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决定附:修正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8:35:21 79 人看过

于2005年7月29日经厦门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8月5日

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决定对《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对热爱厦门,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和外国人士,可授予‘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

(一)促进海峡两岸交流和祖国统一,贡献突出的;

(二)热心资助本市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贡献突出的;

(三)积极为本市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设备,促进本市高新技术发展,贡献突出的;

(四)积极为本市引进资金,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贡献突出的;

(五)积极为本市开拓国际市场,开展经贸活动,贡献突出的;

(六)促进本市发展对外交往,建立友好城市,开展交流合作,贡献突出的;

(七)积极为本市发展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贡献突出的;

(八)其他方面对本市贡献突出的。“

二、第三条第三款修改为:“上列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报后提出初审意见,并由市人民政府侨务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核,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

三、删去第四条。

四、第五条改为第四条,修改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授予‘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后,市人民政府举行授予‘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的仪式,颁发证书、证章。证书、证章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制作,证书由市长签署。”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荣誉市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人民政府提请,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撤销其‘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并予以公布:

(一)触犯法律,受到刑事追究的;

(二)其他与荣誉市民称号不相称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第九条修改为:“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市的实际和需要,作出具体规定,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修正)

(1996年5月31日厦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7月29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鼓励和表彰对本市经济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和对外交往作出突出贡献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和外国人士,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热爱厦门,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和外国人士,可授予“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

(一)促进海峡两岸交流和祖国统一,贡献突出的;

(二)热心资助本市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贡献突出的;

(三)积极为本市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设备,促进本市高新技术发展,贡献突出的;

(四)积极为本市引进资金,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贡献突出的;

(五)积极为本市开拓国际市场,开展经贸活动,贡献突出的;

(六)促进本市发展对外交往,建立友好城市,开展交流合作,贡献突出的;

(七)积极为本市发展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贡献突出的;

(八)其他方面对本市贡献突出的。

第三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士,由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市政协、区人民政府、市级党派、团体以及厦门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省、部所属的科研机构推荐。推荐单位应填写《厦门市荣誉市民推荐书》,并向下列主管部门申报。

属港澳同胞、华侨的,向市人民政府侨务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属台湾同胞的,向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属外国人士的,向市人民政府外事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上列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报后提出初审意见,并由市人民政府侨务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核,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后,市人民政府举行授予“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的仪式,颁发证书、证章。证书、证章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制作,证书由市长签署。

第五条本市举行的重大庆典活动,可由举办单位邀请荣誉市民参加,并享受贵宾礼遇。

第六条荣誉市民在进出厦门口岸时,各有关单位给予礼遇。

第七条荣誉市民在本市期间,由有关接待部门提供方便。

第八条荣誉市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人民政府提请,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撤销其“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并予以公布:

(一)触犯法律,受到刑事追究的;

