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5:55:06 306 人看过

回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往往在章程中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问题进行规定,这些规定有时与公司法的规定一致,有时并不一致。造成不一致的原因,一种是无意,即对公司法的规定不知晓,无意中作出这样的规定;一种是有意,即股东要求作出这样的制度安排,希望将来在转让股权时符合自己的意图。问题是:在章程中作出与公司法规定不一致的转让条件是否有效?我国公司法并未作出规定,笔者认为,应分如下三种情况区别对待。

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高于公司法规定时的效力。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全体股东的2/3或者3/4同意,甚至规定必须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这样的规定是否应当有效并得到执行?利害关系人若认为章程的规定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无效,该观点是否成立?笔者认为,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高于公司法的规定时,应当认定为有效并得到执行。

(1)公司章程的性质决定。

关于公司章程的性质,学界尚有分歧,主要有三种学说,一是契约说。认为公司章程由股东或发起人共同协商制定,并且在公司成立后对股东或发起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故从其订立和效果来看,显然具有契约(或合同)的性质;二是自治规则说。认为公司章程不仅对参与制定章程的股东有约束力,对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及后续加入的股东和特定条件下的第三人也有约束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内部宪章,它是公司内部及其成员的最高的行为准则。三是综合说。认为公司章程关于发起人权利、义务及出资方面的规定具有契约性质,其他多数条款则具有自治规则的性质。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转让股权限制条件的规定,应属于股东自治规则,股东自治规则若不与强行法的规定相冲突,应当有效。

(2)有限公司的性质决定。

由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特点,注重股东之间的稳定和长期合作,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条件的规定严格于公司法的规定,则更能强化股东之间的稳定性及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虽然《公司法》第35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即必须经过一定比例(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若公司章程的规定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就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则属于无效条款,若达到(包括超过)公司法规定的比例要求,即满足了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应属有效。对此问题,我国《标准化法》有类似的规定,该法第六条规定: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3)国外的相关规定。

法国《商事公司法》第47条规定:如果章程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股份转让的条件,而此种条件不同于该法第45条规定的3/4的条件的,则此种条件是有效的。美国《修正标准商事公司法》第7.27条规定,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比本法所规定更高或更多的法定股票数或表决要求。

2、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低于公司法规定时的效力。

公司章程若规定,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1/3(甚至更低比例)同意。这样的规定是否有效笔者认为,应当是无效条款。因为《公司法》第35条第二款规定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属于强制性规范。过半数同意是最低要求,并非指导性标准。如果公司章程的规定低于公司法的最低要求,则此种规定应当是无效的。

3、公司法未规定时,章程对股权转让限制条款的效力。

有些公司在章程中规定,股东要求转让股权的,必须提起3个月(时间或长或短)向董事会书面提出。这样的规定,是有效还是无效?公司法没有涉及。实践中有不同意见,持无效观点者认为,股东有转让股权的自由,公司章程不得超越公司法的范围对股权转让问题作出特别限制。持有效观点者认为,公司章程可以在不与公司法规定冲突的前提下作出特别规定。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即有效论。

首先,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转让股权的条件若仅仅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那章程又何必写入对于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通说分为三类: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我国《公司法》未作此划分,但学者多认为《公司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前十项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因此,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作为章程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应当作哪些规定呢?对此,一些国家对公司章程实行不得重复原则,如美国《示范公司法(修订本)》规定,在公司章程中不需要开列任何在本法中已列举的公司权利。我国公司制度实行时间较晚,公司行为不规范,股东的公司法律意识不强,尚无不重复原则的限制。但毫无疑问,章程可以并且应当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予以细化和补充。江平教授认为,章程是由投资人自己制定的,它不能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但仍可作出许多自己的规定。

其次,认定有效体现了股东的意思自治原则。公司法具有私法性质。私法自治、权利本位等原则都适用于公司法。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法中仍要贯彻股东、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否则会变成僵化的公司法。

