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的一审管辖法院可能包括债务人住所地法院。
债务人所在地是指企业主要的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三种破产程序均为独立破产程序,均可直接启动,即债务人可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可提出对债务人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至于清算中的企业法人,如遇资不抵债,清算责任人应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还可提出和解申请,债务人、或者持有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自然,重整或和解失败的,均可转换为破产清算案件。
企业破产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
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务人住所地,根据司法解释,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2、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
(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3)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司法解释,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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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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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管辖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1-09-011、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高级人民法院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3、中级人民法院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案件;违法所得没收案件。 4、基层人民法院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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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管辖包括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8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要看具体案情,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管辖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