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09:52:18 292 人看过

依据:劳动法第23条,《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2003修订第29、30条,《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2003,《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

第二十九条对在本单位转为合同制职工的

1986年9月30日

(含本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含干部,下同),其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不愿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作为最低标准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条生活补助费标准为原固定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补助1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标准按本人原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但本人月工资超过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计算。

另外,伤病人员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费。特殊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下的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2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承揽合同的终止问题
    承揽合同可以随时终止,但是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承揽合同在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解除合同的,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在合同成立生效后承揽_工作完成前提出变更或者解除的请求。2、应及时通知承揽人。定作人不对承揽人为变更、解除通知的,不能发生变更、解除的效力。3、对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承揽合同可以口头约定吗1.口头约定是订立合同的一种形式,所以承揽合同也是可以口头进行约定的。2.口头约定有着非常打的法律风险,如在产生纠纷时,需要书面合同证明当事人双方的承揽关系等。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中
    2023-08-11
    116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终止问题汇总
    案例一企业能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吗?李某进入某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担任产品销售员。劳动合同中约定,一旦公司销售业绩不好造成库存积压,公司有权选择和任何一位销售员终止劳动合同。案例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何时终止?某会展公司承办了一大型展览,由于公司人手不够,临时招用了10名员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本次会展工作结束,则劳动合同终止。案例三分公司被撤销,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吴某入职某贸易公司在北京的分公司,并与北京分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贸易公司战略调整,作出了撤销北京分公司的决定,并终止与北京分公司的全部员工的劳动关系。吴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要求到贸易公司工作。案例四公司投资人变更,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被乙公司收购,双方在协商收购条件时,乙公司明确表示,只接收甲公司,不接收公司的任何员工。甲公司告知员工,因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将发生变更,
    2023-06-14
    7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后,如何处理补偿问题?
    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愿续签,但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那么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其他违法情况,那么单位要给的才是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和其他的合同是不一样的,其他合同可能到期也就到期了,但劳动合同期满,除非劳动者本人愿意不再续签,不然只要是单位不续签,单位就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合同规定,当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愿续签,但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那么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其他违法情况,那么单位要给的才是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和其他的合同是不一样的,其他合同可能到期也就到期了,但劳动合同期满,除非劳动者本人愿意不再续签,不然只要是单位不续签,单位就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后 的 补 偿 问 题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如何续签劳动合同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根据《
    2023-09-22
    163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期满不能马上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延期终止)《劳动合同法》第45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缓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42条指的是以下六种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
    2023-07-18
    453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有关经济补偿问题的探讨
    终止劳动合同有关经济补偿问题的探讨安徽六安市裕安区劳动局仲裁科对于终止劳动合同是否给经济补偿。《劳动法》没有具体规定,笔者认为,根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的平等享受福利待遇的原则和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为宜。一、终止劳动合同具备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长短给予经济补偿,而不是对劳动合同未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终止劳动合同同样证明已经履行过劳动合同,而且履行得还比较圆满,既然履行了劳动合同,也就有了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同样都有工作年限,也同样都给经济补偿。二、终止劳动合同具备了解除劳动合同特定条件。《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减人员”。裁减人员一般包括两种人,一种是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应该终止,另一种是劳动合同期限未满,
    2023-04-22
    461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问题需注意的
    一、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问题需注意的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1.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双方不再受合同的约束;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二、合同终止法律规定了哪些情形的规定合同终止法律规定的情形如下:1.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2.合同中有明显不公平的条款;3.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对当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损害;4.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目的的,由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5.合同一方自然人死亡,财产继承人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6.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内容无法执行。三、合同解除与终止有哪些区别1.二
    2023-07-23
    96人看过
  • 是否能终止合同的问题
    合同,终止,租赁,使用权,借条,承租人是否能终止合同的问题王某问李某借了一笔钱在借条上写明将他名下的一套房子及房产证抵押给李某,使用权规李某,房屋出租所产生的费用归李某所有,借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李某在拥有使用权期内将房屋租给了陈某并在出租合同上注明不能在合同期满前收回房屋,如违约要赔付陈某一笔赔偿金。现租房合同未到期,王某提出要收回房产,王某是否有权终止李某签给陈某的租房合同?律师回复解答:王某无权终止租房合同,因为李某在拥有使用权期内将房屋租给了陈某。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023-06-09