最后,股权转让作为一种交易行为,应当允许章程对交易条件作出规定。如法国《商事公司法》第47条规定,除章程有限制性规定外,股份在股东之间自由转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8: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章程相关文章
  • 公司章程禁止股权转让,股东还可以转让吗
    公司章程禁止股权转让的,则股东就不能转让股权。因为法律规定,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股东转让股权的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中是可以对股权转让设置限制条件甚至是禁止转让股权的。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怎么处理有限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股东死亡后,继承人只能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保护其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股东,并经公司股东一半以上同意,但其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其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
    2023-07-30
    110人看过
  • 股权转让公司章程股权变更
    公司章程是可以规定股权转让的方法的。但是如果是强制性规则则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是无效的,如果是任意性规则那么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是有效的。一、股东间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下列手续:一、需要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有没有特殊规定。如有特殊规定的,则股权转让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办理。二、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没有特殊规定的,则股东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进行股权转让即可。三、完成转让后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变更股权涉及到哪些问题涉及到。股权转让说
    2023-06-26
    217人看过
  • 公司法有没有规定股东限制股权转让的权限啊
    公司法对股东转让股权限制的规定: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23-08-10
    346人看过
  • 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条款是否有效?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流的观点是,只要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原则有效。律师补充:公司章程是一种具有契约属性的公司自治规则。公司章程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
    2023-05-07
    162人看过
  • 股份公司股东股份转让是否受限制?
    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正常情况下没有限制。股份公司股份只要在法定场所,依法可以自由转让,但以下股东转让股份有一定限制:1、股份公司发起人,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也有响应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德国股份公司法发布部门:发布
    2023-07-03
    317人看过
  • 公司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的限制通常有哪些方式
    公司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的限制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规定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撤资退股或者转让出资;二是规定如果股东死亡,限制其继承人继承股份;三是规定股东转让出资只能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等等。对于这些限制合法与否,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必须具体分析。总体而言,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资合组织,同时也是人合组织,股东之间的合作比较重要,特别是在员工持股企业中员工的作用以及他们之间的配合相当关键,而对于股东规模较小的公司,其他股东也应当可以选择其合作伙伴。因此,相关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企业在作出相关限制时,也应当对股东的权益作出相应的保障,比如相关的限制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时或者认购公司股份之时即已作出,股东在认购股份时有相应的选择权,在退出时也有相应的渠道等等。除此之外,在不同情形下,限制也应有所不同。以下作具体分析。员工离开公司有多种可能,常见的情况包括劳
    2023-04-21
    98人看过
  • 公司章程能否限制继承股份的股东权利
    不能。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该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据此,在公司章程约定自然人股东死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份的情况下,股东会无权剥夺部分股东的合法权益,继承股份的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
    2023-05-03
    396人看过
  • 公司章程能否限制监事转让股份?
    公司章程能限制监事转让股份。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监事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限制性规定。一、公司法中不可约定的情形有哪些公司法中不可约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二、公司章程无效的情形有什么公司章程无效的情形有:1、违反了有限责任原则;2、规定股东用劳务出资;3、对
    2023-02-25
    424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自由转让.,章程中可以设限制条件吗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放弃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
    2023-02-22
    57人看过
  • 公司章程有限制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吗
    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股东转让可以转让给公司的股东,也可以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但要获得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但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则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一、股东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股东股权转让流程如下:1、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其它股东,并征得过半数股东同意才能转让;2、将股份对内或者对外转让,根据法律规定签订转让协议;3、修改公司章程;4、对外转让时,应向新股东发出资证明书;5、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股权要怎么转让呢股权转让流程有:1、首先需要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
    2023-06-27
    448人看过
  • 股东对公司知情权的限制
    股东的知情权的限制:股东行使知情权时,应当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一、股东查账权是否为共益权股东查账权是共益权。共同利益应包括表决权、代表诉讼提起权、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临时股东大会自行召集权和主持权、提案权和质询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无效确认和撤销请求权、公司合并无效诉讼提起权、累计投票权、会计账簿查阅权、公司解散请求权等。可见股东查账权包括在共益权中。所谓共益权,主要是指股东以参与公司经营为目的的权利,或者股东以个人利益为目的行使公司利益的权利,可以间接惠及股东。股东行使查账权时,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二、大股东把钱都转走怎么查账大股东把钱都转走了,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
    2023-03-31
    191人看过
  • 公司是否可以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
    公司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的限制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规定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撤资退股或者转让出资;二是规定如果股东死亡,限制其继承人继承股份;三是规定股东转让出资只能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等等。对于这些限制合法与否,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必须具体分析。总体而言,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资合组织,同时也是人合组织,股东之间的合作比较重要,特别是在员工持股企业中员工的作用以及他们之间的配合相当关键,而对于股东规模较小的公司,其他股东也应当可以选择其合作伙伴。因此,相关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企业在作出相关限制时,也应当对股东的权益作出相应的保障,比如相关的限制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时或者认购公司股份之时即已作出,股东在认购股份时有相应的选择权,在退出时也有相应的渠道等等。除此之外,在不同情形下,限制也应有所不同。以下作具体分析。员工离开公司有多种可能,常见的情况包括劳
    2023-04-21
    470人看过
  • 公司章程是否能够限制股东的权利?
    公司章程无权剥夺股东股权,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享有的固有权利,是股东的合法财产权,股东合法财产的处分权,只能由股东本人行使。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因此,在没有经股东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章程规定及股东会决议强行转让其股权的行为,是对股东合法权益。什么情况才能剥夺监护权剥夺监护权的情况有: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
    2023-07-17
    91人看过
  • 章程限制股东之间互相转让股权的规定是否有效
    章程限制股东之间互相转让股权的规定是有效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依该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未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加以限制。同时,该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该规定,允许章程作出例外规定,这属于任意性条款,股东可以基于该规定对股权内部转让进行限制。因此,公司章程中对于股东间股权转让予以限制的特别规定,各方都应当尊重。一、限制股权转让行为1、限制股权转让行为的具体类型(1)只能以特定价格转让股权股权转让的具体价格只要没有损害他人利益,理应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在公司章程中,各股东可以对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的价格进行约定,如“以转让时评估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按照上年度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计算”等。但是,如果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价格做出限制性规定,仅在公司的股东之间发生
    2023-04-06
    18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通常由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共同制定和签署。章程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经过相关... 更多>

