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城市允许“商转公”,哪些情况不建议“商转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1-16 09:15:15 303 人看过

近日,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情况专题通报会发出消息,上海将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的受益人群,未来或将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而这似乎也预示着,未来“商转公”将在更多的城市实行。

所谓“商转公”,是指购房者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其目的是节省贷款利息支出。但是目前,由于首先相对复杂且牵涉购房者、银行、公积金三方面的利益关系,所以目前允许“商转公”的城市寥寥无几,即使允许也限制重重,真正申请成功的占比不高。

哪些城市允许“商转公”?

目前,深圳、重庆、石家庄、太原、福州等城市已经规定,只要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缴纳银行贷款满1年就可以申请“商转公”。

申请“商转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首先,“商转公”要满足原商业贷款未还清,以及银行约定的提前还款条件。如约定了还款一年以上方可提前还贷、应提前一个月向银行申请,以及相关罚息或手续费要求。

其次,还要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如连续缴存时间达到要求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限额等。

第三,信用记录要符合申请要求

以深圳市的规定为例,"商转公"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个人信用报告,最高逾期不超过3期。

哪些情况不建议“商转公”?

实际上,并非所有的场合都适合“商转公”,以下两种情况不建议“商转公”。

第一,要考虑原来商业贷款的剩余还款年限问题。处于还款前期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较为划算;如果已经是还款期限的中后期了,利息已经还得差不多了,则不建议转。

