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洼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要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9:43:26 382 人看过

1、产权调换(补偿)的标准是以宅基批准面积为依据,调换等量面积(二层及以上的住宅调换是宅基批准面积,加二层及以上的建筑面积)。

(注:一是即:1比1的比例。马庄子因房子参差不齐,故宅基地按1比0.8比例给。然后,地面上的房子进行评估。二是马庄子农村宅基地名实不符的,允许现产权人签协议。)

乙方住宅为平房的,主、配房总建筑面积130平方米为准,超出部分每平方面积补偿600元。

2、拆迁过渡补助费每户每月400元,自乙方拆除之日起至还迁楼房交付乙方30天止。在乙方拆迁后,两年内不能还迁,每月800元。

3、搬家费每户600元(出入两次)。签协议后,一个月内,乙方自行拆除。

4、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甲方办,费用甲方承担。

5、按所签订的协议书编号的先后顺序优先选择楼层。

拆迁补偿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以下为9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一般作为合同的部首部分,似乎是程序性的,但有时就是这令人感觉很简单的当事人名称,给合同找来麻烦,甚至导致合同无效。这一部分是对合同主体的记载,实践中,自由明确主体,主体适格,合同才有意义:合同主体是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一旦发生纠纷,能准确地确定责任人。在这一部分中,当事人的住所也有法律的意义,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住所的准确,为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履行中加强联系提供了方便,也为发生纠纷后,选择法院管辖提供了依据。所以,对这一部分的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的填写一定要准确无误,尤其是住所要分清原住所和将来住所的区别。联系方法也可以记录在合同上,如电话号码等。

(2)标的。

标的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就没有订立的必要性。从另一个角度说,没有标的的合同是没有成立的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标的,包括行为和物两种,其中被拆迁人从就被拆除的房屋中搬迁是行为;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房屋是物。选择补偿方式与选择安置用房是被拆迁人的权利,这一权利应通过合同得到保障。

(3)质量。

房屋产权补偿安置合同中关于质量的条款也很重要,主要是安置用房质量问题。房屋室外和室内装修的标准,电话线等双方安装到位,都必须清清楚楚地写入合同。

(4)数量。

数量是合同主要条款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拆除旧房需要核实面积,产权调换需要约定面积,货币补偿和补助需要约定金额,这些都是数量。在约定这些数量时,不能疏忽的一个问题就是结算和计算单位,例如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房屋面积是以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建筑面积是否仅指室内面积,正负误差是多少。

(5)搬迁过渡方式。

房屋拆迁与其他民事活动不同的地方之一,就是被拆迁人从被拆除房屋搬出到回迁原拆迁地区有一个建设工期,此期间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需要过渡,是自行安排住处,还是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住处的,拆迁人应当给付的拆迁安置补助费是多少,这些必须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便于双方履行。

(6)履行期限。

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何时搬迁、回迁、付款、是即时履行,还是定期履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时对履行其应做出明确约定,对于该合同的顺利履行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履行期限明确,有利于拆迁活动的按计划进行。

(7)履行地点和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对履行地点的约定涉及多个方面,产权调换房的地点等关系到双方当事人切身利益。地点不同影响房屋的价值。房屋的四至位置和楼层、朝向等,当事人也十分注意,因为这些均是居住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履行方式主要涉及房屋交割手续如何办理,补偿补助费如何支付,如不在合同中约定明白,履行时就可能出现争议。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是提交仲裁,由哪个仲裁机关仲裁;如诉讼可以约定由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之一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可以在发生纠纷时及时得到法律救济,使纠纷尽快得到解决。

