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对其归类为书证还是视听资料尚存争议,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已经作为证据被采信。因此,手机短信作为证据使用不可忽视,但应注意以下几点:(1)手机短信作为间接证据,可以对案情进行佐证,而不能孤证定案。若要被法庭采信,要与其他间接证据保持一致,并形成完整、有效、严密的证据链。
(2)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请求人民法院以勘验、制作笔录等方式将短信内容固定下来。为避免手机短信灭失,故在提起诉讼后,便可立即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3)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对手机短信予以公证。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如此,为防止手机短信灭失,在收到手机短信后、提起诉讼前,便可将手机短信进行公证,且这份公证具有法律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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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内容能否作为离婚证据使用,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继续使用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手机短信作为诉讼七大类型证据之外的新类型证据正逐渐被摆在法庭上接受法官及当事人的质询,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而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明确的规定。 目前我国法律上规定有以下七种类型: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无论是哪一类证据均应当具备客观、关联及合法三大性能。 评定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来使用,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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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以手机短信为证据作为出轨的证据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24一、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外遇,或者证明财产前属关系等。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法院目前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目前国内法院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判决。但随着收据的普及,法院不得不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手机电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性特点,同时短信内容不易被攻击。一般的手机功能是不能修改短信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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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能否作为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证据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4虽然手机短信作为它的介质载体较为特殊,但是它采用文字、符号等表达人的思想这一书证的基本特征和属性并未发生变化,从而决定了手机短信仍旧属于书证。而书证则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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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离婚时手机短信是否有限制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一、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二、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若干规定》第68条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