    5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劳动者如何应对终止合同的赔偿问题?
    在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则可以终止合同且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劳动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开始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则劳动者可以依法终止合同,且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劳动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则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 动 者 违 法 终 止 劳 动 合 同 , 用 人 单 位 可 以 要 求 承 担 哪 些 赔 偿 责 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责任。但是,如果劳动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其承担违约金的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但需符合法律规定。在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依法领取基本
    2023-09-03
    417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劳动合同终止及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终止仅限于两种情形,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劳动合同法》对此进行了完善和丰富,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增加到了六项。《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终止
    2023-08-17
    1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提前终止的赔偿问题:员工权益及法律规定分析
    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公司是不能毫无理由的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如果没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会被要求给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是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在合同时间内解除劳动合同,就要赔偿劳动者相应的损失。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员工哪些费用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员工的费用包括:经济补偿金、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
    2023-07-19
    152人看过
  • 关于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金的问题
    2006年2月20日,小孙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到2008年2月19日止。在合同到期前三十天内,如果双方未对合同延续提出异议,则原劳动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今年2月,小孙多次向公司询问合同续签问题,公司始终未做答复。从今年3月起,公司停发了小孙的工资,4月10日,公司通知小孙,合同期满公司已与他终止了劳动关系。小孙想问,既然是该公司决定合同到期后不与自己续签,却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本人,且未与本人办理工作交接,是否该承担责任并支付自己经济补偿金呢?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2023-06-05
    308人看过
  • 论合资企业法人合同终止后法律问题的处理
    1、1988年10月12日,为充分利用原告工厂的声誉扩大业务、扩大影响,原告与被告签订合资协议,决定合资设立上海凹凸XX厂吴江分公司(独立法人)。合资期限为七年,自1989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原告投资购置了一套设备,负责设备的订货、安装、调试,并派出技术人员指导工作。被告负责提供生产设备和产品。原、被告履行各自出资后,合资企业上海凹凸棒石XX厂吴江分公司已正常运转。1995年12月31日合资期满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终止撤销上海凹凸棒石XX厂吴江分公司,但被告一直不配合。被告一直负责合资企业上海凹凸棒石XX厂吴江分公司的经营,但从未向原告分配利润,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经营和声誉。经查,吴江县丽丽印刷厂已于2004年3月31日由乡镇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合资企业也成为被告控制的“民营企业”。由于被告经营不诚信,合资企业上海凹凸彩印厂吴江分公司不断欠债。一些债权人错误地认为,合资企业是
    2023-05-31
    226人看过
  • 解决单位终止合同问题的方法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册失业;才能到人社局办理社保转接,就可以自己缴纳社保费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配合办理档案社保等迁移手续,有新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档案社保等转移至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一般当地人才市场会提供暂时接收的手续,可以咨询一下。入职新单位一般都会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在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建筑方违约如何终止合同建筑方违约终止合同的方式:1、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终止合同;2、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3、如果建筑方违约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的程度,当事人就可以行使法律规定的解除权利,从而终止与对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
    2023-07-07
    122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影响及应对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首先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使劳动关系恢复原状,不能让用人单位从违法行为中获益。同时考虑到实际情况,应尊重劳动者有关是否继续劳动合同的选择。因此,如果劳动者权衡利弊后,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认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实际困难太大,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2023-07-09
    48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更多>

    #劳动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是否劳动关系终止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4
      终止劳务派遣算不算终止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的终止代表项目的终止,不代表劳务关系的终止,劳务关系的终止需要使用者和劳动者协商,但还有一些例外情况。
    • 劳动合同期届满劳动合同终止的问题是什么,劳动合同终止有哪些后果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1
      劳动合同期届满,劳动合同终止问题。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劳动合同期满,除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的和依法应延期的以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结束。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给付经济补偿金以及相应的附随义务。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
    • 如何解决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手续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3
      1、主要是开具退工单和返还劳动手册等2、用人单位不愿意和你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按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半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 个问题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终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有关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8
      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法律规定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