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年底前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可获退免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1:11:09 449 人看过

财政部、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09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对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对内外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外资研发中心适用《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免缴进口税收,根据其设立时间,应分别满足下列条件:

对2009年9月30日及其之前设立的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研发费用标准为,对新设立不足两年的外资研发中心,作为独立法人的,其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500万美元;对设立两年及以上的外资研发中心,企业研发经费年支出额不低于l000万元。2.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90人。3.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对2009年10月1日及其之后设立的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研发费用标准为,作为独立法人的,其投资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800万美元。2.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150人。3.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通知》规定,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外资研发机构包括:《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规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规定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符合免征进口税收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通知》同时还以清单的形式对研发机构购买设备的范围进行了明确。据悉,具体退税管理办法将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另行制定。

有关人士在向记者介绍此项政策的背景时指出,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推开后,为规范税制,进口设备免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停止执行。但由于外资研发中心大多属于营业税纳税人,进口时承担的增值税无法抵扣,造成税负增加。同时,设备集中采购时增值税进项税规模较大而造成资金占用,资金成本相应增加。考虑到外资研发中心是我国吸引外资,利用国外先进技术的一个重要平台,有利于完善我国东部沿海省市的产业结构和外资结构,同时能够为国内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因此需采取必要方式解决其税负变化问题。

有关人士表示,根据《增值税条例》第15条的规定,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为鼓励企业进行科技研发活动,2007年,财政部、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相关文件,对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和研发机构进口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因此,此次财政部、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出台了相应管理办法,明确限制条件和资格,使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适用现行研发机构的优惠政策。同时,为消除对国产设备的政策歧视,对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实行退税政策。

另据记者了解,我国从事科研和技术研发的机构,主要包括各类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的科研和技术开发的机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外资研发中心等类型,其中,前6种主要是以国内资源为主,可统称为内资研发中心。外资研发中心,主要是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商投资设立的投资性公司)依法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外资企业,或是设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独立部门或分公司。我国外资研发中心多为跨国公司在华设立或海外归国留学人员创办。从地域分布看,外资研发中心主要分布在上海、深圳、北京、江苏等地。从行业分布看,主要分布在电子、生物医药、化工、汽车零部件、环保、新能源等领域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外资企业相关文章
  • 新能源车免税前购的可以退购置税
    一、新能源车免税前购的可不可以退购置税我国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的政策是从2014年9月1日起开始的,在这日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才能免税,之前购买的是不享有这项政策的。《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一、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二、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一)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2.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3.纯电动续驶里程须符合附件1要求。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
    2023-05-04
    447人看过
  • 年底购房别乱阵脚明年初的购房机会或更好
    每到年末时分,房地产界的各种说法总是比较多的。去年这个时候,仿佛哀鸿遍野,大家都盼望政府能出台政策化解房地产的危机。今年这个时候,房地产业的供销两旺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人们又在担心政策有变。原因何在?去年底陆续发布的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稳定房市政策,如今正处在是否延续的关口上。地产股应着或真或假的消息涨涨跌跌,中介公司则利用房地产优惠政策快要到期的说法赢得大批急于交易的客户,开发商制定明年的土地开发计划和销售计划也正考虑政策的走向。最烦恼的是购房者,买进?卖出?还是等等看看?毕竟对卖家来说,一套房相差十万元左右的税费不是小数目。如果政策延续,就是等到明年,买家只要符合条件,照样能享受优惠利率和首付二成的购房低门槛。购房者光着急没有用,必须弄清楚这些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每一条政策的具体时限。这一轮稳定政策的背景是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了出口和投资,GDP保八任务艰巨,以及遭遇房地产最深度的一次调整。出
    2023-04-22
    345人看过
  • 新能源车购置税免税前购的可以退吗
    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3、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附件1)。(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附件2)。(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附件3)。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等情况
    2023-02-22
    66人看过
  • 外商投资研发机构的设立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拟设立外商投资研发机构的具体审批程序如下:首先,外国投资者投资新设研发机构的,应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之后,投资者须向北京市商务局提出申请,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可由中方申请,独资企业须通过中介单位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1.设立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的申请(除基本内容外,还应增加以下内容):(1)研究开发的方向、领域、主要任务和实施计划;(2)场所、人员及有关科研条件的情况;(3)进行研发所需资金的来源、具体用途、数额,相应的财务预算报告;(4)在投资总额内或自有资金进口自用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及研发过程中的研究样品、化学试剂清单;(5)关于研发内容先进性的说明及研发成果的归属。2.可行性研究报告;3.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4.(如果中国合营者以国有资产投资)国有
    2023-06-06
    287人看过
  • 税务机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年底退税吗
    人所得税退税的时间不是年底,个人所得税返还时间一般是十个工作日,纳税人办理上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退税的办理渠道是:1、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软件)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2、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任职受雇单位(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1、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劳
    2023-03-23
    140人看过
  • 采购代理机构就是集中采购机构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第十七条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第十八条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
    2023-06-02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 更多>

    #外资企业
    相关咨询
    • 研发机构采购的设备可退免税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7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属于增值税一般人的研发机构申报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应受理申报并审核办理退税手续。研发机构申报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发函调查,在确认增值税发票真实、发票所列设备已按规定申报纳税后,方可办理退税:(一)审核中发现疑点,经核实后仍不能排除的;(二)申报退税时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三)非增值税一般纳
    • 研发机构采购的设备是否可退免税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7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属于增值税一般人的研发机构申报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应受理申报并审核办理退税手续。研发机构申报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发函调查,在确认增值税发票真实、发票所列设备已按规定申报纳税后,方可办理退税:(一)审核中发现疑点,经核实后仍不能排除的;(二)申报退税时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三)非增值税一般纳
    • 采购国产设备退的发票免抵退申报程序是否一样?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出口企业自2003年8月1日起取得的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其征税机关认证,未经过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税。外商投资企业购进国产设备,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需要进行认证,认证期限和一般货物发票相同,不参于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程序。
    • 购买税设备的发票可以隔年抵扣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4
      税控设备抵扣期限是90天,不论是否跨年度。国税发[2003]17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
    •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免征营业税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7
      非盈利性科学研究机构从事与其科学研究业务无关的其他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具体来说,要看从事的业务是否与科研有关。