顾客偷窃商品而擅自搜查顾客身体,即是此种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有权进行搜查的政法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违法搜查公民违法搜查公民身体,同样也构成侵害身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