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城市建设被拆迁居民购买安置公有住房的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7:19:15 197 人看过

为加快城市建设,维护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1998〕278号)关于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精神,现对城市建设中被拆迁居民购买安置公有住房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凡本市10区范围内,因城市建设需要,按《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28、34、50号,以下称简《办法》实施房屋拆迁,以及今后的市政拆迁居民,对未取得复建房实际使用权的(以办理住房租赁手续、领取住房钥匙为界,下同),均须按照南京市新房新制度的规定和《南京市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等出售公有住房的规定,购买安置公有住房。

下列家庭可以不购买被安置的公有住房:

(一)民政部门核准的社会救济户、非在职优抚户和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家庭;

(二)市总工会核准的特困企业的特困职工家庭。

二、为鼓励被拆迁居民购买安置的公有住房,允许在1999年7月1日之前,仍按1997年度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已经开工尚未完成的复建房,允许预购,在1999年7月1日之前付清购房款的,按1997年度政策购房。对按照《办法》规定已取得安置公有住房使用权的,也可以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拆迁复建房建设单位按市政府规定须将拆迁复建房移交给市房产管理局管理的,被拆迁居民购买安置公有住房的购房款,在提取住房维修基金后,50%上交市房产局,50%留在拆迁复建房单位。凡是道路建设和“以地补路”项目,30%上交市房产局,20%留开发公司,50%由市建委计入补偿款中,上交市房产局的,列为市住房基金。

