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终止支付抚养费,有四种情况:
1、一般情况支付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2、十六周岁后独立的,独立后终止支付。
3、在校就读,不能独立的,支付到完成学业。
4、身体残疾等特殊情况的需要一直支付。
一、小孩抚养费是给多大
给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要支付到孩子成年也就是十八周岁为止,但如果孩子成年后存在下列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形的;
父母仍要继续支付抚养费,此时支付抚养费要支付到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甚至要一直支付,直至父母死亡或者丧失支付能力: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条件和能力的。
二、十八周岁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即18周岁为止。
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三、抚养费在孩子多少岁结束
抚养费付到18周岁。一般孩子的抚养费需要支付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如果孩子年满十六周岁就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则支付到孩子十六周岁就可以;如果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但是存在以下情况的,则父母仍然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若有应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若年满18周岁,即使是上大学,父母也不用支付抚养费了。
-
什么时候子女的抚养权可以终止
149人看过
-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451人看过
-
子女的抚养什么情况下会终止
321人看过
-
女性的子女抚养现状
380人看过
-
父母可以终止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吗
267人看过
-
支付子女抚养费的终止时间是多长
494人看过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
何时孩子的抚养权终止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41、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这表明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所谓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具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并非是以结婚成家为标志。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于子女抚养教育法定义务,也可以视为完成或基本完成。子女在已
-
抚养权的停止和终止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5抚养权是指父母(包括继父母养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直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也就是说子女一旦过了这个年龄父母便不再有抚养义务了这时只要父母愿意随时可以停止对子女的抚养但前提是子女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
法律解释什么是子女抚养权终止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7在孩子十八岁时终止抚养子女。但是,如果未成年子女年满16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如果孩子已经18岁了,不能自理,父母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
孩子抚养权的义务何时终止北京在线咨询 2021-03-12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一知持续到子女成年并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有关规定:1、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
-
离婚后对子女抚养权有后悔的表现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6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 后悔离婚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