(二)其他与荣誉市民称号不相称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九条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市的实际和需要,作出具体规定,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
    发布部门: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2001年12月13日成都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2年3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会议批准成都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对《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市政公用行政管理部门主管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机场路范围内的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工作。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具体负责对上述范围内的客运出租汽车实施管理。第二款修改为:“市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其他区(市)县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工作。其他区(市)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客运出租汽车实施管理。”二、删去第六条。三、第九条改为第八条,删去第(二)项,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五)取得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第(六)项修改为“
    2023-06-07
    495人看过
  • 关于印发《合肥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合肥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合肥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调动海外、国外友好人士支持和参与合肥建设的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外国人士,可授予“合肥市荣誉市民”称号:(一)积极为本市引进资金、人才、高新技术等,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有突出贡献者。(二)本市生产性投资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非生产性投资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折合人民币1亿元以上,且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者。投资基础设施、支柱产业、高新技术、现代农业,投资额可适当减少。(三)热心支持本市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及社会公益福利慈善事业,无偿捐赠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者。(四)为本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出有
    2023-04-22
    184人看过
  • 成都市规范荣誉市民称号的授予程序
    发文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06-12-1执行日期:2006-10-16《成都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已经2006年8月24日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市长:二六年十月十六日成都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鼓励和表彰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外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市外人士,包括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国内非本市公民。第三条(管理主体)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授予“成都市荣誉市民”(以下简称荣誉市民)称号的牵头协调工作,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商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推荐、审核等工作。第四条(授予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023-07-02
    284人看过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失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第三章建设第四章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长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决定对《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二十二条修改为:“擅自拆除商业网点或者新建居民住宅不按规划配建商业网点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商业网点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位置和原规模限期予以建设,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该网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二、第二十三条修改为:“擅自改变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业网点使用性质的,由商业网点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并可按该网点建筑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5元以下的罚款。”三、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本
    2023-06-10
    390人看过
  •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颁发厦门市城市园林绿地认养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思明区旅游园林局、湖里区市政园林局)、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随着厦门社会、经济和环境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园林绿化和城市居住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以多种形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尤其是去年我市启动“企业绿色文化工程”之后,形式多样的城市园林绿地认养活动蓬勃开展。为使园林绿地认养活动规范、有序、持久地开展下去,制订了《厦门市城市园林绿地认养暂行办法》,现予以颁发,请在全市开展的绿地认养活动中予以执行。开展城市园林绿地认养活动是一项新事物,既能增强广大群众绿化和环保意识,也弘扬了企业绿色文化,宣传企业文化品牌,将企业文化理念融入城市绿化之中,进一步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重视并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管理及各项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监督和引导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使本市绿地认养活动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2023-06-10
    233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保护华侨房屋租赁权益的若干规定》的决定附:修正本
    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福建省保护华侨房屋租赁权益的实践经验,决定对《福建省保护华侨房屋租赁权益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一、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租金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依照当地同类房屋租金确定”。二、第八条修改为“华侨房屋承租人拒绝按本规定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三、第十条增加“经人民法院判决应退出华侨住宅房屋又确无其他住处的,所在地(市、区)人民政府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置”的规定,作为第二款。四、第十一条修改为“因建设需要依法拆迁没有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失效的华侨房屋,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给予相应的补偿。房屋所有权人不承担安置房屋承租人的义务。房屋承担人确无其他住处的,拆迁人应参照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予以安置”。此外,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条文的文字作
    2023-06-10
    399人看过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的决定附:第二次修正本
    发文单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日期:1997-6-29执行日期:1997-6-29修改决定附: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五章消费者组织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七章处理程序第八章附则修改决定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结合本省实际,决定对《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二十三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河北省保护消费者
    2023-06-07
    301人看过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颁发《厦门市客运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一九八七年三月十二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关于加强客运出租汽车治安管理的暂行办法》已经修订,现予重新颁发,请遵照执行。附:厦门市客运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客运出租汽车的治安管理,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保障特区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安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营运的客运出租汽车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凡申请从事客车营运的单位(含车队),应将车辆和驾驶员集中组织报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验。经审验合格,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给运输营业许可证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方可经营。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须经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培训,发给服务证,方可从事营运。第四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必须严格守法,制订驾驶员安全行车守则和制定防暴侵害驾驶员的安全措施。“的士”车必须安装反暴力犯罪的报警装置。驾乘人员在各站点和途
