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款项如何交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4:42:59 273 人看过

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最简单的借款合同也必须有如下条款:

1、出借人、借款人;

2、借款金额;

3、借款时间。在某些不签订正规借款合同的场合,借条同样可以构成借款关系,简单的借条一般由借款人书写为“今借到某某人民币**元”,并由借款人签名和注明时间,这样一张简单的借条也就具备了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

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民间借贷如何交付款项

借款一般通过现金直接交付或银行支付两种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建议采用银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凭据。小额借款(十万以下)可以用现金直接交付,但应当要求借款方开具收条,或者在合同中写明签订合同即确认已收到款项,不再另开收条。

在有的借贷案件中,出借方虽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认收到了借款,而双方在交付时又没有开具收条,就会出现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

即使是交付款项时也要特别注意,出借人要了解签订借款合同的各项事宜,以及民间借贷如何交付款项,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风险。

一、民间借贷纠纷的举证责任

1、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人举证证明

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2、借款是否实际交付给被告及借款数额由原告举证

3、借款是否偿还及偿还数额、时间等由被告举证

4、被告提出民间借贷关系的,由被告负担举证责任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述规定。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2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先支付款项的借款合同是否成立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预付款的特点: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023-06-13
    396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中的关键款项是什么?
    包括以下内容:1、贷款类型。贷款类型主要根据借款人的行业属性、贷款用途、资金来源和使用方式进行划分;2、借款货币。借款货币是借款合同的目标类型;3、贷款用途。贷款使用是指贷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些生产要素相结合,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4、贷款金额。是指借款货币的数量;5、贷款利率。利率是指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6、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贷款使用期限;7、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以何种结算方式将贷款返还给贷款人;8、违约责任。借款合同项下款项的交付1、本金预扣利息之一,借款人虽主张出借人从借款本金中当头抽取了部分利息但未能举证证明,法院不予支持2、本金预扣利息之二,为从本金中预先扣除部分放贷收益而让借款人出具的现金收条,法院不予认可3、借条与款项交付,巨额现金仅凭借条难以认定已经实际交付4、收条与款项交付,可依据借款人对巨额借款出具的收
    2023-07-05
    179人看过
  • 如何解决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
    一、如何解决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是:1.双方能协商一致的,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合同中有约定争议解决机制的依约定,如合同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只要该约定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纠纷就只能通过仲裁解决,排除法院管辖。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但有约定法院管辖的,只要相关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就由约定的法院管辖;3.合同中无约定解决机制的,可以至法院提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借款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借款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包括:1.准确地列明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一般情况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是原告和被告,原告多为债权人,即出借人,被告多为借款人。2.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借款合同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受到人民法院的保护。因此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时,应该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3.认真审查担保的效力。4.正确审查债
    2023-05-03
    63人看过
  • 出借人如何证明交付了借款
    1、对债权人能提供借款协议但无法证明给付事实的,债权人应当继续证明其已经将款项实际交付给债务人。2、对债权人能证明给付事实但不能提供借款协议,双方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存在争议的,债权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进一步提供证据。3、债权人与债务人存在多笔借款,借款人主张已经归还借款并提供付款凭证,而债权人主张借款人偿还的是另外的借款,债权人应当对此负举证责任。4、对于是否系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司法实践中,没有任何交付凭证,一般是现金支付,出借人要证明交付了借款,需要搜集证据证明,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证明:1、出借方能够提供双方相关合同、协议作为其交付现金的基本证明,并对交付细节,诸如时间、地点、清点现金过程、现金运输方式等,作出逻辑自洽的描述时,便初步完成了其举证责任。此时,如果借款人反驳对方主张,则需要另外举证证明。2、除借据、收据外,存在其他证据证明现金支付的可能:(1)合同对交付方式有约定;
    2023-06-13
    163人看过
  • 借款合同(项目)
    项目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贷款方:_______借款方:_______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第一条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___万元,其中自筹___万元,其它__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贷款___万元。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贷款___万元。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息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台(套)___万元;土建____平方米____万元;其它_____万元。第三条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___%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
    2023-06-09
    336人看过
  • 提前还款条款如何规定在借款合同中?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借款人返还本金是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最重要的义务之一。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返还本金的期限的,借款人无疑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返还贷款;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未约定还款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应当补充协议;当事人不能就还款期限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借款期限未到,借款人能否单方提前还款如果双方未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可以提前还款,因为此种情况并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拒绝提前偿还,因为提前偿还将直接减少借款的利息收入,对债权人利益有一定损害。拒绝提前履行对债权人而言是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先行使,也可以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3-07-09
    225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出借人未交付借款合同应如何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8
      借款人否认借款合同成立,但未提供相应证据对出借人证实的借款已经实际交付的事实予以反驳。此种情况下,可否认定出借人已实际履行借款支付义务,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
    • 如何将借款款项按步骤建立合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0
      借款台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希望可以解决您借款合同如何建立台账这个问题。 客户姓名档案编号金额(万元)贷款人期限利率服务费贷款方式联系方式经办人借款及收回日期利息支付(次)备注
    • 合同预付款项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1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本短缺。预付款不具有保证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两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限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预付款的特点: 1、预付款的数额无任何限制; 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商定,具有诺成性,不以事实上交付为奏效要件;
    • 如何进行借款合同诉讼 借款合同诉讼中如何举证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5
      1、诉前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 2、诉讼保全,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 3、诉讼成本,法律诉讼的成本主要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两部分。 4、判决的执行。
    • 他项权证上的借款低于借款合同如何写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0
      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他项权利证;4、银行还款证明;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受理地点:办事中心建设窗口 办事程序: 一、他项权利设定登记1、受理2、审核3、发证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1、受理2、审核3、注销 承诺事限: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3个工作日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