四、拆迁复建房建设单位要尽快抓紧复建房建设,确保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城市房屋拆迁相关文章
  •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民卡项目建设的意见
    发布部门: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宁政发[2008]20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生活,减少重复投资,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根据《全国IC卡应用总体规划》,结合南京实际,现就推进市民卡项目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市民卡建设的主要内容南京市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是由市政府授权发给市民用于办理个人有关事务、享受公共服务、实现小额电子钱包交易支付,可以在全市及周边城市多领域应用的智能型集成电路卡。市民卡建设通过整合目前在用的金陵通卡、社会保障卡、梅花卡等相关卡证,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管理机制,将政府公共管理、公用事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工会会员服务及小额支付、身份识别、电子凭证、信息查询等功能集中于统一的市民卡系统。鉴于金陵通卡、社会保障卡、梅花卡在技术管理、服务网络和应用功能等方面都比较先进,并且都达到了一定的数量规模,整合时坚持并存过渡、逐步融
    2023-06-07
    320人看过
  • 成都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协调办公室关于印发拆迁安置房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有关建设单位:为了保证我市拆迁安置房建设的质量,确保我市畅通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经成都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协调办公室认真论证,制定了《成都市拆迁安置房建设标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二○○二年三月十三日成都市拆迁安置房建设标准一、规划设计要求:1、小区规划设计应符合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容积率可根据地块实际状况适当提高,多层原则上不高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5%,一环路以内绿地率不小于25%,一环路以外绿地率不小于30%,应按照《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透绿;建筑总层数宜为6层或6+1层。跃层部分面积不得大于建筑底面积的50%.2、露天汽车泊位原则上宜按户数的30%以上设置。3、按规定设置露天儿童娱乐活动场所及老年人活动聚集地、物管用房、社区服务站和居委会办公用房、垃圾集纳设施、自行车棚等。4、在25米以下(
    2023-04-22
    129人看过
  • 南京市政府关于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07)6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房屋拆迁是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目标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快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为完善我市房屋拆迁工作机制,更好地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强化拆迁保障,提高拆迁效率,有效控制拆迁成本,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完善运作机制,强化属地责任(一)实行房屋拆迁属地负责制。实行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拆迁运作机制。凡政府投资的拆迁项目,由市政府相应主管部门下达给各区政府,纳入区年度工作目标。各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依法拆迁、综合保障、综合执法、成本控制、确保稳定和保障被拆迁群众利益等责任,不断强化指挥协调,提高拆迁效率,真正形成拆迁工作整体合力。(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责任承包制。在拆迁实施前,拆迁人与相关区政府须签订项目责任承包协议,由区政府承担依法拆迁、补偿安置、成本控制、安置用房建设和拆迁稳定等相关责任,同时应明确由
    2023-04-22
    279人看过
  •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公示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完善拆迁公示制度,确保拆迁补偿安置、补助结果的公平公正,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拆迁工作“六项制度”》和《关于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印发《关于贯彻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四月十日关于贯彻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一、公示内容拆迁人以及拆迁实施单位需在拆迁工作现场建立公示栏,将拆迁中有关内容列入公示栏内,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公示。公示栏公示内容如下:1、房屋拆迁许可证;2、拆迁政策;3、拆迁补偿、补助标准;4、产权调换房源,包括房屋坐落、房号、面积、楼层、套型、朝向、评估总价、交付期限等,并应附有平面图;5、拆迁工作流程;6、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评估机构的名称及其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7、拆迁范围内所有被拆迁住户的评估补偿安置(含安置面积、补偿金额)、补
    2023-07-04
    288人看过
  • 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常州市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市政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项目以及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内的工业性项目,征用集体土地,需要统一建造房屋用以拆迁安置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市建设部门负责安置房的建设管理工作。市计划、国土、规划、房管、财政、物价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安置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安置房安置对象的审核工作。市监察部门负责安置
    2023-06-10
    263人看过
  • 转发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当前危陋房屋改造拆迁安置工作的意见》[失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当前危陋房屋改造拆迁安置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关于当前危陋房屋改造拆迁安置工作的意见近几年来,我市危陋房屋改造工作在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全市人民的支持下,取得了很大成绩。今年市政府为继续改善城市人民的居住条件,提出力争用五至七年的时间基本完成成片危陋房屋的改造任务。随着改造工作的进一步展开,涉及到的住户和单位越来越多。为确保全市危陋房屋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全市危陋房屋改造拆迁安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要加强拆迁安置工作的领导。我市危陋房屋改造中的拆迁安置工作,要在市房屋拆迁办公室指导下进行,各区危陋房屋改造领导小组负责本区拆迁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检查监督搬迁安置任务的落实,由区或改造片拆迁安置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二、要按照以下基本工作程序开展
    2023-06-10
    283人看过
  • 南通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加快推进
    崇川、港闸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低价位拆迁安置商品房(即原低价位普通住宅商品房,以下简称拆迁安置房)的建设,为推动和谐拆迁,促进南通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拆迁安置房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亟需建立更加健全、快速、高效的推进机制。为确保在新形势下把拆迁安置房建设这一民生工程继续办好、办实,切实保障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科学论证,进一步增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的前瞻性(一)完善拆迁需求和建设计划的平衡适配机制。区级政府要根据年度拆迁计划,全面制定规模、区位、进度相平衡、适配的拆迁安置房建设计划,提前开展拆迁安置房建设前期工作,缩短拆迁安置过程,减少超期过渡现象。对已拆项目,各区要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列出建设时间表,集中精力打攻坚战,全面加快建设,尽快消除超期过渡现象
    2023-07-07
    380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确保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和谐拆迁”的理念,结合郑州市实际,现就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目标任务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为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创造良好条件,确保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大起步,三年出精品,五年投营运”的目标任务。二、征地拆迁范围我市轨道交通工程规划控制区域内的所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地下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征地拆迁模式按照“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属地征地拆迁”的原则,由市相关部门和相关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做好轨道
    2023-06-08
    105人看过
  • 城市建设中的拆迁安置制度——天津市的探索