第二,如果准备在最近两三年提前还清所有贷款,可以不用考虑再去办理商转公。因为在商转公过程中产生一定的费用,计算下来不一定划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0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商标转让合同是否需要公证有哪些情况
    商标转让合同需不需要公证分以下三种情况:(一)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公司的话,可以不做公证,可以直接递交申请,如商标局对你们提供资料有怀疑的话,你们需要做公证,补充递交。(二)如果转让方是个人,受让方是公司,也可以先不做公证,如果商标局要求做的话在补充做。(三)如果受让方是个人,那么必须要做公证的了。一、无偿转让股权如何签订协议在股权协议的成立上来看,无论是无偿转让还是有偿转让,协议成立的条件是一样的。无偿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例如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权利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这类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例如,股东不得向公司自身转让股权,但《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公司股份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兼并这
    2023-03-13
    288人看过
  • 离婚协议哪些情况允许附条件
    离婚行为之所以不允许附条件,主要基于两点原因:一,离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依其性质属于必须即时发生确定效力的法律行为。离婚行为不允许处于一种效力极其不确定的状况,婚姻当事人双方配偶的法律地位要么确定的存续,要么确定的解除。很难设想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某种条款,使得双方婚姻效力的终止取决于某种不确定的条件的发生,如果所附条件发生,婚姻关系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如果所附条件不发生,则原已存在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所附条件使得本应确立的夫妻的法律关系变得无法确立。这不仅违背了离婚的法律性质,而且使得配偶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无法安定。二,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条件,违背了民法公序良俗的原则,凡是发生在身份关系上的行为或与身份密切相关的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收养关系的解除等,一经附加条件则构成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因此在协议离婚中绝对不允许附加条件。如果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条件,构成了条件和
    2023-06-12
    104人看过
  • 2023茂名市在哪些情况下不允许盖房
    以下4种情况不允许盖房①私自选址建房要想建房首先必须得有一块宅基地,没有宅基地是没法建房子的,宅基地的获取方式一般是村集体分配,由于宅基地数量有限,新迁入的农民只能通过在集体成员内购买的方式获得。在农村建房规定严格,建房不能随便找地必须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而且不可以超过规定面积,建房前要先取得相关许可。②户口迁出的农民近些年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不少农民便把户口迁出了农村,虽然户口迁出,但是在农村的房屋仍然还在,那么如果老家的房屋年久失修,是否可以重建?答案也是不可以,虽然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农民但是土地权属于集体,所以对房屋却不得翻修,房子久无人住村集体有权收回这块宅基地。③面积超标由于土地面积有限,因此每个农民的宅基地面积不可能无限制,宅基地面积大小都有严格的规定,建房时是不能超过宅基地面积的,一般来说农村地区宅基地面积一般至少在120平方米左右,当然各地情况不同但是建房面积超过了这个规定
    2023-05-09
    128人看过
  • 哪几种情况不适合办理“商转公”贷款
    想要办理住房贷款“商转公”的朋友们要注意了,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商转公贷款,费劲千辛万苦转过去,发现跟原来的还款额差不多,岂不是白费力气。首先先看一下什么是“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是指通过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限住宅,且已取得房地产证)、保障性住房,尚未还清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还款期间申请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全部或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哪几种情况不适合办理“商转公”贷款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第一,对比一下个人贷款基准利率。举个例子,如果购房时恰好有机会享受了7折房贷优惠利率,按照当前基准利率的7折计算,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为4.9%×0.7=3.43%,与目前的公积金贷款利率3.25%相较,两者相差不多,就没有必要折腾商转公。第二、还要考虑原来商业贷款的剩余还款年限问题。还处于还款前期(如前两三年)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
    2023-05-04
    42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允许二手车过户
    以下的车是不予以过户的:1、凡是未上“交强险”的车辆,不能办理过户;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3、申请车主无法代理原车主办理过户手续;4、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要关对车辆有质疑的;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6、走私、海关监管、盗窃的汽车无法过户;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8、营转非到达报废年限的或在1年时间内将报废年限的;9、对于迁出和迁入的二手车,未达当地要求标准的不能过户;10、也的确存在一些特殊原因造成了正规车的无法过户,如老旧破车多次转手没有过户辗转反侧成了流浪者,如今已经找不到原车主了。
    2023-05-11
    416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允许公司收购自身股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别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和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5、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是必要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情形1、转让场所的限制。《公司法》第139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
    2023-07-17
    132人看过
  • 有哪些债权不允许随意转移?
    不能随意移转的债权有以下几种:1、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法不得转让。根据上述规定,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债权不能随意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不能转让的情况(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二)双方当时约定权利不能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该转让的方式《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
    2023-07-07
    487人看过
  • 哪些房地产不允许进行转让?
    下列几类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房地产广告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一、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二、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2)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3)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4)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三、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1)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
    2023-07-04
    194人看过
  •  离婚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时,哪些情况可以允许离婚?
    该段内容讲述了离婚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形和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离婚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并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在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审核材料无误,民政局将发放离婚证。离婚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双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人沉迷于赌博或吸毒等恶习且无法自拔;4.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办理离婚手续流程是: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2、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4、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
    2023-09-13
    285人看过
  • 预购商品房的转让有哪些情况
    1、已付清购房款的预购商品房的转让,此时,承购人已经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支付房款的义务,对开发商不再负有义务,只享有合同权利。因此,此种情形下的转让属于权利转让,按规定,购房人员只须通知开发商后转让就生效,不须征得开发商同意。2、未付清房款或按揭预购商品房的转让。此时,购房人不但享有合同权利,还负有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或揭银行履行付清余款或按月偿还贷款的义务。因此,此种情形下的转让属于债权债务的一并转让,按照规定,购房人应事先告知开发商或银行,由开发商或银行对受让人进行清偿能力的审理,并决定是否同意其转让。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一、支付定金首付后银行拒绝房屋贷款怎么办如果房子首付交完之后按揭办不下来,会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
    2023-06-23
    315人看过
  • 长沙商转公有哪些方式
    1、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多少?利率又如何?答: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含无房产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2、商业贷款未还完能转公积金贷款吗?答:商转公有两种方式:一是本套房屋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以本套房屋作抵押,借款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先到银行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前还清,提供结清单、最后一次还贷回执、本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二是本套房屋未取得产权证时,可使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提供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和同意提前还清证明以及用于设定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价值议定书》。
    2023-05-09
    482人看过
  • 贷款商转公有哪些好处
    法律综合知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你整理了一些关于贷款商转公有哪些好处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贷款商转公有哪些好处1、贷款利率更低:公积金贷款利率仍然执行的是央行基准利率,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贷款利率是要比商贷低很多的额,并且在月供还款额上面也是要比商业贷款低的,这样一来就可以减少用户的还款压力。2、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更灵活:只要公积金有足够的资金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前花卡,在提前还款的金额上面也不会有任何的限制。一些商业贷款在办理提前还款的时候会限制额度、时间。3、调整贷款期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本质上就是重新办理一次房贷,用户可以趁此机会对贷款期限进行更改,可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直接对贷款的期限进行调整。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划算吗?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
    2024-01-27
    166人看过
  • 不允许作商标使用的情况
    目前我国有六种情况不允许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等,不会被国家商标局许可作为商标使用。
    2023-06-08
    416人看过
  • 房屋转租的定义和相关规定是什么?哪些情况下不允许转租?
    房屋转租的条件: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2、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可以是三方当事人共同签订,也可以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与转承租人双方签订。3、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有约定的除外。4、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5、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变更、解除、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哪些情况下不得转租房屋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
    2023-08-06
    3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工程不允许转包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20
      1、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不允许分包。 2、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应当执行完成主体结构的施工,但是在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可以将其承包的非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完成。
    • 注册商标有哪些情况不能转让?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1.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 2.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 3、属于共同所有的商标,某一所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转让。 4、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 5、转让注册商标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转让无效。
    • 卖出房屋允许哪些情形不得转让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2
      不得买卖转让的房屋有: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权属有争议的;转售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鉴定为危房的;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法律限制交易的。
    • 哪些城市办理商业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包头市申请商转公贷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或者借款人的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二)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需要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当前没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
    • 哪些情况下合同的转让是不允许合同终止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1
      1、以下情况下合同是不可以转让的:未通知债务人的不可转让;为遵守一定程序的不可转让;转让的债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可转让;转让使得债权主要内容发生改变的不可转让;未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的不可转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