(9)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安置房协议能撤销吗
    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在房产权利转移前能撤销;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撤销条件是什么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
    2023-06-27
    78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与征收补偿协议有什么区别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征收补偿协议的区别是性质不同,拆迁安置补偿适用的是国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补偿适用的是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
    2023-06-15
    330人看过
  •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能否解除协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如下:第一,被拆迁人作为拆迁房屋的合法产权人,有权利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没有法定的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不得随意反悔;即若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得随意反悔。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定亲之后还可以反悔吗定亲之后还可以反悔。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3-07-07
    307人看过
  • 如何执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执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方式是:按照我国相关的规定结合实际征用的土地的情况对土地所有权人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同时需要签署一份协议书。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一、如何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
    2023-06-20
    314人看过
  • 北京出台拆迁安置补偿新规
    商报讯(记者齐琳)今后在北京城市住房拆迁时,被拆迁人不但可以房屋安置、货币补偿二选一,如果对拆迁基准价有异议的,还可以自行选择机构评估。记者昨日从市建委获悉,《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将于近日在全市施行。据《意见》,拆迁中,被拆迁人可选择房屋安置也可选择货币补偿。选择房屋安置的,拆迁双方当事人可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产权调换并结算差价,也可按照原住房面积实行房屋置换,各区县可结合被拆迁人原住房实际状况、外迁区位差异等因素,制定具体置换办法。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参照近期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评估确定。《意见》着重就被拆迁人对拆迁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利做了规定,即评估机构要先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确定拆迁区域内的补偿基准价格,基准价要在拆迁范围内公示7天,由评估机构在现场说明,听取各方意见。当事人对基准价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
    2023-06-08
    408人看过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效力争议如何处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效力争议如何处理。对拆迁安置决定、拆迁补偿安置判决不服提起的诉讼,本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当事人未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民事诉讼,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依照协议提起的民事诉讼。4当事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被拆迁人未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未经行政裁决,强行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价格补偿方面,应根据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与新的安置补偿金额相结合,并在补偿中充分考虑地段差异。不同类型的房屋应该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如何确定房屋在拆迁中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性质来确定。对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
    2023-05-31
    341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一案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姜堰市菱丰运输有限公司(简称菱丰公司),住所地:姜堰市通扬东路70号。代理人:王春树,江苏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913958689。被上诉人:姜堰市曹安市场有限公司(简称曹安市场),住所地:姜堰市姜堰大道东转盘,法定代表人:康祖建,职务:董事长。被上诉人:姜堰市姜堰镇人民政府(简称镇政府),住所地:姜堰市长江西路16号,法定代表人:戴兆平,职务:镇长。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泰民一初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并确认2003年10月29日签订的《姜堰市曹安市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无效,由菱丰公司补偿镇政府1001406.8元。2、由二位被上诉人共同承担本案的一审、二审等一切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一、上诉人与二位被上诉人于2003年10月29日签订的补偿协议至今没有履行,被拆迁的所有房屋和土地从未交付给拆迁人,上诉人一
    2023-04-22
    474人看过
  • 省军区“拆迁安置补偿框架协议”签订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省军区后勤部位于虎踞关附1号部分房地产拆迁工作经过长达四年的反复磋商,艰苦谈判,终于取得重大突破,于2009年5月18日下午隆重举行了拆迁安置补偿框架协议签字仪式。江苏省政府罗志军省长和江苏省军区李笃信政委等领导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省政府张大强副秘书长与省军区后勤部常高潮部长分别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江苏省人民医院扩建涉及省军区虎踞关附1号军用房地产处置的框架协议》,这标志着省军区相关房屋的拆迁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目前,各方正在刻不容缓地部署有关分项协议拟定工作,同时紧锣密鼓地落实实施单位进场事宜,力争尽快全面完成省军区范围内的动迁工作,确保医院扩建工程早日顺利动工。(李海燕)新闻链接:在此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医院以西扩工程建设为契机,科学规划医院发展模式。全院上下共同谋划医院未来发展前景,专门成立了西扩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调
    2023-06-08
    179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还有补偿吗拆迁安置房有补偿吗
    拆迁有安置房的,可能还有补偿金。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自愿解除和自愿终止劳动关系还有补偿吗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
    2023-07-04
    476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书是补偿一套房产吗
    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书理所当然的不是一套房产,一般在进行房屋拆迁到时候,都会让当时选择补偿方式,有自己建房和货币补偿、安置房三种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3-06-15
    319人看过
  • 先拆迁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违法吗?
    一、先拆迁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违法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先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然后再对房屋进行拆迁,所以先拆迁再补偿是违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
    2023-06-02
    387人看过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怎么打官司
    一、拆迁诉讼到底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征收补偿条例中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的模糊概念,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引起了广泛争论。实际上,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行政和民事两种诉讼形式都有。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不服的以行政诉讼为主,也就是民告官;被征收人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时,房屋征收部门多以民事诉讼提起诉讼。一般情况,应该优先行政诉讼,但不排除民事诉讼。为什么呢?因为民事诉讼在补偿等问题上更充分一点,而行政诉讼的好处是举证有利于某一方。同时补偿协议,其实是以合同形式体现的行政决定。所以从协议有争议一开始就纳入行政诉讼,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怎么打官司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制度是建立在民告官基础上的,行政机关只能当被告,不能当原告。因此,作为被拆迁人,是有充分把握,才会民告官。长期以来,在拆迁过程中,作为被征收人的普通老百姓相对于房屋征收部门来说,是弱的一方,法律规定中也更多地倾向于
    2023-06-08
    306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主体不签合理吗
    1、拆迁指挥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某些政府为主导的建设项目中,拆迁方为了推动拆迁进度和便于对拆迁事务进行管理,常设立一个临时机构即拆迁指挥部,在这里工作的人员均是专门针对这个建设项目从相关机构抽调来的,拆迁工作完成了便撤回到本单位。拆迁指挥部无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不能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因此与拆迁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就为以后回迁安置带来潜在的风险。被拆迁人要认清究竟谁是拆迁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核对与你签订拆迁协议的是否为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或建设单位。如果两者不一致,就不能与其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2、没有拆迁许可证或虽有许可证而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有些商业开发项目中直接与被拆迁人接触的不是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但其以拆迁人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他是受真正的拆迁人授权委托和被拆迁签订拆迁协议,被拆
    2023-08-04
    199人看过
  • 怎么理解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效力
    一、怎么理解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效力如下理解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效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被征收人和房屋征收部门,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内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协议,协议生效后,双方当事人要履行协议内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2.约定违约责任
    2023-05-22
    399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如何解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7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的,应判令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给付补偿或安置的房屋,拆迁人拒绝执行的,可采取划拨拆迁人款项,在房地产交易市场按协议约定的内容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的方法,予以强制执行。对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安置给数个被拆迁人,应作为房屋
    • 拆迁人应当如何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安置协议和拆迁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8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
    • 签了补偿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协议如何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1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
    • 山东省城镇拆迁安置补偿安置协议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6-14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注册地:_________地址及邮编: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姓名: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及邮编:_________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姓名(单位
    • 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规定的作为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9
      1、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一样。协议应当写明拆迁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与工商信息;拆迁补偿方式;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