    2023-04-23
    374人看过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厦府〔2009〕13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已经第6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二OO九年五月九日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逐步建立和完善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老年生活,加快我市海湾型城市的建设步伐,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本着“政府推动,政策引导,集体扶持,个人参保,财政补贴”的原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参保年龄的以下人员:?(一)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村改居”的居民(原行政村村民);?(二)经批准耕地被征用40%以上的村民小组的村民,或耕地被征用40%以上且在征地时对该土地享有承包权的村民;?(三)由于土地被征用的“农转非”居民。?上述人员以下统称被征地
    2022-04-28
    107人看过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
    违法建筑行为侵占了国家的土地资源,侵占了社会财富,侵犯了公共利益,严重地影响了我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目标的实现。为加大力度查处违法建筑,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作如下决定:一、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违法建筑包括:(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它建筑。二
    2023-06-10
    320人看过
  •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抚顺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的决定附:修正本
    抚顺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抚顺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抚顺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作如下修改:第五条第一款:“运输建筑施工残土和专门运输垃圾的车辆,应向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环境卫生准运手续。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核发准运证。取得准运证的,方可从事运输。”修改为:“运输建筑施工残土和专门运输垃圾的车辆,应向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环境卫生准运手续。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核发准运证。取得准运证的,方可从事运输。”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抚顺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修正本)(1998年6月30日抚顺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25日辽宁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98年10月16日公布施行;根据2001年8月29日抚顺市第十二届
    2023-06-10
    343人看过
  •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大连市船舶修理行业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附:修正本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意见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大连市船舶修理行业管理暂行规定》(大政发〔1995〕25号文件)作如下修改:一、第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六条第二款“修船企业不得将《船舶修理资质认定证书》转借、转租他人,不得将承包的船舶修理工程分包给无《船舶修理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业。”二、第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七条第二款“修船企业的资质等级条件,企业的设立、变更、停业、修船管理等具体管理规定,由市交通局会同市财政、工商、物价、税务、统计等部门另行制定。”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修船企业应使用市工商局统一监制,市船舶修理行业管理机构印发的合同文本和市船舶修理行业管理机构制发的预决算工程单、质量检验报告单及出厂合格证书等。修船企业不得聘用无专业证书人员上岗作业。“四、第八条改为第九条。五、第九条修改为第十条“凡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及县(市)、区船舶修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
    2023-06-08
    279人看过
  • 关于修改《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暂行办法》的决定附:修正本
    修改决定附: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修正)修改决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发布施行。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暂行办法》(199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作如下修改:一、将标题“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暂行办法”修改为“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二、将第二条中“凡市区和郊区城镇内”修改为:“本市市内中心区及环城四区建制镇内”。三、将第五条修改为:“对在责任地段内随时吐痰、乱扔乱弃的,由市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劝阻制止,并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四、将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十一条删除。五、将第十二条修改为:“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关条款删除后序号作相应调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附: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修正)(1990年12月27日
    2023-06-10
    169人看过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厦门市高校建设用地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划局、国土房产管理局、市教育局《关于厦门市高校建设用地标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五年十月八日关于厦门市高校建设用地标准的意见厦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厦门市规划局厦门市国土房产管理局厦门市教育局为改善高校的办学条件,规范高校建设用地管理,提高高校用地的集约化水平,促进高校健康发展,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厦门市实际情况,特对高校建设用地标准提出如下意见:一、原则要求1、高校建设必须符合厦门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厦门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2、高校建设用地可以实行政划拨或协议出让取得。3、高校的办学规模须经有权部门批准。4、除列入211工程的高校外,其他高校的后勤建设用地应剥离出来,后勤设施(包括学生宿舍和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应由当地政府按照城市空
    2023-04-22
    3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和若干事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2002年9月27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 2011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
    • 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第1条是怎么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1
      为鼓励和表彰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是什么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5
      被测评为不满意等次的,报告机关应进行整改,并在九十日内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常委会会议应对整改情况报告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如整改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结果仍为不满意等次,常委会可以在次年再次听取整改情况报告,或者通过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进行跟踪监督。必要时,常委会可以作出相应决议。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若干规定第五十条有什么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4
      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参加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活动,其所在单位、部门必须依法给予时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各项保障。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十一条内容有什么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5
      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五为接待代表日。XX主任、驻会副主任轮流接待代表,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也可以向XX主任、副主任提前约定来访的时间。XX主任、驻会副主任,XX办公厅及各工作委员会,要随时接待并认真办理代表来信来访。对代表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结果通报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