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完成形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8:55:23 185 人看过

《刑法》

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4: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预备相关文章
  • 犯罪未遂是什么犯罪形态?
    犯罪未遂也是属于犯罪形态中的一种,因为一些原因而导致犯罪嫌疑人中断犯罪或者犯罪失败。相比之下,对犯罪未遂的处罚是要比犯罪既遂轻的。但在处罚之前,必须要先对犯罪未遂作出认定。(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对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可以
    2023-02-19
    110人看过
  • 过失犯罪有没有完成形态,过失犯罪承担什么责任?
    一、过失犯罪有没有完成形态过失犯罪有完成形态。犯罪完成形态也就是犯罪既遂。只有犯罪嫌疑人的过失导致了犯罪结果发生才认定为构成过失犯罪,所以过失犯罪只有既遂状态,因此过失犯罪当然有完成形态。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的构成必须具备发生危害结果和法律上的规定,而犯罪的停止形态中完成形态当然不具备法定的危害结果,过失犯罪无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存在,也就无犯罪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形态存在的意。未完成形态是相对于完成形态而言的,对于过失犯罪而言,只存在犯罪是否成立的问题,而不存在犯罪既遂或者未遂的问题二、过失犯罪承担什么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
    2023-06-25
    338人看过
  • 是否有未完成形态?
    结果犯,“行为犯”的对称。又称“实质犯”。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即以发生法定的有形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犯罪。依行为与结果的关系所划分的犯罪类型。如果只有一定的危害行为而无法定的危害结果,那么,对于故意犯罪来说是犯罪未遂,对于过失犯罪来说则不构成犯罪。结果犯的成立,要求在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在杀人罪中,必须是杀人的行为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杀人罪既遂,反之,如果基于杀人的目的,但却未将被害人杀死,则为杀人罪未遂。在过失犯罪中,如果行为与法定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则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罪存在未遂形态吗?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关键是如何看待我国刑法分则的立法模式。如果认为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以既遂为模式,那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危害结果的出现意味着构成要件的齐备,
    2023-07-06
    330人看过
  • 犯罪未完成形态包括已遂和未遂吗
    犯罪未完成形态不包括既遂。犯罪形态,即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的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不同状态,分为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两种,其中完成形态就是犯罪既遂,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犯罪未完成形态有哪些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1、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2、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3、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案例】2017年5月15日晚,洪某到晋江市某地持三角铲铲头暴力胁迫被害人丁某交出钱款,后因被害人丁某反抗、挣脱逃跑而未得逞。随后,洪某在另一处持三角铲铲头将被害人蒋某挟持到附近草丛中,胁迫交出财物,后发现被害人蒋某未携带现金,便转而强行抚摸被害人蒋某的胸部,后让蒋某离开现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某着手实施第一次抢
    2023-08-01
    459人看过
  • 投放危险物质罪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的认定
    我们知道,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险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物质性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的成立要件,只要实施了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并且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即可构成本罪,并且属于既遂。此外,若着手实施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以后,在未完成之前自动中止投放危险物质行为的,属于犯罪中止;为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实施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属于犯罪预备。但问题是,在投放危险物质行为出现危险状态以后,行为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这一危险状态的,成立何种犯罪形态?对此,刑法学界有一定的争议,有犯罪既遂说、危险犯中止说和实害犯中止说三种。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基本犯是危险犯,以法定危险状态的出现为犯罪既遂成立的标志。法定的危险状态没有出现,并非不构成犯罪,而仅仅是不成立既遂,但根据情况,可能成立未遂、中止或者预备形态;法定的危险状态出现了,即成立既遂。同时,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加重犯又是实害犯,以法定的危害结果的发生为其既遂标志。因此,从危险
    2023-06-11
    340人看过
  • 结果犯是否存在未完成形态
    没有。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种类:1、预备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预备犯是指在犯罪预备阶段,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的特殊形态。2、未遂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未遂犯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特殊形态。3、中止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中止犯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特殊形态。中止犯既可能存在于犯罪预备阶段,也可能存在于犯罪实施阶段。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3-04-15
    150人看过
  • 根据规定负刑事责任是多少岁?
    一、根据规定负刑事责任是多少岁?1、犯罪行为人若是已经年满十二周岁,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2023-04-20
    153人看过
  • 间接故意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吗
    有争议。但传统刑法理论认为,间接故意犯罪没有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因为,间接故意犯罪由于只有发生结果才显示出该“间接故意”的存在,否则这种故意是隐而不彰、无法发觉的,因而【只有出现结果才具有可罚性】,没有结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间接故意的未完成形态。一、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未完成形态是犯罪修正形态的一种,因为我国刑法的法条的犯罪都是按照既遂规定的。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未遂、中止。二、传统刑法理论认为,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1、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完成形态是因为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而不是积极追求,就是说【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如何发生】都是符合行为人意愿的,而未完成形态的特征是行为人【主观上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但因主观(中止的情况下)或客观(未遂、预备的情况下)的原因而【未达到既遂】。2、特别是,对于直接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具有可罚性的,
