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11月27日从环保部获悉,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环境保护部组织起草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12月5日。
该办法共四章、三十七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是规定适用范围、许可事项、实施主体、分级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第二章申请与核发主要是规定排污许可证的申领范围、许可条件、许可内容、受理流程、审核流程、载明事项等内容。第三章管理和监督主要规定了持证排污单位的义务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了实现对排污单位的监管所能采取的主要控制措施。第四章附则主要规定了分阶段实施计划、文本格式、新老许可证实施期限的衔接等。
根据意见稿,排污单位的最高允许日排放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正常工况下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的日均值的2倍。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五年。意见稿还规定,符合条件的排污单位应当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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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是指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 排污许可证属于环境保护许可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被广泛使用。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有关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核、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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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2核发环保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须向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审核结果,获取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码。核发环保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将排污许可证正本以及副本中基本信息、许可事项及承诺书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核发环保部门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书面告知排污单位不予许可的理由,以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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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4核发环保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须向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审核结果,获取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码。核发环保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将排污许可证正本以及副本中基本信息、许可事项及承诺书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核发环保部门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书面告知排污单位不予许可的理由,以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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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不给办理《排污许可证》怎么办?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0核发环保部门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一)依照本办法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排污单位不需要办理;(二)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向有核发权限的部门申请;(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