    【阅读全文】(1986年11月6日天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适应整顿、改造老市区,建设新天津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进行的城市建设工程,拆迁各类公有(包括企业事业单位自有,下同)、私有房屋或者公共设施的,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建设单位必须具有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计划,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的规划方案和拆迁安置方案,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准拆证,以及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方可进行拆迁。建设单位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妥善安置。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必须>从建设需要,按期搬迁。被拆迁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居民的工作单位,必须积极协助做好拆迁动员工作。第四条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地区内的拆迁动员和安置工作,发布拆迁安置通告,确定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临时冻结的时间。户
    2023-07-02
    427人看过
  • 盘锦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产局关于调整盘锦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政策补充意见的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房产局《关于调整盘锦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政策的补充意见》业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批准实施。盘锦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四月一日关于调整盘锦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政策的补充意见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省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在《关于调整盘锦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政策的意见》(盘政发〔2007〕16号)基础上,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屋拆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一、有照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1.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结算。有照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调整为:一类区砖混结构(房屋)1800元/平方米、砖石木结构(假楼座)1750元/平方米、砖石木结构(平房)1700元/平方米、砖石土木结构(平房)150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平房)1350元/平方米。二类区
    2023-06-05
    483人看过
  • 市政府关于明确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规费收取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事关我市城市化战略的顺利推进,事关现代化城市建设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实施,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确保锡政发[2001]73号、锡政办发[2001]178号文和锡政办发[2002]95号文等文件的贯彻落实,现对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中的规费收取问题明确如下规定:一、凡经市建设局审核、市计委立项的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审定的面积缴纳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规费,规费收取标准详见附表。二、无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市建设局审核、计委立项的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房面积和规费收取标准,统一办理减免和收取相关规费,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审批与行政事业收费相分离,各管理部门不得因收费拖延项目的审批。必须在承诺的时限内审批办理完毕。三、凡未引入收费项目的(见附表),建设
    2023-04-22
    431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北京)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7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关系到依法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大局,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切实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二、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房屋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统筹做好房屋拆迁各项工作;要加快组织建设或收购定向拆迁安置房,多渠道做好拆迁安置房源保障工作
    2023-04-22
    314人看过
  •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区拆迁安置定销房建设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
    盐都县、城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盐城市区拆迁安置定销房建设供应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二OO四年一月十二日盐城市区拆迁安置定销房建设供应暂行办法为增加市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供应量,合理调节房源房价结构,加大住房解困力度,促进市区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制订本办法。一、供应对象2003年4月25日《盐城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试行办法》出台后,市区城市建设拆迁中涉及的被拆迁住户。优先安排"持证户"(《盐城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认定证》持有户)和同时具备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840元;拆迁补偿款一类区不足8万元,二、三类区不足7万元,四、五类区不足6万元;仅有这一处被拆迁住房三个条件的"双困户".二、建设区域根据拆迁安置的需求,分期建设一定数量的拆迁安置定销房,主要建设区域为:(一)在市区拟出让的开发地块中,集中规划建设一批拆迁安置定销房;(
    2023-06-10
    255人看过
  • 关于组建城市治安巡逻网的意见
    发布部门:公安部发布文号:86公发18号根据加强治安管理的需要,许多城市的公安机关,相继组建了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逻网。多数地方采取治安民警队、武装民警队和群众治安积极分子三种力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治安巡逻,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组织、指挥,各种巡逻队之间协作配合不够,没有形成严密的网络,再加上交通、通讯等装备很差,还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适应当前同违法犯罪活动斗争的新形势,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很有必要改革城市治安管理体制,把摆在第一线的有关干警统一组织起来,形成一个能有力地控制社会治安局面的治安巡逻网。现就组建治安巡逻网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组织和指挥在城市,应以治安民警队和武装民警为骨干,组织交通民警和治安积极分子参加,形成一个整体的,按点、线、面分工的,有机配合的,并能作出快速反应的治安巡逻网。对治安巡逻网要实行集中统一指挥,总指挥由市公安
    2023-04-24
    18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拆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企业和个人,因政府实施城市规划需要而进行的拆迁活动。 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城市房屋拆迁
    相关咨询
    • 温州市安置被拆迁居民购买安置房,对于安置被拆迁居民是否有所好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1
      温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安置被拆迁居民有了标尺。安置房价格——拆迁居民按经适房价格买据介绍,拆迁安置用房,是指政府在实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改造过程中,拆迁国有土地上居民私有住宅和租住公有住宅,定向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拆迁安置用房的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居民购买时,按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但是,
    • 关于拆迁安置房要按拆迁准则购买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16
      符合法律规定的拆迁安置房也是可以购买的,国家规定的安置房买卖的条件是已经办理好了房产证,还有些地方规定的是,5年之内或者三年之内安置房是不允许对外出售的,这样的话,就只能等到限制转让期满以后才能上市交易的。
    •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供有限条件的购房资格的意见是怎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27
      根据2014年7月份,福建省三明市发出的《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示不再对非本地户籍购房人设置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证明以及在市区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限制条件。该意见有效期一年,至2015年7月31日止。主要内容如下:市区买房可获奖励。凡在市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商业营业用房(不含二手房)的,由财政按其所缴纳的契税金额等额予以奖
    • 长乐,城市建设,住房拆迁有什么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 建设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公寓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3
      拆迁安置房是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并不能随便买卖。 其实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安置房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同时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