    #公司章程
    相关咨询
    •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受限制的特殊限制,公司章程能否限制股东之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8
      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未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加以限制,但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基于公司控股权之争往往规定了这种限制。从新公司法的立法精神来理解,对于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完全属于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事情,如果股东们基于风险防范和股权结构的考虑,通过章程限制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条件,规定公司内部转让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的优先购买权,法律应当允许。新《公司法》第72条第四款允许章程作出
    • 公司章程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与限制转让?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0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由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相结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内部转让采取自由主义转让原则,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股权外部转让受到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强制性规范:一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二,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第三,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
    • 公司章程限制股东间股权转让的,其他股东能否自行决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9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新《公司法》第72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未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加以限制,但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基于公司控股权之争往往规定了这种限制。从新公司法的立法精神来理解,对于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完全属于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事情,如果股东们基于风险防范和股权结构的考虑,通过章程限制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条件,规定公司内部转让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的优先购买权,法律应当允许
    • 公司的章程限制转让的股东是否要求股东出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可以规定。章程中可以规定例外的股权转让条件。 公司法第71条规定: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
    • 2022年公司能不能通过章程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公司不能通过章程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侵害股东的固有权。 不得禁止股东依法退股。公司章程不得授权股东会随时作出决议,无故开除某股东资格,或者无故强迫某股东向股东会决议指定的股东出让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