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能做工程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16:12:00 146 人看过

可以,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加工承揽性质的合同,故承包应具备承揽该项工程的能力,发包人也正是基于承包人具备承揽该项工程的能力,发包人也正是基于承包人有该行为能力并基于该承包人的能力。承包人签订建承包合同后,有亲自履行合同的义务。同时,层层转包,从中渔利,最终结果是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故法律上不允许承包人将整个工程转包给第三人。对于建筑工程转包合同,应依法确认合同无效。

一、施工合同备案由谁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合同备案)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同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日常中施工合同备案是由建设单位办理的,但也存在双方一同办理备案的情况。

二、施工合同为什么要在网上备案

(一)《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保护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就产生了法律上的关系。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综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对规范填写施工合同内容,规避阴阳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15: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村民委员会相关文章
  • 能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村民委员会是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成员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因此被定为玩忽职守罪。什么是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从犯罪构成上来看,玩忽职守罪由以下几个犯罪构成要件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023-06-11
    223人看过
  • 工程款逾期未付,村民委员会如何应对?
    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一般都会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被欠款人为尽快能够拿到工程款,往往会做出较大的让步,只要不亏本甚至少亏本的情况下,都可以达成协议,但即便这样,欠款人也不一定会领情,多数情况下,欠款人希望达到的目的是能不给就不给、能拖就拖。因此,实践中,协商解决有时无法起到作用。或者选择到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到当地法院起诉。村委会欠村民的工钱怎么办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村委会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当事人基本资料。然后去村委会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会出面调解,并警告村委会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相关执法单位会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
    2023-08-06
    224人看过
  • 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劝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虐待、遗弃等家庭纠纷发生时的求救方式和途径做出了以下规定: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所以,一旦发生诸如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的情况时,要及时向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反映,请求他们出面劝阻或者调解,同时也为以后解决这些侵权事件留下必要的证据。
    2023-06-11
    304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发展历史
    村民委员会
    1980年广西宜山、罗城两县的农民自发的组成了一种准政权性质的群众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至此标志着人民公社化以来的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体制开始解体,此时的村委会的功能在此只是协助政府维护社会的治安;之后河北、四川等省农村也出现了类似的群众性组织,并且越来越向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扩展。1982年大陆的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因此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依据。1988年6月1日大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之后约有60%的行政村初步实行了村民自治,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正式颁布实施,从民主原则到公民行为经历了巨大的历史跨越,也是大陆自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政治生活的最大变化。从1988年村委会组织法试行至今,大陆地区绝大部分农村进行了3至4次村委会选举,选举的规范化、民主化程度有一定的提高。
    2023-04-24
    156人看过
  •  村民政专干是否属于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干部是国家公务员体系之外的特殊群体,主要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他们不受国家行政干部体制的约束,没有固定的工作岗位,也没有脱离生产线的程度。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干部。不,村干部是国家公务员体系之外的特殊群体,他们不受国家行政干部体制的约束,没有固定的工作岗位,也没有脱离生产线的程度。具体来讲,村干部主要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主要包括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副书记、书记,村民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干部。 村 民 政 专 干 与 村 干 部 的 关 系根据我国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
    2023-09-12
    391人看过
  • 村委会委员辞职报告咋写,村委会委员辞职流程是什么
    村委会委员辞职报告应该写明个人信息、入职期限、辞去职位、辞职原因、签名和日期。村委会委员辞职流程是需要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给村支书记、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此签字即可。一、村委会委员辞职报告咋写村委会委员辞职报告写法如下:尊敬的领导:首先,我向各位领导提出辞职的请求表示深深的歉意。从xx年xx月份到xxxxx乡政府工作以来,至今已xx年多时间,在这xxx年多的工作当中,有过面对困难时的彷徨和苦累,也有过成功后的甘甜,是单位把我从一个刚迈出大学校门、不谙世事的学生培养成为一名综合素质较强的.机关工作人员。在乡政府工作的xxxx年多来,我得到了各位领导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同事的热情帮助,度过了一段愉快、充实的时间。xxx年多以来,由于自己所学专业的局限性,我在工作中深深感到自己相关知识的缺乏,虽然工作得到领导的认可和同事的好评,但仍然感觉自己在工作上一直处于一个比较被动的局面,而作为我本身来讲,我一直不干
    2023-06-05
    400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 更多>

    #村民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村民委员会如何做好依法治村工作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9
      1、协助主任抓好村委会全面工作。 2、当好村委会主任参谋,协助村委会制定本村经济发展规划,明确经济发展方向,努力保证规划实施。 3、协助村委会主任抓好综合治理,改善本村面貌,创造文明的生活环境,及时疏导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保持本村社会稳定。 4、负责实用技术推广,落实好对村民的教育培训工作。主要包括科学种植、养殖技能等内容。 5、传播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村,在村里做好普法活动,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
    • 村民委员会应当向村民委员会做出哪些事项,接受村民监督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2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
    • 村民委员会起诉期间能成村民代表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
      只要是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成年人,都有资格参加村里的选举。剥夺政治权利(deprivtioofpoticlrights)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 村委会做出的决定,村民委员会是否可以撤销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2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其成员作出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给予撤销。对于责任人,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村委员会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受害村民有权要求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责令改正。法律链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
    • 村民委员会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26
      乡镇、街道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且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