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哪个部门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
1、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是法院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犯罪嫌疑人最终可能会被判处一年的有期徒刑,有可能会判处十几年的有期徒刑,也即被取保与最终的刑罚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具体是否需要承担有期徒刑等的处罚,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二、取保候审由谁执行?
1、取保候审由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等材料。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和保证金交纳情况等材料。
2、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2)监督、考察被取保候审人遵守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其活动、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变动情况;
(3)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4)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告知决定机关。
三、取保候审到期后案子一年必须结案吗?
1、取保候审到期后案子并不是一年必须结案。
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一年内案子是否结案,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取保候审属于强制措施,与案件是否了结并无关系。
2、结案的条件:
(1)案件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案件定性准确;
(4)法律手续完备
3、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
(1)犯罪事实和情节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4)各种法律手续完备。
4、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条件是:
(1)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5、撤销案件的条件是:
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侦查终结,撤销案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6、结案时间
(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n(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n(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n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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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9取保候审的两种方式。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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