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后如何判断工程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23:19:32 451 人看过

一、解除合同后如何判断工程量

工程建设合同解除后,可以依据实际施工确定工程量,承包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二、建设工程承包人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承包人有的责任和义务如下: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法定或约定其他责任义务等。

三、建设工程合同类纠纷怎么起诉到法院?

建设工程合同类纠纷诉讼有以下四个程序: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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