    2023-06-14
    139人看过
  • 犯罪未遂形态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1、被告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接近犯罪对象。2、被告行为必须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威胁。3、实行的行为必须能够直接引起危害后果的发生。4、实行的行为必须是在行为人的犯罪意志支配下进行的,并且能够反映其犯罪意志。(二)犯罪没有得逞。它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是法定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2、是犯罪行为没有完成。3、是法定的危险状态没有具备。(三)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一、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
    2023-04-02
    236人看过
  • 犯罪形态未遂的判罚是什么?
    一、犯罪形态未遂的判罚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二、犯罪未遂的犯罪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
    2023-04-28
    349人看过
  • 未完成犯罪的情形
    属于犯罪未遂的情形: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2、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基本标志;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成功。犯罪未遂属于量刑辩护情形吗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属于量刑辩护的情形,辩护人可以依据实际案情,进行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处罚等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
    2023-07-07
    101人看过
  •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甲欲杀乙,将乙打倒在地,掐住脖子致乙深度昏迷。30分钟后,甲发现乙未死,便举刀刺乙,第一刀刺中乙腹,第二刀扎在乙的皮带上,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甲长叹“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气了”,遂将乙送医,乙得以保命。经查,第一刀已致乙重伤。关于甲犯罪形态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B.故意杀人罪的中止犯C.故意伤害罪的既遂犯D.故意杀人罪的不能犯【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据此可知,认定犯罪中止的时间条件是“犯罪过程中”,犯罪过程结束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达到犯罪目的的,属于犯罪未遂。本案中,甲欲杀乙,掐住乙的脖子致“乙深度昏迷”(以为乙已经死亡)达“30分钟”,意表明犯罪过程已告一段落,因误以为死亡结果已经发生而归于未遂,按未遂论。“30分钟”之后
    2023-05-04
    471人看过
  • 醉酒者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在理论上,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有无是以其刑事责任能力的有无作为基础,若行为人明显缺乏刑事责任能力,那么行为人必然不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理论基本形成共识,刑事责任能力的有无以行为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为主要内容。反观醉酒者犯罪,行为人在实施危害行为时通常处于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减弱或丧失状态,也就是说行为人已经不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从而丧失了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而现行刑法第18条却明文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单纯以法律拟制的方式认定其承担刑事责任,缺乏真正的理论基础。从司法实践上看,醉酒犯罪的危害行为无法真正适用现行分则罪名。以醉酒后的交通肇事为例,无论是成都孙伟铭醉驾案还是广东黎景全案,司法实务界都存在以交通肇事罪论处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争议。然而在笔者看来,在现行刑法框架下,无论何种罪名都无法适用。醉酒驾车行为分为醉酒阶段与驾车肇事阶段。在饮酒至醉酒阶段,行为人有辨
    2023-04-25
    70人看过
  • 不负刑事责任的人犯罪是否免除刑事责任?
    不负刑事责任的人犯罪不会立案,因为在我国立案的标准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有哪些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4
    2023-08-02
    22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但这一规定内容并不是犯罪预备形态的完整定义。应当认为,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 更多>

    #犯罪预备
    相关咨询
    • 犯罪未完成形态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5
      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1、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2、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3、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案例】 2017年5月15日晚,洪某到晋江市某地持三角铲铲头暴力胁迫被害人丁某交出钱款,后因被害人丁某反抗、挣脱逃跑而未得逞。随后,洪某在另一处持三角铲铲头将被害
    • 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指什么,怎么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3
      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指的是共同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犯罪预备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 犯罪未完成未遂形态包括既遂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19
      犯罪未完成形态不包括既遂。犯罪形态,即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的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不同状态,分为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两种,其中完成形态就是犯罪既遂,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 犯罪预备是不是犯罪完成形态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3
      (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的的支配的。 (2)犯罪在实行
    • 犯罪的完成形态是什么,有没有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09
      犯罪的完成形态是犯罪既遂。在犯罪完成的过程当中实际上是包括不同的状态的,比如说犯罪的完成状态,就是犯罪所期待的一些结果已经也成就了,就是属于犯罪既遂的状态,还有就是犯罪未完成的状态,包括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